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2章
两个老头还挺乐呵,上线时间比江涵还长。用他们的话说,现实里老胳膊老腿的吃饭都快吃不出味道了。老王年轻时在草原上骑着马风里来雪里去,现在年纪大了就腿疼,早早坐上了轮椅。“游戏”里一下给他们整到二十多岁正当壮年,仿生人的身体还特别健康,仿佛回到了年轻的时候,吃嘛嘛香,工作那是充满了干劲。 两个人凭借精湛的医术,一个治牲畜,一个治人,很快在大大小小的部落间打响了名声,从一个部落流浪到另一个部落,自称是燕国人,不愿意受秦国的气,所以流落至此。 韩信一回到蓟县就请曾景来见,曾景把东西一包,夹着就去了。 韩信待他很客气有礼,曾景音把最近的情况汇总报告,然后就道歉:“南越王可能同大王说过,我们这些人只做抚民理财、百工农事,不会对天下大势和军事行动指手划脚。实在不能多说什么。” 韩信知道,所以他完全揣摩不出他们属于百家中的哪一家。说教育,有点像儒家;说重工,像墨家;说重农,像农家;要说不到半月就拿出一套律法来替了秦律,这又像法家;然而不分尊卑,绝非儒生;不涉攻伐,又喜美食美具,就算墨家分了三派,那也不可能变成这种模样;农家……农家也差得远;法家弱民愚民,又与重教化不符。 韩信早放弃想树下翁传下的学派到底是注重什么,也不猜他们是哪派人了,听阿父的话用他们就是。 “阿父确实说过。曾先生,匈奴那边的消息可靠么?” “可靠。”曾景一笑,“其实传来消息的,也是我们的人。” 他打开自己带来的东西,韩信眼神渐渐定住了。 老王和老金这近十年的时间并不是白给匈奴人和东胡人治病治牲口,他们不但在草原上有了口碑,更是在随着不同部落迁徙的过程中,绘制了详细的地图。 当然,不全是他们自己画的,更多的是看着他们直播画面的专家组的功劳。 地图是带比例尺等高线的现代地图,韩信当年就跟着江涵他们学过,后来也一直没丢下,自然能看得懂。这样详细的地图,让他一时看入了神,半晌才吁了口气,道:“有了地图,我有把握这次就打痛匈奴,使东胡不至于惨败。” 中原战事使他必须保持大部兵力防范其他势力的进攻,东海郡人口本就不多,又临近战乱之地,所以东海兵几乎全部留下。齐地也只调动了少量人马,打算以精兵出塞,袭扰为主。但有了这详尽的地图,他的计划就可以变一变了。 又问曾景送消息回来的人,原来还不是老王和老金,而是他们在匈奴收的徒弟。 来的是个典型的蒙古人种长相,圆脸细眼,脸庞黑红的小姑娘,才十四五岁。她不通礼仪,传她进来后就胡乱行了一礼,盯着韩信等他问话。韩信奇道:“你是匈奴人?” 小姑娘脸颊都鼓起来了,生气地道:“我叫金莉,我是燕人。” “被掳掠的燕人?” “我就是燕人!” 小姑娘一口燕国话说得还可以,但她明明是匈奴人却不承认,韩信跟她说了半天才明白,她确实是匈奴人,只是0出身小部落,小时候她的部落被另一个部落吞并,她因为快病死了被丢掉,躺在地上等死。 金友——老金原名金建设,时代感太强,取了个符合这个时代的名字——正好在那个大部落给贵人治病,看她还有救,就求情将捡到身边救活了,离开时也将她带了,收作了徒弟。 金莉那时候才七岁,自己的直系血亲都在部落吞并的杀伐中死了,虽然还有旁系亲属,但他们丢了她不管,小姑娘对他们也没什么感情,就把老金当作了亲人,跟老金学了一口燕国话不说,名字也改了,完全把自己当作了燕国人。 老王也有个跟他学兽医的徒弟,不过金莉年纪大一点,跟老金学了一手医术,已经半出师了。这么多年她在草原上也混了个脸熟,更是去年就不时离开老金身边自己去别的部落给人治病,她回来送信最为安全。她便在几个部落间辗转,悄然靠近了边境,离开一个小部落时直接就奔着燕国长城关隘来了。 问过来历,韩信又盘问了许久,才满意地让金莉退下。他没有与匈奴交战过,如今地理有了这份地图,还有金莉这个向导,但匈奴部落的习性还是不熟悉,从金莉这里了解一二,也算是个补充。 曾景道:“我令人加紧制作了一批军备,尤其是马具,将军看是不是这次就装备上。” 韩信有些期待。他已经发现了,就想他这趟回东海郡,走了也就半年,回去就觉得自己像个外人一样,这些人大概是将天书学全了的,很有些令人惊诧的本事。他自然立刻就要去看看。 不过既然是马具,他自然把栾布、钟离眜等将领都叫上了。一行人说笑着来到骑兵训练的马场,还没入内就一个个疑问出声:“怎么都围上了?” “马具目前是保密的。”跟着来的曾景回答,“是不是这次就用我也在犹豫,看大王的意思吧。” 韩信早就知道马具的事,当初还是他决定封存不用的。他招呼众将催马入内,曾春让人牵了几匹马来。 众将一眼就发现了不同之处,马背上的软马鞍变成了一种更为复杂的样子,还垂下两道……两道可以踩脚的环?从东海跟着韩信来的庄婴顿时咝了一声,有些跃跃欲试,曾景笑道:“这是高桥马鞍,这是马镫,哪位来试试?”他立刻请命:“大王,让我试试。” 韩信一点头,庄婴立刻上前,无师自通地踩着马镫上马,感受了一下,高兴地叫道:“稳了,骑得稳了!” 他穷苦出身,做游侠儿的时候跟梁高学过射术,准头不是太好但也说得过去,可在马上射箭就完全不行了,身子都稳不住。 可此时不同,庄婴先取了弓,催马小跑,试着射了一箭,虽然仍是不稳,但至少他感觉自己苦练一阵能有所长进。再取兵器试了试,也是同样。 “大王,这是利器!以后骑兵好练了!栾将军,你是燕人更有经验,你来试试。” 栾布也挑了匹马,一边上马一边纠正:“我是魏人不是燕人……嗯,这马镫真是好东西!” 马够多,看他们兴高采烈的样子,众将都忍不住了,纷纷上马。韩信却围着马走了一圈,好奇地道:“马蹄上钉了什么?” “大王好眼力,马蹄上是铁制的马掌。”曾景示意养马的马夫上前控制住马,让韩信看马蹄上的马蹄铁,“磨损了可以换。以前铁不够所以没有拿出来用。大王,高桥马鞍和马镫正在赶制,这些东西不复杂,一打仗很快会被学去,所以这次要不要用上,还要大王来定夺。” 韩信想了想,点了点马蹄铁:“不忙那些,先将马掌都钉上。这些马具的好处在长远,眼下来不及训练新人,只带原来就擅于骑战的精兵出战,要他们适应有了马具之后的作战之法也不是一时之事。早早用上好处不大。” 他笑了笑:“以后都装备上,倒也不必怕匈奴学。听金莉说,连她这样的女孩,四五岁就会骑羊,家里人手不足的话,六七岁都能骑着马帮父母放牧了。有没有马具,匈奴总是比我们更精于骑射的。马掌倒是要尽快都钉上,少些马匹折损。” 这和曾景他们讨论的结果差不多,他就不废话了,点了点头表示明白。韩信也上马跑了一圈,心里已经开始琢磨以后骑兵的新战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