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第3/5 页)
“好好做。”吴明说。
金小田没有别的想法,她只想尽力把他的工作接下来,帮他完成他不能再完成的,并且尽量做好。
案情不复杂。何浩文所在的公司打算建造自用码头,需用两台桥吊。在码头评审会进行时,公司的总经理被介绍认识了一家供应商。因中间人是相关部门的负责人,一来不好抹中间人的面子,二来这家报价确实不高,经过考察后双方签订了合同。甲方的预付款虽然拖了一阵子,但总算还是到位了。
钱在谁的手上谁狠,供应商催款时说过拖一天钱就迟一天交货,但国内的合同执行大环境也就这样,敲桌子扔杯子的事不断,最后大半还是能完成的。所以何浩文这边开头并没当真,自有负责此项目的员工去跟进催货的事宜。
等到主体完工,甲方派人去生产现场验收过进度,付过发货前的进度款,供应商那边的人突然不接电话。好像人间蒸发一样,连生产场地都变得空荡荡的,那么占地面的主体居然也神不知鬼不觉地运走了。
甲方感觉不妙,当即找中间人出来说话,谁知中间人推得一干二净。以后还有二期三期的规划,审批还要从中间人手里过,毕竟不能扯破脸,有些话也不能说得太透,尽管当时这人拍着胸脯保证供应商的可靠,还推荐他们去考察供应商过往的成功业绩。
何浩文所在的公司考虑过起诉,咨询后无论律师还是法院的工作人员都不看好,哪怕打赢了,对方只有租的几间办公室,账上穷得叮当响,怎么执行?如果能找到人,双方坐下来好好谈谈,说不定还有解决的办法。假如对方一开始就抱着存心吞掉这几百万的打算,那……没什么好谈的,可不谈,也不行。
眼下的关键是找到人,并且摸清对方的意图。否则即使立案,很有可能也只是逼得对方跳墙,反正甲方拿空头公司没办法。
甲方再气愤,骂得再凶,也明白其中的利害关系:钱在别人手上。金小田加班加点看完所有材料,何浩文的电话就来了,说是乙方一个重要负责人出现在某地,让她跟他一起追去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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