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未来规划(第3/4 页)
廖鸿儒相信以他现在的身份,再加上未来近三十年的记忆,一定能够在如今的娱乐圈混得风生水起,说不定还能混上个内娱教父来当当。
他现在什么身份?货真价实的红二代,内地十大财阀之一廖氏集团掌门人的独子,可以说是要金钱有金钱,要人脉有人脉,他如果这都不能在娱乐圈称王称霸,还不如找根面条直接上吊算了,省得跟重生者丢人。
以自己现在的身份,要混娱乐圈根本就不用求爷爷告奶奶跑关系、演龙套,直接利用家族势力成立一个娱乐公司,自己投资,自己当导演或主演,自己捧自己。
廖鸿儒正在畅想如何建立娱乐公司,如何在娱乐圈大展拳脚的时候,忽然回忆起内地好像在2001才允许民营资本进入影视制作,这尼玛就悲剧了。
廖鸿儒记得中国内地好像在80年代电视剧才开始从政·治转向经济战场,1995年以前只允许国有制作机构进入电视剧、电影制作领域。
1986年广电部发布了《关于实行电视剧制作许可证制度的暂行规定》,要求从1986年6月1日以后,制作单位向中央电视台和地方各级电视台提供电视剧必须持有制作许可证,否则,中央电视台和各级地方电视台不得接收和播出。
这一规定同时也将民营公司排斥在制作市场之外,客观上阻碍了电视剧制作市场的成长。
受制于外部环境和政策,民营资本在改革开放之初的时候是不被允许进入电视剧制作领域的。在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意识形态安全的关键领域,几乎都是清一色的国有资本。
国有资本集中在在这些资源垄断性行业里,聚集了大部分的精英人才和资源资本,如电视台掌握了电视剧制作的专业人才、拍摄器材、播出平台并且依靠国家财政拨款进行电视剧拍摄。
直到1995年广电第16号令《影视制作经营机构管理暂行规定》规定,“个人、私营企业原则上不设立影视制作经营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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