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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孩子,我的故乡(第2/18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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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钱师长还不如我,我还有个实实在在的盼头,他却不行。要是照着浅沼先生的说法,凡当过国军营长以上、三青团区队长以上、一贯道点传师以上的人员,按大陆上的法律都要以反革命论处。钱师长半生戎马,杀人无其数,共产党绝不会饶他。我曾经忍不住怀着孩子般的好奇仔细注意过他的那双手,竟是那么细弱、柔软,而且白得像女人,指甲也修得很精心,谁能想到这双手已经在血泊里浸泡了二十年啊!钱师长对大陆曾经那么深恶痛绝过,如今老了,也变得惇惇怀故了,常忍不住登高远望,向着落日余晖,用发哑的嗓门儿歪歪扭扭吼两段莱芜梆子,吟几句思乡感怀的诗文。可是,“人言落日是天涯,望极天涯不见家”,他的生年是回不去了,他回去,人家共产党就是杀了他也是不冤的,所谓君子之仇,十年得报,这已经三十年了。他呢,也早已绝意归途,只能悲歌当泣,远望当归,聊以胡思乱想罢了。

而我的盼头居然来得比想像的还快,1981年的夏天,不期然接到了儿子的一封短短的信,我高兴得发狂。现在我想不起那封信具体都说了些什么,总之是问我好,并且说他也很好,现在在一家饭店里当服务员,只是经济紧张,希望我能寄些钱去。尺牍之中,我仿佛听见了小成抱着我的腿哭喊的回声,那声音唤起我深埋多年的亲子之爱。当天我就写了一封长长的回信,并且把我存在银行的全部美元取出来,一块寄到日本,托浅沼先生给儿子寄去。敏芳,也许只有你才能体会我当时的兴奋,我总算能够尽一点人父之责了,我是个父亲啊!

从那天起我戒了酒。五个月之后,小成又来信了,还是那么短,问候之外还是要我再寄些钱去。我又寄了,并且又写了一封长长的信,依依山水之恋,拳拳父子之情,字里行间,意犹未尽。我日日夜夜等着他的回音,希望他别那么匆忙,别那么简短,我盼着他能耐心地和我这个孤身在外的老父亲叙叙家常啊!

我等了整整一年,神不守舍的一年。

论人之常情,儿子不会这么久不理我,我预感到出了什么事。

我从来鄙薄巫道,那时居然也去找了个测字先生,拈了一个“欢”字,测字先生凝神作状地参悟了半天,大摇其头说:“‘欢’,附半个‘难’字,非佳象,怕多少要有些难过的关节了。”见我不语,又说:“也非一难到底,后继者‘欠’也,附‘迁’音。”他啰啰唆唆玄而又玄地做了一通近乎忏语的发挥,意思是:我这一辈子,迁,主遇难呈祥。

测字,本是方士糊口延命之所为,几乎是骗钱的行径,但既听了,就忍不住瞎琢磨,琢磨,就多少有些不安——为什么偏偏就拈了这么个字呢,大非吉兆。

果然,一天中午忽然有几个警察到樱楼来,要我去警署说话,不许我多问,也不许我回家,粗暴地要带我走。那时我突然想起三十几年前在同仁堂门口被几个警察绑架的一幕,于是说死也不肯走。可那些警察威胁说这是依法传讯,如果我拒传事情就更麻烦,樱楼的伙计们也纷纷劝我不要吃眼前亏,先去了再说。我当时真想,如果小成在,如果他还能紧紧抱住我的腿,那我就是死,也不会跟他们走的。可我是一个人,从肉体到精神都是孤单单的一个人,我就是真的回不来了,人们无非茶余饭后做个谈资,没人会像你,我的妻;像小成,我的儿,那样悲痛洒泪!没有人会!

他们把我带到台北景美警察分局,说是传讯,可往地下屋里一关三天不闻不问。我惦念我的鸽子,想着谁会去给它喂食喂水……

到了第四天,他们像是才想起来似的,把我叫去问话,问话的是个麻子,他拿出一封信给我看。

“知道是谁写的吗?”

这当然是明知故问,那正是小成的来信,短短的,不知写了些什么。

“是我儿子的信。”

“你儿子是共党的什么干部?”

“他不是干部,是饭店的侍者。”

“你还想赖?”警察老练而邪恶地笑着,“你看看这张信纸吧,认识共党的简体字吗?”

信纸上方,红字函头:北京万宁宾馆革命委员会。

“革命委员会是干什么的你当然晓得喽,是共党现行的政权机关,你儿子能够使用这种信纸,不是干部是什么?”

我说不上话,只用眼睛狠狠盯着那张麻脸,那脸上集中了人类最专横、最败坏、最愚昧的表情,我憎恨这脸!

到现在我也没有闹懂那革命委员会是怎么回事,二勇后来对我说过,七十年代前后,大陆上连托儿所、养老院,连卖酱油、烙大饼的小铺小店,都有革命委员会。可这种满天盖地到处都是的东西却构成了莫须有的罪名,使我身陷囹圄。警察们三天两头逼审我,用种种不人道的手段对待我,要我招供所谓“通共”的内幕,并且恫吓说要送我到火烧岛去。[1]

“一朝进公门,九牛拉不出”,在警署地下屋我一直过了三个月,全仗朋友在外奔走营救,连钱师长都找了他的一些老关系。但警察们却是些认钱不认人的家伙,一直久押不放,也不送院审判。我气恨交加,大病一场,朋友们送药来,他们竟不准我接受,朋友中有个吃法律饭的为我据理争诉,说照着政府的“羁押法实施细则”规定:“被告亲友送入药物,经看守所医师检查合格后得许可之”。警方不准我接受药物是违法的。但警察们借口没有检查设备,仍然拒收,直到牢里接二连三有人病倒,上吐下泻,症状与我无二,才疑心是发了瘟病,急忙把我们隔离起来,打了针。打针的警察不知是不懂还是懒,我们四个病人只用一个针头,只换屁股不换针。我病得连抗议的力气也没有,横着心随他去打,敏芳,要不是你在天之灵的保佑,我也许就活不过那一关了。

后来,朋友们背着我用樱楼这些年的积蓄上下打点,疏通关节,正是:钱能通神,一买就灵。恰好又赶上九月十八日发生了两名警察抢劫三重市彰化银行十一万台币的丑闻巨案,舆论哗然,所以,到了天气渐冷的深秋,我被放了出来,警察们说:“误会了。”

回家的第一件事,是写信给浅沼先生,要他转告小成,以后来信,千万别再用官家的信纸,什么“革命委员会”,什么“公社”,这种字眼儿都别用,信封上也别写简化字。为了防备再出事,我把儿子的前两封信,连同他和他太太的照片一起烧了。在那照片上,儿子穿着“毛式”的服装,更加上他太太的脸上没有妆,头发又没烫,外人看了,自然会刺眼、生疑。

那是深夜,和现在一样安静的深夜,连我的鸽子也沉沉睡去了。我一个人,身伴四壁,望着儿子的脸在枯黄色的火苗中丝丝作响地变焦,变皱,哆嗦着打起卷来,直到化成一撮黑灰……就像我忘不了儿子抱着我的腿的情景一样,我也一直记着那黄色的火、乌黑的灰,还有那窜了一下就完全消失了的青烟……

是不是,我也到该撒手而去的时候了?何苦留着一个躯壳无味地耗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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