第16章 一雪前耻抓到一只野鸡
答应打扫牛棚,陆父一大早就来了。 云伯渠闲不住跟着他一起打扫,顺便询问陆长生的身体状况。 “长生恢复的很快,很有精神,胃口也很好,今早吃了四个馒头两个鸡蛋,外加一碗粥。” “能吃是好,但也不能吃多,他现在躺在床上不能活动容易积食,胃会难受。” “啊,那我回去让他少吃点。”农村讲究吃的多好的快,不过听医生的准没错。 正说这话,陆父突然面如菜色,再也忍不下去,不停的干呕。 云伯渠也是这样过来的,深有感受,“牛棚有两天没打扫了,味道大,你先休息一会儿吧。” 转身大喊,“小月,倒碗水来。” 陆父摆手,“我能行!” 云浅月倒了一杯温水给他。 望着裂口的碗,陆父愣了一下,心里忍不住叹气,这祖孙仨生活的条件比他想象中的艰苦。 陆父是农家汉子,当过兵吃过苦,可这些年一直在粮食厂当门卫,轻松惯了,突然打扫臭味熏天的牛圈着实有些吃不消。 于是云伯渠让他拎着粪桶倒进,他则把牛棚铲到桶里。 云晨光在给老黄喂草。 云浅月被安排拍的明白白,在屋里休息。 可她坐不住,也闲不住。 天气逐渐变热,牛棚由原来的三天打扫一次变成两天打扫一次,不经常打扫牛会生病,毕竟这两头牛可比他们值钱多了。 尽管是这样,牛棚里的散发出来的臭味依旧熏得让人睡不着。 他们睡觉的地方是存放干草的木房子,跟老黄牛是邻居,之间只隔了一堵木头墙。 冬天还好,夏天味道大的根本受不了,更别说是吃饭了,必须想个办法建一个房子才行。 可他们蹲牛棚是来改造的,盖房子无异于登天! 盖房子的时候以后再说,现在最要紧的是把房子整理一下。 木头房子有一部分已经腐蚀,而且木板之间缝隙很大,为了把缝隙遮住,她弄来泥巴盖上去。 别说还挺有成效。 味道确实好多了,可还不够。 她忽然想起来有些植物可以吸收臭味,净化空气,于是便偷摸着上山寻找。 本以为没人发现,却没想到云伯渠和陆父都看见了。 原始森林资源丰富,还别说真被她找到了一些,还顺道采了一些能防身的草药。 晒干磨成粉可以当作迷药使用,迷死一头鹿不成问题,至于野猪,需要试一下才知道。 有了这些,她以后进深山多了几分安全。 回去后,没有花盆,她就找比较粗的枯木掏空里面当容器,把东西种到里面,摆在房间里的每个角落。 接着又把屋子打扫了一遍。 房间不大,却睡着三个人,爷爷和小光睡在一起,她单独睡在一边中间隔了一层布做的帘子,既是杂物房,又是厨房,也是卧室,打扫起来很是麻烦。 弄完后,她出了一身的汗。 到了中午,陆父就回家了,云伯渠去河边拎了一桶水回来,趁着中午暖和,冲洗一下身子。 将近一周没洗,身上汗臭味加粪臭熏人。 冲完顺道给云晨光洗了个澡。 云浅月则开始做饭。 依旧是菜饼子。 自陆长生出事已经过去三天,那些小孩子没来找麻烦,云浅月推测之前她的吓唬起了作用。 受挫之后,陈美玲就会放弃? 不,她不会。 俗话说的好,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她见招拆招。 迷药已经研制好,她心里有底! 陆父还有工作,请了三天假已经耽误许多,今天是他最后一天来牛棚帮忙。 这几天有他在,云伯渠轻松了不少。 穿了一件带着布丁的衣服,云浅月就带着云晨光一起上山打猪草。 两头牛,五头猪可不是吃素的,来回五六趟才行。 路上遇到了几个村里的小孩,他们是背上捆着一捆柴,在看到她和小光之后,并没有像以前有多远躲多远,只是多看了两眼。 云晨光还是有些紧张,他牵拽着云浅月的衣角。 云浅月安抚他,“别怕。” 便牵着他径直的往前走。 云晨光往身后看,“姐,他们不用石头砸我们了!” 之前每次遇到他们,都会被扔石头,骂他。 “以后都不会了。” “嗯!” 找到一处靠近深山没人来的地方,这里一片猪草长得特别好,才割几分钟,她和晨光的背篓就装满了。 刚准备打道回府,准备再来,却被不远处灌木丛里闪过的不明物体吸引。 云晨光也发现了,“姐。” “嘘。”云浅月示意他别说话,轻手轻脚的靠近灌木丛。 咕咕咕。 那是一只野鸡,羽毛特别漂亮。 她脸上一喜,有上前几步,尽管她很小心,还是被野鸡发现了,它作势就要跑。 云浅月管不了那么多,直接扑过去,却扑了个空,摔在灌木丛里,脸上挂出一道血痕。 很细,估计明天就能好。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后面更精彩! 野鸡就这么跑了。 云晨光想追过去,云浅月叫住他,“别追了。” 野鸡又小又灵活,穿梭在山林里,转眼就消失不见。 云晨光望着野鸡小消失的方向直流口水,“烤鸡……” 云浅月:…… 单凭猛扑看来行不通,怎么才能抓到野鸡啊! 不知想到什么,她猛地抬头,眼前一亮。 云家针法讲究的是快准狠,可以治病救人,也可以利用银针伤人于无形,实现自保,同样这样也能攻击别人,只不过把人换成了猎物。 她人小,力气小,好在有上一世主刀的经验,练起来想来不是难事。 说练就练,打猪草的间隙不停的练习。 先是练习手部力量,她捡了一些均匀大小的石子,瞄准一个地方扔过去。 云晨光也跟着学,却砸到了脑门。 云浅月噗嗤一声,忍不住笑出了声。 往远处仍,还能砸到自己真是割人才。 练了一天,手都练酸了,回去的路上凑巧遇到一只野鸡。 云浅月觉得这是上午那只逃跑的野鸡,她决定一雪前耻,抽出银针瞄准野鸡身上的穴道,甩了出去。 野鸡身子一激灵,三秒后,倒在地上一动不动。 云浅月有些激动,“成功了!” 跑过去把野鸡拎在手里,抽出银针,野鸡瞬间活了过来,一双斗鸡眼狠狠的等着她,疯狂闪动着翅膀,似乎在说:该死的人类,你对我做了什么,快放开我! 放了? 除非她傻! 用有韧性的草绳绑住野鸡的双腿,拎着腿把它拿在手上。 云晨光缓了半天,才拍手叫绝,“姐,你真厉害!” 云浅月拍了一下野鸡的脑袋,旗开得胜的往回走,“走回去,回家做叫花鸡吃。” 一雪前耻,走路都带风。 “哦,太好了!”云晨光蹦蹦跳跳的跟上,眼睛几乎没离开过野鸡,想到等会能吃到鸡肉,哈喇子流一地。 做叫花鸡,自然需要一些配菜。 于是云浅月在回去的路上特意往有枯木的地方走,采了一些蘑菇和野蒜苗, “爷爷,我们回来了!” 距离牛棚还有一段距离,云晨光就迫不及待的喊。 刚打扫完牛圈,云伯渠和陆父正在打扫猪圈,听到声音转过身,在看到云浅月手里的野鸡时,二人直接看呆了。 云晨光兴奋的说:“我姐姐抓到一只野鸡,而且是用银针!” 云伯渠震惊不已,接着是兴奋。 小月竟然把银针运用到这个地步,居然能用银针打猎! 陆父下巴快点在地上。 银针不是用来治病救人的吗? 那么点伤害,不痛不痒,能抓到野鸡? 云浅月:“当时怕野鸡跑了,我一心及就想着鸡跟人差不多,也有穴道,就用银针试了一下,没想到真的成功了,爷爷,我们今天吃叫花鸡。” 看向陆父,“陆叔叔,今天你别走了,留下来一起吃。” “不了,你婶子做我饭了。”陆父一听,连忙摆手。 这祖孙仨生活艰苦,好不容易抓到一只野鸡改善生活,他吃算什么事。 云浅月笑道:“你一定要留下哦,我做饭可好吃了。” 云晨光附和道:“陆叔叔,我姐姐做饭可好吃了,你不吃会后悔的。” 陆父只是笑着摇摇头。 肉还能不好吃?:重生七零:我的金手指太奇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