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三章 最初印象(续)(第6/6 页)
“唉呀,爸爸!你要我去找钱。我杀了一个男子,发现他身上只有一颗洋葱。”
“你这个笨蛋!一颗洋葱虽然只值一个戈比!如果你杀了一百个,你就有一百个戈比了,那就是一个卢布!”(这是监狱里的一则笑话)。
另一个人为了捍卫新娘、姐妹、女儿的名誉,杀了一个骄奢淫逸的暴君。
第三个是个快要饿死的流浪汉,被一群员警追赶着。他为了保卫自己的自由和生命,屡屡到濒临饿死之际才犯下命案。他被看作与那个为了乐趣谋杀儿童的强盗一模一样。那个强盗杀小孩是为了在手上感觉到热血,为了欣赏孩童在刀下像鸟一般的恐惧。但是结果又是如何呢?他们都被判处同样的苦役,虽然刑期有所不同。但是,这些不同相对来说是较小的差异。同一种罪行的内在性质是变化无穷的。这个世界上有多少罪犯,就有多少种不同的性质。但是,要平衡这种差异是一件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这是一个无从解决的问题,好比水中捞月。但是,即使这种不平等不可避免,还有一件事我们可以想一想:惩罚的结果……一个在监狱里的人,生命在悄然离去,像蜡烛一样地融化,而有些人在进监狱前,甚至不知道世界上会有这样快乐的生活,这样舒适的俱乐部,这样大胆的同伴。
也有这样一种人到监狱里来。例如,一个受过教育、有良知、有头脑和心地真诚的人。他内心所承受的痛苦,早在任何刑罚之前就把他自己杀死了。他无情地为自己定罪判刑,比任何最严厉的法律还要无情。但是,和他同狱的囚犯在徒刑期间却从来没有反省过自己犯下的谋杀罪。他甚至认为自己杀人是有道理的。还有一些人故意犯罪,只是为了躲避监狱外头更艰苦的劳动,摆脱在社会上连囚犯都不如的生活。他在外面的生活沦落到了最屈辱的程度,从来没有吃过一顿饱饭,从早到晚为主人工作。而监狱里的工作比在家里轻松,有大量的面包,还有他以前从来没见过的东西,过节时有牛肉吃,有外面的施舍,还有赚到几个戈比的机会。而他周围的同伴呢?都是些狡猾灵敏的人,他们无所不知。现在他惊讶地看着他的同伴,他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人,他认为他们是上流社会最高尚的人。这些人会对同样的惩罚有相同的感觉吗?但是,但是,为什么要去思考这些无法回答的问题呢!鼓声响了,回牢房的时间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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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俄语中希洛特金与孤儿发音相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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