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郁闷啊郁闷(第4/7 页)
对了,我记得小学一年级时,就是用毛笔的。那会子钢笔绝对是奢侈品,在胸口别一支钢笔的家伙,多半是个读书人(初中以上文化)如果别两支钢笔,几乎可以肯定是位工作人员了,说不定还是个干部之类的。假设居然别三支笔呢?对不起,那你小子一定是个修笔的!
修笔!
呵呵,当时还真的是有这个职业啊。修笔能够成为一个糊口的技术活,可见那时节钢笔的重要性了。怎能指望山旮旯里的小学生人手一支钢笔?
那么铅笔呢,也算奢侈品。你想啊,当时一个壮劳力耕种一天下来,有多少收入呢?那可没准。生产队是计工分的,青壮年男子每天12个工分,四十岁以上的男子和壮年妇女10个工分,上了点年纪的妇女和未成年的男青年8个工分或者6个工分。一年下来,依据生产队的收成来折算,如果收成好,每个人能分到几百斤口粮和十几元钱。假如年成不好,又或者家里人口多,借了生产队的口粮,那么到年底结算的时候,说不定还要倒欠公家的钱粮。铅笔作为在一种纯粹的消耗品,用一点少一点,显然不合适在乡村小学大量推广。
如此一来,老祖宗传下来的毛笔就成了唯一合理的选择。一支小号毛笔,一块墨,一个砚台,合共一毛多钱,省着点用可以对付一年呢。
换作二十一世纪,一个七八岁的孩子手握毛笔写字,那绝对是书香门第,立志要成为书法家的。
唉,我已经差不多有二十年没摸过毛笔了。说不得,也只有硬着头皮上了。
我认认真真摊开作业本,取出一个装青霉素的小玻璃瓶子(用来装墨水的,墨和砚台也是贵重物品,不能让小孩子带着到处跑,万一掉了损失不小,保险的作法是先在家里磨好墨,灌在小瓶子里带去学校)小心翼翼打开盖子,蘸了点墨水,开始抄写生字。
老实说,前生我的字写得还算端正。因为我老爸毛笔字写得好,小时候随他练过几年。虽然没坚持下来,毕竟不是一无所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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