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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雅尔塔的春天(第4/6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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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四个人继续往前走,隐隐觉得到前面会买点什么。“上帝啊,好一个印第安人!”费迪南德突然兴致盎然地叫道,猛地用胳膊肘捣捣我,指着一张海报让我看。再往前走走,在一处喷泉附近,他把他的棒棒糖送给了一个当地孩子,是一个皮肤黝黑的小女孩,好看的脖子上戴着一串珠子项链。我们停下来等他,只见他俯身对她说话,冲着她低垂的乌黑睫毛。随后他赶上了我们,咧嘴笑笑,发了一番议论,他平时就喜欢用这样的议论给他的言谈加佐料。后来他的注意力被陈列在纪念品商店里的一件倒霉玩意吸引过去:一件极差的大理石制品,仿的是圣乔治山,底座上露出一道黑沟,其实那是墨水池的出口,还有一个搁笔架,造得像铁轨的样子。他大张着嘴,嘴唇抖抖索索想来几句讥讽话摆摆谱,两手捧起那个笨重的、落满灰尘的、极不牢靠的东西,翻转一下,也没讨价还价就买了下来。然后他拿着那个怪物走了出来,仍然大张着嘴。他就像某个被围在驼背和矮子中间的独裁者,喜欢的也是这样那样的丑东西。这股迷恋劲少则持续五分钟,多则长达好几天;如果那东西是个活物,那就要迷得更久一些。

尼娜想吃午饭,拐弯抹角地提了一下。费迪南德和塞居尔在一家邮局前停了下来,我便抓住这个机会匆匆带她走了。我至今仍不明白她对我到底意味着什么,这个长着窄肩膀和“抒情诗一般的四肢”(这是一位装模作样的流亡诗人的话,他是追随她、对她发出柏拉图式赞叹的几个男人之一)的又小又黑的女人。如今我更不明白的是命运当时老把我们凑到一起,究竟是何目的。那次在巴黎逗留以后,我又有很长时间没见过她。后来有一天,我下班回到家里,发现她正和我的妻子一起喝茶,端详着她那只戴着丝绸手套的手。那手套的质地就像在陶恩沁恩大街11 上廉价买来的袜子,透出一枚闪闪发亮的结婚戒指。有一次有人给我看一本时装杂志,里面登有她的一幅照片,背景是秋风萧瑟的高尔夫球场,到处是落叶和手套。在某一年的圣诞节,她寄来明信片,上面画着雪和星星。在里维埃拉的一处海滨,她戴着一副墨镜,皮肤晒得像赤陶土的颜色,我险些没注意到是她。又有一次,我出差时间没有安排好,中途落脚在一些陌生人的家里,他们正在开派对,我看见衣帽架上挂着许多外国式样的吓人衣服,其中有她的围巾和皮外衣。还有一次是在一家书店,她正在读一本她丈夫写的小说,读到某一页时抬眼朝我点头。那一页正好讲到一个女仆,是个插曲人物,不过作者无意之间偷用了尼娜的形象:“她的脸,”作者写道,“与其说是工笔严谨的画像,不如说是造物者随意拍下的快照,因此每当……他试图想象这张脸时,能够在脑海中成形的只是些互不相关的特征,一一闪现,转瞬而逝:阳光下她的颧骨柔和的轮廓,机灵的眼睛里琥珀一般的褐色暗影,嘴唇扬起一个友好的微笑,随时准备变成热烈的亲吻。”

