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刚:“哼,也好,还真以为法律是过家家吧,到时候你可别哭。”
凌零被杨子明告的事,很快就传遍整个管理学院,经过层层过滤,已经变了样。
“知道吗?那个凌零今天被人告了。”
“什么?一个学生为什么被人告?打架吗?”
“不是,是《追光者》的版权问题,一个叫杨什么的歌手说凌零抄袭,所以告他。”
“哦,就是上次在校庆晚会上得了一等奖的歌啊,我说难怪呢,一个学生怎么可能写出这样的歌来,原来是抄的。”
“是啊,听说人家要凌零赔款50万。”
“卧槽!要赔这么多?50万啊。”
“那个凌零赔得起吗?”
“肯定赔不起啊,不过我听说他要反告,说那个姓杨的歌手抄了他的歌。”
“什么?凌零哪来的自信说人家抄他的?”
“就是,人家一个专业歌手,他只是一个在校的学生,一个是学音乐的,一个是学工商管理的,论音乐,两者有可比性吗?”
“我也觉得没有可比性,不过听说凌零为了证明自己的创作能力,打算写新歌呢。”
“什么?他还要写歌?写歌有那么容易吗?”
“不知道,反正他说李中盛一个中专生都能写,他一个大学生没道理不能写。”
“卧槽!他还敢和李中盛比?这得有多狂啊。”
“是啊,所以我很期待他到底会写出什么样的歌来。”
“嘿嘿,我也很期待啊,如果只写出那种口水歌,那就好看了。”
不相干的都聊得这么热闹,王均源等人更是围着凌零,问他有何对策。
王均源:“凌零,你若需要律师辩护,我可以帮你联系,我一个老乡兼师兄现在就在律所工作。”
凌零:“谢谢老大,等我想想。”
陈超练:“还想什么?人家要你赔十万啊,你有钱赔吗?赶紧找律师打倒对方啊。”
莫运超:“是啊,时间宜早不宜迟啊。”
李茂春:“凌零,你是不是有什么想法?”
凌零:“嗯,我要问问别人的意思才决定怎么做。”
陈超练:“问谁?”
凌零:“《追光者》我不是卖给唱片公司了吗?唱片公司家大业大,应该有御用律师的,若请他们帮忙,说不定还不用自己掏律师费。”
王均源:“对哦,唱片公司肯定有法律团队的,像这种侵权的官司应该打得最多,经验丰富。”
陈超练:“是哦,差点忘了这个,那你赶紧联系别人啊。”
凌零:“不急,就算他们现在去法院申请,也需要时间排期,还有大把时间准备。”
莫运超:“既然你胸有成竹,我们就不多说了,有需要尽管开口,能帮的我们一定帮。”
陈超练:“对的,需要用钱告诉我一声。”
王均源:“我没有肥仔那样豪气,不过我还是认识一些学法律的师兄。”
“谢谢,大家的好意我收到了,我有需要一定会告诉你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