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爷打开我带来的箱子,从一支枪的枪管里倒出了一瓶深紫色的试管,虽然我见识有限但也知道那东西叫进化药,在混血种世界里是绝对的禁药,它会瞬间强化龙族血脉,但也会让嗜血好战的天性爆发出来,高强度的进化药会导致不可逆转的“堕落”,用药者不会变成真正的龙族,却会变成嗜杀的怪物,结果一定是被混血种世界清理掉。大爷把进化药倒进香槟,一饮而尽,我吓得躲到了角落里。我看到了不可思议的一幕,时光像是倒流了,大爷在短短的几分钟里变得年轻了,肚子上的肥肉收了回去,肌肉却一条条地爆了出来,他甚至长高了几厘米,他脱掉外衣,穿上了那身笔挺的西装,直到此时我才明白为何那件西装定的根本不合他的身材,那是他预计自己服药之后的身材,或者他年轻时候的身材。
他看起来那么英俊,我要是在街上看到这种年轻人一定会忍不住多看几眼的,可他又带着非常非常恐怖的杀气,手背和脸颊侧面长满了白色的细鳞。他站在窗边回头看我说,如果世界连光都不给飞蛾,飞蛾也可以自己燃烧起来,让我代他向斯诺顿爵士表示感谢。然后他就跃出了酒店的窗户,后面的事情我根本不敢看,只听说他冲破几十个杀手的阻击,像个血人那样杀到那个大人物的车前,一刀刺进了大人物的喉咙,当然,他自己也死了。
报纸上报道了这起恶性案件,伦敦街头发生这种事,一时间人心惶惶,但很快生活就恢复到老样子。
大约一个月之后斯诺顿爵士请我吃早餐,对我表示感谢,说那个老大爷其实是他哥哥。我大大地吃了一惊。
斯诺顿爵士给我讲了他哥哥的故事,他哥哥年轻的时候自命是个爱国者,那时候二战刚刚结束不久,美国空前强大,欧洲各国基本都是美国的盟友,他哥哥很相信美国主导的正义。美国在越南开战,英国并没有参战,但他哥哥却以一个英国人的身份加入了美国海军陆战队,他认为这是必要的武力,虽然会有无辜的死难者,会最终把自由民主和富裕带给越南人。作为混血种他当然很强,锋线尖兵,立过很多战功,自然也杀过很多人。可他见的血越多,信念就越动摇,当他看见女人和孩子都对他们举起枪,而他必须杀死他们才能保护自己的时候,他心里的正义瓦解了。他患上了PTSD,也叫创伤后应激障碍,这是一种精神病,让他精神涣散,嗜酒焦虑,每天都被幻觉包围。
他回到了英国,原本要继承斯诺顿家的是他,但他自己放逐了自己,所以今天斯诺顿家的主人才是现在的斯诺顿爵士。PTSD还是困扰老大爷——那时候他还是个年轻人——他觉得自己身上每个毛孔都在冒血,一身血腥味,每个人都会厌弃他,他根本就不配活着。他屡次尝试自杀,但龙血却总是把他从濒死的边缘救了回来,他在痛苦中活了几十年,直到有一天一个越南移民来他的小花店买花,是个六岁的男孩。大爷原本不敢看越南面孔,可那个男孩每天都来买花,大爷也不能不理他。男孩买花是给他的妈妈,他们家是英国的第一代移民,母亲做着很辛苦的清洁工作,男孩也帮人送报纸——这也是别人周济他们,如今已经没什么人看报纸了——男孩把送报纸赚的钱都交给母亲,母亲就给他一点点零用,他就用这些钱买了花给母亲,说是花店卖剩下的不要钱。他的钱不够买新鲜高级的花,他自己也知道,每次都问大爷有没有什么剩下用不上的花材。
就这样老大爷和男孩熟悉起来,男孩没事做就去老大爷的店里帮他捡捡花,老大爷每天从剩下的花材里挑几支扎成一小束,男孩带回去给自己的母亲。这两人的友谊就这么简单,但男孩生日那天,老大爷用掉了一个锡币换了两张欧冠决赛的门票带他去看。原本一切都挺好,男孩的母亲却积劳成疾,可为了生活又不得不继续工作,每天都得忍受腰椎的剧痛,男孩心疼母亲,被街上的小混混趁虚而入,塞给他几粒毒品说能止痛,毒品确实能止痛,但效果过去之后病痛就会卷土重来,男孩再去找那些混混求助的时候,混混们就问他要钱了。男孩赊了几次毒品之后,就被小混混们逼着帮他们兜售毒品,用贩毒的钱来换他母亲的药钱。男孩知道这是不好的事,从没跟老大爷说过,依然每天去店里给老大爷捡花。
男孩的母亲还是过世了,死因是过量服用毒品,混混们担心男孩没了母亲会拒绝帮他们销售——孩子卖毒品可以深入社区内部,而且避开处罚——就强行给男孩也服食了毒品,这样他就不得不继续贩卖以贩养吸。那男孩竟然是个非常勇烈的人,他知道没有人能戒除那种新型毒品,不知道他是后悔害死了母亲还是后悔害了很多从他手里买毒品的人,某一天他忽然拦住了那些混混们的上线的车,把混混们给他的毒品全部丢进了自己嘴里,指着那辆车对围观的人说,就是他让我卖毒品的。这个上线就是那个大人物的独子。这事儿原本跟他关系不大,他作为大头目甚至没见过这种帮他们卖货的孩子,可这位少爷对于自己被当众叫板很不爽,命令手下开车撞了过去。
老大爷赶到的时候男孩还没断气,毒品的药力撑着,他竟然还有意识,他哭着跟老大爷道歉说自己没有听他的话当个好人,老大爷摸着他的头说没关系我也不是。
当晚这位少爷就被人拧断了脖子,那帮混混也是差不多的下场,当晚大人物得到消息就发布了悬赏,第二天晚上老大爷在多彻斯特酒店杀了大人物,整个过程不到24小时。
斯诺顿爵士承认是他帮大爷布的局,他泄露了大爷的情报,把杀手们引去了多彻斯特酒店,当然也把那个大人物引过去了。大人物以为自己是去督战的,其实他是大爷要猎的人头。至于那管禁药,当然也是斯诺顿爵士放进去的,而我就是个不知情的快递员。
最后斯诺顿爵士换用中文跟我说:“就像你们中国人说的,龙之一跃,飞天跨海。他在最后那一跃中找回了自己,我很为他高兴。”
那以后斯诺顿爵士再也没谈起过他的哥哥,我也还是继续做这份接线员的平凡工作。大概是我的血统真的很差劲,在混血种世界里也就是个凑数的,所以我还真的挺难理解这群半龙半人的家伙的。他们有时候像人那样爱享受生活,有时候却又特别决然,像斯诺顿爵士那样明明深爱自己的哥哥,却愿意成全他舍弃生命找回自己,大多数人类应该也做不出来。
拥有远比人类要长的寿命,却又一直在追求生命的意义,这也是这群混血种的魅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