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七节 定国旗(第2/5 页)
在法官审理他之前,朱敬伦找张千山谈了谈。
“谋反?哎呀,皇上你可冤枉我了!我和侯大人可都是公忠体国的忠臣啊,一听皇上你被谋刺了,我二人彻夜难眠,急忙赶回广州主持大局,就是怕有意外,怕那些有二心的臣子在此时坏了皇上你的江山啊!”
张千山果然继续打出大义的旗帜。
朱敬伦摇头笑道:“岳父大人,你当真以为我不敢杀你?让我想想,出了这么大的事,历朝历代的皇帝恐怕都会立立威吧。不过杀岳父这种事不多啊。哦,我想起来了,听说太平天国的西王萧朝贵干过一件大事,好像他父母因为违反军规,在一起过夜,为了整肃军纪,他把父母杀了。”
太平天国是一朵奇葩,萧朝贵本姓蒋,过继给萧玉胜为子,故改姓萧。他杀的其实是他的养父母,可是这养父母是自幼把他养大的,换做一般人肯定下不去手。但太平军这些人,当真是狠人,不怪他们能够成气候。
但萧朝贵这种行为,肯定得不到正统思想的支持,他杀养父母确实整肃了军纪,但是文人士大夫也不敢跟这种人合作了。在礼法制度之下,既然认了养父母,那在礼法上,就是亲生父母,杀养父母如同弑父母,是大逆不道的重罪。可是如果是一个正统的文人遇到这种事会怎么办呢?
起事之初,立下规矩,亲人第一个先犯了,该怎么惩罚?其实历史上有许多例子,如果是子侄这种身份,哪怕是亲儿子,杀了立威的有,但唯独没有杀父母立威的,所谓有事弟子服其劳,哪怕是师徒关系,师傅犯了错徒弟都得给扛着。别说亲自杀父母了,即便是别人要追究,儿子也得替父母抗。
可惜萧朝贵可能没读过书,或者跟养父母关系不好,在或者是根本就没人性。关系不好的可能性不高,如果真的关系不好,养父母也不会跟着他造反,他也不会造反还带着养父母,那就只能说为了大业,萧朝贵是豁出去了,导致人性也顾不上。
其实最佳的处理办法,是曹操当年用过的以发代首,曹操的战马践踏了青苗,按照律法当斩,于是他要执法官为自己定罪,被执法官拒绝。曹操要举刀自杀,被众人劝住。最后他用剑割断自己的头发说:“那么,我就割掉头发代替我的头吧。”
萧朝贵完全可以引用这个典故,替养父母抵罪,最后他以西王的身份当众被打上一顿,其实也能起到整肃军纪的作用,犯不着亲手杀死养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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