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繁樱如华(第2/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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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已经深了,樱接了杯热水拉上窗帘准备上床睡觉,她从贴身的内袋里取出银质的雕成小狗形状的小挂饰——原来大概是属于某个项链或者手链上的主体——并将其放在枕头边。这东西她贴身带了很多年,已经基本成了类似幸运护符的东西,都快被盘的包浆了。
这是樱收到过的第一份礼物,好在是银的,就算在放几十年也没什么关系,只是原来的绳子早就断掉了,就像樱与这個吊坠原本的主人之间的联系一样。
当年它的主人还比樱小一些来着,不知道那个女孩子现在身居何处过的怎样,两人之间从那以后再也没有了联系,像是被吹散的蒲公英天各一方。
樱来了这个国家以后过的很好,有吃有穿有能全心跟随的人,但有时候还是会想回到那个战乱的国度,看看能不能遇到曾经互相扶持的人。
“晚安,宾斯。”樱躺下后,习惯性地摸了摸银质的小狗。
宾斯是吊坠上的小狗的原型名字,据那个女孩说是按照她的家的宠物的样子雕刻的,当时樱也没问真正的宾斯多少岁了,以狗的寿命现在或许已经死了也说不定。
不过这个小巧的银色宾斯也陪伴了自己很多年,从阿富汗到东京,从街边的杂草到现在少主身边的首席助理,白驹过隙,时光无情。
樱不再去想过去的经历,只用了不到二十秒就让自己的大脑完全放空下来,陷入了睡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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