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9章 “丁屋”问题(第3/5 页)
李华龙总想着减少工作时间,多待在家里陪家人,但他不是一个容易放下的人,和家人聊了半个多小时。他出门上班了。
李华龙知道再过一些日子,英国政府和华共政府就香港的问题展开谈判后,香港的经济会受到很大的影响,出现动荡,他并不打算凭借自己一己之力,让香港的经济平稳度过动荡期。他会做好准备,在此次危急中,获得丰厚收益。
想着赚钱的同时,李华龙还想着怎么花钱,想着解决香港存在的一些问题,比如“丁屋”问题。
七十年代初期,香港政府计划发展新界,为了得到新界原居民的支持,政府于1972年12月实施的“小型屋宇政策”,规定年满18岁,父系源自1890年代新界认可乡村居民的男性香港原居民,每人可一生申请一次于认可范围内建造一座共3层高27呎/823米高,每层面积不超过700平方呎的丁屋,无需向政府缴付地价。
政府同时定立“限制买卖转让条款”,规定拥有丁屋的原居民如果想把丁屋出售及转让予非原居民,需向政府申请作补地价,并取得地政专员书面同意,才可进行。兴建丁屋的土地,通常是位于新界或离岛的村落或农地。根据新界乡议局的估计,拥有申建丁屋权利的男性原居民有24万。
1973年制订的《差饷条例》则规定在乡村范围内的屋宇,包括丁屋,可获豁免缴交差饷。
李华龙知道香港回归之后,“丁屋”问题困扰着香港政府,随着香港经济发展,人口越来越多,香港政府想要拿出足够提供给新界原居民的盖建“丁屋”的地皮,需要承担重大的财政负担。
李华龙想过英国和华共谈判期间,香港经济陷入动荡,他向港府提出帮助新界原居民的经济扶持计划,若是新界原居民接受了经济扶持,那就要放弃自己,以及自己后人的“丁屋”权利。
且不说香港的上市公司,李华龙知道将来很多美国上市公司的股票,值得投资,成立一家投资公司,投资多家公司的股票,年均投资回报率肯定能够超过百分之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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