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章 疑尸(6)(第3/5 页)
故而这户籍所载当是无遗漏,借此分析,这所焚之人则为非编户,所谓非编户则并非由户部司登记造册,其一则是各种官户,部曲奴婢之类私属贱民。不过此类人也并非不作登记,而是由各属官登记造册,以备巡查。其二则是僧侣,众僧侣亦是不由户籍司登记,而是由鸿胪寺下置崇玄属司令负责僧籍造册。
如此一来,这案子便又陷入了僵局,若是这焚尸若是这僧侣户籍,倒是以官文行事即可。可若是官属,则需往各官员府中查验,可这长安城中大大小小官属宅院不下百所,且不说这体量之大,单就这官员品阶高于这大理寺的,便是难缠。
此案便一时难以推进,众人正一筹莫展之际,大理寺院内忽地飞来一只白鸽,方鹤临几步踏出大堂之外,将那白鸽捉下。随即便自那白鸽腿侧取下信筒内密函,折返大堂中,将那密函递李珩。
李珩随即将那密函打开,密函内容简单无比,皆是人名,且皆是武氏。李珩一看便知,这便是阁老自礼部问询得知这琉璃佩所赐名录,毕竟是圣人赏赐,必然登记在册,故而这名录当是未有偏差。
本以为这琉璃佩当是数量颇多,可谁知,所制琉璃佩拢共九枚分别赐予子侄武承嗣、武三思,外甥贺兰敏之、贺兰敏月、及侄孙武崇训、武延秀、武延基、武延义及方城县主武崇兰。
而所录之人除贺兰氏兄妹二人,其余人等尽皆在世。而若是这琉璃佩若是自贺兰家中得来,此事则非同小可。
李珩宁可不得这名单,心内也是安稳几分,可如今这名录已然陈于面前,不得不去面对。李珩随即遣众人分往各地核查琉璃佩去向,心中只愿这琉璃佩乃是在世这数位遗失。
若当真是已故贺兰氏之物,此事便是难办至极。
传闻这大堂第一美男子贺兰敏之,年轻英俊,风流倜傥,妄行不法,传闻与自己的毑母,杨姥姥有绯闻,平日仗着杨姥姥的关系恃宠而骄,为人轻佻。而后杨姥姥的丧期还没有过,敏之便已换下丧服,招妓奏乐享乐。当时太平公主年幼,前往武家人的宅邸时常有许多宫女随行,而敏之逼淫这些随行的侍女。而后便遭坐罪赐死,年仅二十九岁。
而贺兰敏月,当年也是宫中一桩奇案,只是最终也是悬而未决,传闻亦是因其貌美,与李珩祖父李治暗生情愫,遭武则天嫉恨,最终下毒将其毒死。不过传闻便是传闻罢了,也当不得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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