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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吉人语善、视善、行善,一日有三善,三年天必降之福。
凶人语恶、视恶、行恶,一日有三恶,三年天必降之祸。
胡不勉而行之。
太上感应篇注太上感应篇太上,尊称也。开章揭此二字,示人凛凛不敢违悖之意。由此动彼,谓之感;由彼答此,谓之应,言善恶受报,不爽毫厘也。
太上曰:祸福无门,惟人自召人心寂然不动,理欲未形,无理欲自无吉凶,及发而见诸事则吉缘理生,凶缘欲集,如种瓜得瓜,种豆得豆,自然而不可易。是祸福之来,人所自召,有何门路!古人所以昼勤三省,夜惕四知,戒慎恐惧于不睹不闻之际,无非趋福避祸之意耳。
善恶之报,如影随形此申明上文自召之旨。盖善恶感应,毫发不爽,如人做一善事,初无心于得福也,而善报自至;人做一恶事,初无心于得祸也,而恶报自至,犹形之与影,跬步相随。世人不察,谓某人善而得祸,某人恶而得福,遂起疑议之端,殊不知有报之本身者,有报之子孙者,形影之喻,乃言其必然,非概谓其速也。即影之肖形,亦有远近之殊,影远则大,影近则小。善恶之报,岂独不然,速则报轻,迟则报重。或恶业多则先受恶报,或善业多则先受善报,或善心退转,则因福得祸,或恶念改悔,则又因祸而得福。人能常将"果报"二字省察于中,自然祸减福生矣。
是以天地有司过之神,依人所犯轻重,以夺人算自此至"算尽则死",言人一生所为,日夜时刻、上下四旁,皆有鬼神鉴察也。算,谓寿数及享用衣食之类。夺,除而去之也。犯轻者夺算亦轻,犯重者夺算亦重。过者,无心之失,神尚衡其轻重以夺其算,而大奸大恶上干神怒,立受显戮,不问可知矣。
算减则贫耗前言夺算之由,自此以下至"算尽则死",则历举夺算之事,以明感应之不爽也。贫是无财,耗是家破。言不善之人,天既夺其算,则富者渐至于贫,丰者渐至于啬,必无仍加其禄、厚其积之理,所以动遭迍塞,触目皆苦境也。
多逢忧患忧从中出,患自外来。多逢,言不善之人内忧外患接踵而至也。盖忧患与贫耗两相倚伏,贫耗而无忧患,则薄粥鹑衣尚可度命,惟贫耗而更加忧患,则身心俱病,虽处人世,不啻地狱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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