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利昂(第1/16 页)
父亲给予总主教的新冠冕由金丝和水晶铸成,足有被暴民砸碎那顶两倍之高,稍作运动便映散出七彩虹光。提利昂很好奇瘦小的总主教如何能支撑它的重量。对方正在主持乔佛里与玛格丽的婚誓仪式,国王和他的未婚妻站在天父和圣母高大的镀金雕像前,宛如一对璧人。
新娘穿象牙色丝衣和密尔蕾丝裙,裙上无数颗小珍珠组成各种花朵,显得十分可爱。身为蓝礼的遗孀,她本该采用拜拉席恩家族的金与黑,却选择了提利尔家族的色彩,以示纯洁。新娘斗篷由绿天鹅绒制成,绣有一百朵金玫瑰。提利昂不知她究竟还是不是处女。反正乔佛里也不懂。
国王看起来也同样堂皇,身穿暗玫瑰色外衣,披挂纹饰着雄鹿与狮子的深绯红色天鹅绒斗篷,王冠潇洒地戴在卷发上,两种金色融为一体。是我替你保住了这顶烂东西。提利昂不停地变换着双脚重心,感觉神智游移。喝太多了。应该在离开红堡前上个厕所,与雪伊的一夜欢娱更让他精力不济。关键的是,此刻他有跳上去扼死这该死外甥的冲动。
瓦雷利亚兵器我熟得很呢,这小子如此夸口。修士们不是常说天父会公正地裁判每个人么?好啊,如果他能像踩死一只甲虫一样碾碎乔佛里,我就把余生奉献给圣堂。
我早该想到,詹姆决不会派人去替他杀人,狡猾的瑟曦则不可能留下匕首的线索,只有小乔,只有这傲慢、邪恶、愚蠢的混蛋……
还记得临冬城的那个寒冷清晨,他走下藏书塔的陡峭螺旋梯,发现乔佛里王子和猎狗在讨论杀狼的事。叫狗去杀狗,他这么说。但乔佛里再蠢也不会笨到支使桑铎·克里冈去害艾德·史塔克的儿子,因为猎狗会把事情原原本本地报告瑟曦。所以,这小子想必转到那群自王家车队启程起就紧随不舍的自由骑手、商人和小贩中寻找肮脏的杀手。不知是哪个弱智下人愿以生命来换取王子的青睐和一点钱币。提利昂思考由谁定计待劳勃离开临冬城后方才动手。大概是乔佛里本人,他会把这当作最巧妙的谋划。
依稀记得王太子自己的匕首带有宝石圆头,刀刃嵌金线。至少他没有蠢到使这把刀,而是用了父亲收藏的武器。劳勃·拜拉席恩极其慷慨,儿子想要的玩意儿,自然无所不予……但提利昂认为乔佛里是私下取的。去临冬城那回,不仅跟了一大票骑士和随从,还有大轮宫及长长的辎重队,肯定有专人负责照看国王的兵器,以备不时之需。
乔佛里挑的这把刀锋利且实用。它没有黄金装饰、没有宝石刀柄、没有银丝镶嵌、外观平凡无奇。它从未被劳勃国王使用过,处于被遗忘的角落,然而本身又是致命的瓦雷利亚钢……轻而易举便可划开皮肤、血肉和咽喉。你瞧,我是识货的。讽刺啊,小子,你却真正不识货!否则怎会选小指头的刀呢?
但为什么要杀?难道他就是天性残忍?在这点上外甥可谓登峰造极。提利昂极力克制,才没把喝的酒吐出来,或尿了裤子。他不安地蠕动。我该在早餐会上闭嘴才是,现下这小子知道我了解实情,噢,这张大嘴巴迟早会有一天给我招来杀身之祸。
国王夫妇发下七重婚誓、接受七层祝福,交换七次承诺,然后圣歌唱响,当无人上前质疑挑战,换斗篷的时刻便到了。提利昂将重心自一只短腿换到另一只,试图从父亲和凯冯叔叔中间看出去。若诸神有眼,该让小乔当众出丑。他不敢去望珊莎,不敢让夫人发觉自己眼中的苦涩。你当时应该跪下来,真该死,弯下那对僵硬的史塔克膝盖,妈的,为我保全一点起码的自尊有这么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