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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破案之胜利荣冠(第4/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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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地窖门有一半刚好是普恩视线未及之处,因为正巧被离门最近的马车挡到。那块被挡到的面积很宽敞,而且这是决定性的关键所在门是朝左侧墙面对博物馆后方之时的大厅方向打开。因此,某人一定是把那扇门打开一条缝,弯低身子溜进来,站起身,然后用力扔;那段距离不会比一般投板球的210呎长度还远。所以当普恩前去市集陈列室察看时,凶手趁机搬运重担上来——之所以选择旅行马车的原因,在于它是惟一完全密闭的车厢;他藏好尸体,然后返回地窖去;去做什么呢?咱们来好好瞧瞧。

这么说来,死者是在10点40分被弃尸于车厢内。因此在推断死亡时间方面,我们又消掉了5分钟。再继续推论下去。如果象牙握柄的匕首是在10点40分的时候插入潘德洛的心窝,那么,匕首是在何时透过什么方法来到地窖的呢?当时在博物馆里头,惟一去过地窖的人是蜜丽安·韦德因为普恩无时无刻不在监视大厅。所以,不管是无辜或有罪,她一定有将匕首拿到地窖去。赫伯爵士盘问普恩的时候,普恩只有在一个地方表现得吞吞吐吐、闪烁其词:即是蜜丽安首次下地窖之事,因此匕首被偷很可能是发生在她第一次下地窖的时候,时间约莫是10点18分。如此一来,潘德洛是在10点20分至10点40分之间被杀的;那1小时里头棘手的45分钟时间,可以被我们删减到只剩下20分钟。

这挺好的。情况看起来对蜜丽安·韦德相当不妙,因为她偷匕首之事是不容置疑。好吧,如果是她杀了潘德洛,那几乎可以肯定她有一名共犯相助;这名共犯,就是那个扮成潘德洛在10点45分走进博物馆的冒牌货。还有,这位共犯一定是个外来者,因为在几个关键时刻,每个人的行踪都交代得很清楚。不过,这事暂且搁到一边,咱们先来问自己一个问题:蜜丽安下地窖的时候,为什么要拿匕首呢?她知道潘德洛正在下面等侯,所以才要拿匕首杀他?我们丝毫没有证据可以推论她知道潘德洛人在伦敦;除此之外,还有几个重要理由能提出反驳。如果她下地窖时已预料到会遇上潘德洛,或是知道匕首将会派上用场,那么我们只能说,她的脑袋一定是完全疯了。因为她让人家注意到她要下地窖;她大呼小叫地坚持要去拿钉子;而且在普恩一览无遗的注视下——后来我们知道,其他人也一样看得到她的举动——她公然从楼梯上拿起匕首。在计划杀人的时候,你绝不会煞费苦心用一种轻松嬉戏的方式来让人注意到你的意图。不,我们只能假定她拿着匕首下地窖,全然是心无邪念;至少,她没有心存杀意。

但是,她为什么要拿匕首,而且还急着走一趟地窖呢?是要去和某人碰面吗?这可让我们马上想到那位后来才现身、扮成潘德洛的冒牌货。一个外来者。嗯,咱们来看看可否帮这位外来者描述其相貌特征。

卡鲁瑟对潘德洛——真正的潘德洛——做过一番描述。潘德洛身高6呎,体型是宽肩窄臀;他的头发是黑色,皮肤微黑,眼睛是褐色,并且留着黑色的髭须;他穿着晚礼服,头戴大礼帽,身上还披着黑色大衣。在此案中,有没有哪个人能够以潘德洛的模样——真面目隐藏在一大把蓬乱的络腮胡后面,眼珠颜色被有色眼镜给遮盖住——从视力不佳又泪腺发达的普恩面前走过去?当然啦,普恩以前从未见过潘德洛;所以,只要能让普恩相信从他面前经过的这个人,和后来发现的尸体是同一人就行了。在整个案子中,惟一符合上述特征的人,就是葛莱格里·曼勒宁。服装符合、身高符合、发色符合,古铜色和微黑肤色符合;由于眼珠被眼镜盖住,半边脸被络腮胡遮住,所以也没问题。乍看之下只有一个麻烦处:潘德洛留着一撮真正的黑髭须。也许曼勒宁可以弄到山羊胡来戴,但髭须他要去哪儿找呢?所以关于那无从捉摸、不可思议、行踪难以回溯、仿佛与本案不相干的黑髭须,当下我们就有了答案。

黑髭须的事暂放一旁,咱们来瞧瞧曼勒宁的外形特征和外来者的相貌描绘有多吻合。蜜丽安到地窖去见某人——假如说这个外来者就是曼勒宁,这个说法应该很合理吧?答案几乎是很明确了。见他的理由是什么?结论是昭然若揭,应该不用我再来多说了。一场恶作剧即将降临在曼勒宁身上,而对他赞不绝口的蜜丽安·韦德一定不想看到他出糗,所以向他通风报信;此外,为了告知最后详情,她还跟他约好在地窖碰头。这个结论和实体证据吻合吗?的确吻合:因为地窖是她和他能秘密碰面的惟一场所,而且那地方有窗户可以让他轻易进出。再者,卡鲁瑟的证词也可以支持这个结论——案发当晚卡鲁瑟发现尸体后,向蜜丽安·韦德叙述先前发生的怪事时,她嘴里低声嘟囔着“地窖窗户”的字眼。要进入窗户,就得先来到博物馆后院,曼勒宁能办到吗?没问题,因为我们知道蜜丽安·韦德手上有一把后栅门的钥匙。于是她拿着匕首下地窖,打算向他展示那把即将“杀死”他的武器;她看到那把匕首躺在楼梯上时,很可能是一时觉得好玩,所以连同假髭须也一并捡起来。

下一个问题是:这两人是不是为了共谋杀害潘德洛,所以相约在地窖碰面?这个可能性应该可以排除,理由和指控蜜丽安单独犯案是一样的:她若是真凶,就不会明目张胆地引人侧目。看来,所有的箭头都指向一个事实:整个命案并非有计划的预谋杀人,而潘德洛在地窖出现之事,绝对是个意外。

按照先后顺序来整理我们得到的事实和推论,我们现在归纳出一个凶案雏形,内容大略如下:

无意杀人的蜜丽安和曼勒宁约好在地窖碰面。潘德洛在无人知情的情况下来到博物馆,并藏身于地窖中。10点18分或10点20分的时候,蜜丽安拿着匕首和髭须走下地窖。5至7分钟后,她从地窖走上来。又过了5分多钟后,她再度走下地窖;这一次她几乎是马上就回到楼上来,当时时间是10点35分。10点40时,一块煤炭被扔了出去——几乎可以确定是曼勒宁所为——目的是要引开普恩的注意力。尸体被运至车厢里,曼勒宁返回地窖,并爬出煤库入口来到外面大街,然后演出他的模仿秀。一定是他将络腮胡和眼镜放回死者身上的。他沿着大厅往后方走;他背对着普恩,自己发出“嘘!”的声音。他故意停下脚步往车列那边张望,企图用这种方法让普恩以为发出嘘声的是另有其人。他闪身从车厢下面钻过去,打开另一边的车门——尸体正静静地躺在里头——他只能火速将胡须往死者脸上一放,食谱塞回死者手中,然后把眼镜挂到死者颈上。最后,他再将假髭须随手一丢——后来,这假髭须在车厢下被人找到。这一连串的动作只花了几秒钟;接着普恩又听到曼勒宁敏捷而鬼祟的脚步声。趁着随之发生的混乱当中,他可以走下地窖,爬出窗户,并且从后栅门逃之夭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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