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一节 徙木立信(第3/4 页)
潘承训的族谱中,甚至都不记载他几个儿子接班做总商的事情,豪商自己都鄙弃自己的身份到如此程度,怎么可能让他们继续投资于商业,投资于工业,将他们的商业资本转化为工业资本?
朱敬伦的告示很快就发下去了,当商人们真的看到各县城门口、县衙旁,都张贴着这些告示,告诉了大家事情的原委,朱敬伦的自我罚款,以及之后的保证,后面还附有朱敬伦和富商们的签名。
这时候很多富商有些蒙圈,有些已经明白了,朱敬伦在拿他们徙木立信,只不过这木是竖起来了,信有没有还不一定,如果真有人把木头搬走而没有得到赏金,反而更加无信可言,因此富商们真的很期待此时有一个徙木的人,也就是真的按照告示上的说法,跟某个衙门打一场官司,看看好不好使,没听过还可以告衙门的,到哪里去告啊?
他们很快就知道要到哪里去告了,因为朱敬伦的告示很快又发到了全县,在各县设立审判庭,派驻法官审案,并且请当地乡绅名宿有功名者公审,哪怕是县令也可以在这里投告,朱敬伦的司法改革稳步推行到了全省。
说实话,各个法官的素质并不专业,其中最多的是各地的状师,这些状师也被蔑称为讼棍,官员们非常不喜欢他们,常常说他们怂恿愚民诉告,荼蘼钱财,吃了原告吃被告,是最坏的坏人,所以每到一地如果当地民风爱打官司的话,想做事的官员,不是严格审案,而是第一时间收拾当地的状师。
儒家世界观下的官员,有种息讼的观念,认为某地人爱打官司,就是民风不够淳朴,喜欢争斗,不和睦,他们讲究的退一步让一步,这样就人人和好了,这不是一个人如此,而是整个官员阶层如此,不是懒政的官员不想审案,而是名臣都是这样。
就连明代大圣人王阳明,王守仁都是这种思想,《王守仁息讼》甚至以一个知名典故流行于世。
大概是这样的故事,王守仁的一个朋友对别人进行诉讼,王守仁说:“你等数日直到心平气和时再来和我说。”过了几天那人便来了说他已心平气和了所以前来受教。王守仁说你都心平气和了还来干什么。
不但是对自己的朋友,对老百姓也这样,他被贬到庐陵做知县,这个县的人喜欢争讼,王阳明就把所有官司压下来,发出告示让百姓不要来打官司,说他身体不好,不能理清楚官司,晾了一阵子之后,才告诉别人,不是他身体不好到不能处理这些事,只是邻里乡亲,应该相互体谅,相互扶持,出入友爱,养成敦厚之风。一些小事纠纷,相互协商,相互谦让,就能够顺利解决;动不动就打官司,不仅伤了和气,实在不是良善处世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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