一次又一次,她匆匆出现在我生活的边缘,一点没有影响我生活的基本内容。一个夏天早晨(是星期五——因为家里的女仆们正把地毯拿到阳光下灰尘飞扬的院子里拍打),家里人都去了乡下,我懒洋洋地躺在床上抽烟,突然听见门铃震天响——原来是她站在门厅里,急急忙忙地冲进来,要寄放一只发夹(这是顺带留下的)和一个贴着旅馆标签的箱子(这是主要留下的)。两个星期后,一个可爱的奥地利男孩替她取走了箱子。那个男孩(根据他身上不太明显却又确实存在的一些特征来看)也是我所在的那个世界性组织的成员。有时候,谈话间会提到她的名字,而她顺着某个偶然说出的句子跑下层层台阶,头也不回。在比利牛斯山旅游时,我在一个城堡别墅住了一个星期,当时她和费迪南德碰巧跟别墅的主人一家一起在这里小住。我永远不会忘记我到那里的第一个夜晚:我等了不知多久;本来确有把握,不用告诉她,她就会偷偷来我房间的,可她并没有来。成千上万的蟋蟀在石头花园参差不齐的石缝深处喧闹,那声音和月光一起洒满花园,小溪疯狂地奔涌流淌。我一整天在山脚下的碎石堆里打猎,回来困得要命,真想像南方人一样无忧无虑地倒头就睡,却又狂热地渴望她偷偷过来,渴望低低的笑声,渴望看见天鹅绒装饰的高跟拖鞋上露出的粉红色脚踝,就这样在困意和渴望间挣扎。然而一夜折腾过去,她还是没有来。第二天,大家一起到山里闲逛,路上我告诉她我等了一夜,她惊慌地紧握两手——还马上快速地瞥了一眼,看看正在打着手势交谈的费迪和他的朋友是否已经走远,留下模糊了背影。我记得有一次我横跨半个欧洲给她打电话(为她丈夫生意上的事情),刚开始没听出她狂呼乱叫的声音。还记得有一次我梦见了她:梦里我的大女儿跑进来告诉我,说看门人遇上了大麻烦——我下楼去看,只见尼娜躺在一个箱子上呼呼大睡,头枕着一卷细麻布,嘴唇苍白,身上裹着一块羊毛方巾,就像凄凄惨惨的难民睡在被上帝遗弃了的火车站一样。不论我发生了什么,她发生了什么,或者我俩都发生什么,我们从来没有讨论过任何事情,好像我们在命运有转机之时根本没有想过对方一般。所以当我们相遇时,生活的步伐马上发生了变化,所有的原子重新进行了组合,我们活在了另一种更轻的时空中,这种时空不用漫长的分离来计算,而是用几次短短的相聚来计算:有了几次这样的短聚,一场短暂的、可能无足轻重的人生就人为地形成了。我们见面每多一次,我的忧虑就添一分:不——我没有经历后院起火的感情灾难,悲剧的影子没有笼罩我们的狂欢,我的婚姻生活没有受到任何损害。另一方面,她那不拘一格的丈夫对她的风流韵事也不闻不问,其实他会从中捞到好处,拉些好交往又有用的关系。我之所以添了忧虑,是因为某种可爱的、精致的、不可重复的东西即将消耗殆尽:我没有珍惜这么好的东西,在过于匆忙之中只可怜巴巴地扯下了几块闪光的外皮,却将不太闪亮但堪称精华的核心弃之一旁。也许这种真正的精华一直在伤心低语,提醒我注意,我却不予理睬。我之所以添了忧虑,还因为到头来我不知为何正在接受尼娜的生活,接受其中的谎言、空虚和无聊。即使没有任何感情上的冲突,我也不由自主地觉得一定要为自己的存在寻找一个合理的解释,且不说合乎道德的解释了。这就意味着我要在两个世界之间做出选择:一个是我的现实世界,我像画肖像一般端坐着,身旁是我的妻子、我的两个小女儿、那条短毛德国猎犬(还有田园诗一般的花冠、一枚私章戒指、一支细长的藤杖),一个幸福、智慧、美好的世界……另一个是什么样的世界呢?真能有实实在在的机会与尼娜一起生活吗?我简直无法想象,因为我知道,这种生活会被无法忍受的强烈痛苦击穿,它的每时每刻都会意识到那段过去,处处是众多行踪不定的伴侣。不行,这样的事情太荒唐。再说了,难道没有比爱情更强大的东西把她牢牢捆在她丈夫身边,让两个囚犯之间结下牢不可破的友谊?荒唐!可是话说回来,尼娜,我拿你怎么办呢?你我那些看似无忧无虑、其实终无结果的会面,逐渐积累,形成了一个装满悲伤的仓库,我又该如何安置这个仓库呢?

菲雅尔塔由旧城和新城两部分组成,随处可见过去和现在纠缠交错,相互撕扯,不是想摆脱对方,就是想把对方排挤出局。它们各有招式:新来的出招光明正大——引进棕榈树,组建漂亮的旅行社,在平坦的红色网球场上画些奶油色的线条。老手们则暗中使劲,从某个角落背后悄悄伸出一条岔路小径,或几级不知通向何处的台阶。在去旅馆的路上,我们经过一座建了一半的白色别墅,里面杂乱无章,一面墙上又画着和先前一样的大象,它们巨大的肉鼓鼓的膝盖分得很开,都坐在花里胡哨的大鼓上。马戏女骑师(已经用铅笔画上了八字胡)一身飘逸装束,端坐在一匹阔背骏马上;小丑鼻头像个西红柿,正在走钢索,打着一把伞保持平衡,伞上面装饰着反复闪现的星星——隐约象征着杂技演员对天堂般故乡的追忆。这里就是菲雅尔塔的里维埃拉,湿漉漉的卵石路被轧辗得更厉害,海水懒洋洋的叹息声也听得更清楚。在旅馆的后院,一个厨房伙计提着一把刀,正在追逐一只母鸡,母鸡咯咯乱叫,狂奔逃命。一位擦鞋匠咧着没牙的嘴冲我笑笑,把他的古老宝座让给我。悬铃木树下停着一辆德国制造的摩托车,一辆溅满了泥点的大轿车,还有一辆黄色的加长伊卡鲁斯小轿车,看上去就像一只巨大的圣甲虫(“那是我们的车——我是说那是塞居尔的车,”尼娜说,又补充道,“维克多,何不跟我们一起走?”不过她很清楚我不会和他们一起去的)。蓝天和树枝投影在小轿车鞘翅的亮漆里,如一幅水粉画;车灯形如炸弹,我们自己的影子一晃一晃地映在一个车灯的金属盖上;车身凸出的表面中走动着一些细瘦的行人身影,像电影放映一般。又走了几步,我回头一瞥,几乎直觉就预见到了一个钟头或更久以后真实发生的事情:他们三个人戴上乘车安全帽,坐进车里,微笑着朝我挥手。在我看来他们像鬼一样透明,尘世的颜色穿透他们,闪闪而过。然后车子就启动了,远去了,消失了(最后消失的是尼娜挥着十个指头的告别)。不过当时的实际情况是那辆车仍然停在那里,一动不动,像个鸡蛋那样又光又圆。我伸出胳膊,护着尼娜走进一个一侧长着月桂树的门道,就在我们坐下时,能从窗户里看见费迪南德和塞居尔。他俩走的是另一条路,现在缓缓过来了。

