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诗会(一更)(第3/6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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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人之中却是没有人回答他的话,大汉顺着众人的目光向自己的身后看去,只见刚才还完好的桌子,此时已经消失不见了,只留下了地上的一地木屑。刘姓大汉明知自己没有这份功力将桌子震碎,周围的人自然也知道刘姓大汉没这份本事。
众人心里都想到,很明显,这张桌子现在的情况是刚才那个书生离开时的那一掌造成的,可是那个书生刚才离开的时候,桌子还是完好的。这说明那个书生对内力的控制已经精确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一掌拍下去,只是桌子内部被打碎,但还是保持着完整的形状。桌子之中的力道处于平衡状态,一旦有外力,才会化为乌有。
刘姓大汉伸手擦了一把额头的汗,心里一阵暗自庆幸,幸亏我没有将他得罪的太深。
林明出了酒楼径直出了华阴县,一路向衡山城而去。
衡山城距离华阴县大约有十天的路程,而刘正风的金盆洗手大会还有半个月才会举行,所以,林明有的是时间一边欣赏沿途风景,一边赶路。
天云山距离衡阳城一千多里,这里景色秀美,让人流连往返,一年四季都是方圆百里之内读书人常去的地方。
此时,天云山中,一个身穿白色儒衫的男人,闲庭信步走在山岭之中,不是四处观赏,一边观赏一边还不会发出赞叹。
此时已经是林明离开华阴县的第八天了了,这八天来,林明一边欣赏沿途的风景,一边赶路。这赶路的速度竟然比普通人还要慢上一些。作为一个武林人士,一个先天后期的高手,赶路的速度竟然还不如普通人,这谁说出去都会被骂成是神经病。可是事实就真的这么发生了,真的有这么不务正业的先天后期高手。
林明刚刚来到天云山就被天云山的景物所吸引了,如今已是入秋,树叶开始泛黄,所有的树几乎都是青葱之中夹杂着几分黄色,甚至有一些树木的树叶已经开始飘落,飘落到树下的小溪之中,为小溪添上一份成熟的韵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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