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八章 私钱案(4)(第5/6 页)
李珩闻言亦是皱眉:“可这若是铸私钱当是以铜钱为主,自古鲜有听闻私铸银两一说。”
乔凌菲自是知晓此事,这白银在唐朝,金贵不假,但确实并非法定货币。拜唐朝落后的开采技术和工商业发展程度所赐。每年唐朝的白银开采量,最多只有一点五万两,属于绝对的贵金属,根本无法作为普通货币来流通。所以唐朝人用白银,基本都是用来铸造各种收藏品,用于官场礼物馈赠。
但也并非所有的银两都不可用作交易,只有一种情况例外会将白银当钱收——在与外国商旅进行贸易往来时,偶有以白银来支付货款。也正因如此,即便于盛唐年间,边关地区打劫外国商旅的恶性案件便也是不少。
除此之外自唐朝初年起,丝织品,这个中国古代标准的硬通货,就是合法流通的货币。唐朝法律也有明文规定:单宗十贯以上的交易,就得用绢帛来支付。一匹绢帛大约相当于500文铜钱。
除过这绢帛及铜钱之外,另外可于坊间流通交易的便是这黄金,若是有大额的交易,出门带那么十来贯的铜钱,那指定是提不上裤子的,那当真是重!故而这大额的交易便以朝廷所铸金铤及金饼为交易货币。
再者便是利人市中偶有私下流通货币,譬如前番李珩与那鬼市掌老所交易用噘哒银币,噘哒银币乃是白匈奴仿萨珊货币制成,因这噘哒帝国,已然于数百年前湮灭,故而这银币便是有特殊的意义,方才可与那掌老做笔交易,自然也只是局限于那鬼市当中。
可是当真提及这银两,也并不是没有作为货币,官铸银铤,亦是有之,只是一来用作贮存,二来则是用来记载折算赋税之用。若是当真铸私银,这罪,可远比私钱大的多。
乔凌菲复又将那图纸仔细查看一番,以手指将葛萨洛拔与程檀睿相遇之处至铛斧行至金银行之间距离做了丈量,见此处至凡器行及铛斧行、金银行之间距离几乎相等。
而后乔凌菲又指向一处位置抬头看向李珩问道:“此处为何不做标记?”
李珩自乔凌菲手中接过纸张,看向乔凌菲所指之处说道:“此处乃是平准署,因是官衙,故而并未标注。”言罢,李珩蓦地抬起头看向乔凌菲低声问道:“凌菲莫非是指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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