在我们吃午饭的露台上,除了我刚刚看见过的那个英国人外再没有别人。在他正前方,一只高脚杯盛着亮闪闪的绯红色饮料,在桌布上投下一个椭圆形的影子。从他的眼睛里,我注意到了和饮料颜色一样的血色欲望,不过这欲望与尼娜毫不相干。他贪婪的目光根本没有投向她,而是盯住了他座位附近那扇宽窗子的右上角。

尼娜从她瘦小的手上摘下手套,开始吃她特别爱吃的海贝,这是她一生最后一次吃她爱吃的东西了。费迪南德也在忙着吃饭,我就占了他饿得只顾吃饭的便宜,开始谈话,这样颇有点像我占了他的上风:具体来说,我提到了他最近的失败。原来他赶时髦,曾有过一次改变宗教信仰的短暂经历。改宗期间,神灵降临到他身上,他也有过一番颇具雄心壮志的朝圣之举,不过到头来实实在在是丢人现眼的一场闹剧,于是他呆滞的目光又转向了野蛮的莫斯科。有一种自以为是的说法:意识的流水中荡起涟漪,讲几句无伤大雅的下流话,随便找只脏水桶往里头倒点某种主义,就会点石成金一般自动产生出超现代的文学来。我如今对这样的说法,老实讲,一听就烦。我认为艺术一旦人为地和政治挂上钩,就会不可避免地降至意识形态垃圾的水平,这个信念我死守到底。就费迪南德这而言,的确,这一切都无关痛痒:他的艺术灵感格外强大,更何况他对弱势群体的艰难困苦毫不关心。但就是有那种说不明道不清的污浊潜流,致使他的艺术越来越令人反感。除了个别给他抬轿子的势利鬼外,没人看得懂他的剧作。我自己没有看过他这部剧的上演情形,但我能想象出他是如何精心编排那个克里姆林宫之夜的:拿来子虚乌有的螺线,摇动各种各样的纺车,纺出许多支离破碎的象征。想到这里,我不无乐趣地问他,最近是否读过一点对他的评论。

“评论!”他叫道,“好一个评论!不懂事的毛孩子,仗着伶牙俐齿,就配给我上课。别理睬我的作品,算他们有福。碰我的作品得小心翼翼,像碰什么不小心会爆炸的东西一样。评论!我的作品受到各种观点的审查,唯独缺了最根本的评论。这就像一位博物学家,描述马这类动物,一开始却唠唠叨叨尽讲马鞍或者德维夫人。”(他提到的是一位爱好文学的知名女主人,她倒是真像一匹龇牙咧嘴的马)。“我也想来点那种深红色的。”他继续像刚才那样扯着嗓子大声说道,招呼服务生过来。服务生顺着他留着长指甲的指头方向看过去,这才明白了他的意思,原来他很不礼貌地指着那位英国人的酒杯。出于某种原因,塞居尔提到了鲁比·罗丝,就是那个在胸上绘画鲜花的女士,谈话这才少了点侮辱性质。这时那个高大的英国人突然心血来潮,起身站到一把椅子上,从椅子上一步跨上窗台,往上伸出胳膊,直到够着了窗框上他心心念念的那一角,那里歇着一只毛茸茸又结实的飞蛾,他老练地抓住它,塞进一只药盒里。

“……很像沃弗尔曼12 的白马。”费迪南德说道,关于他正和塞居尔讨论的什么事情。

“Tu es très hippique ce matin。”13 后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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