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疯了。
她本来杀了父亲就在疯的边缘了,又因为我和弟弟的刺激,她彻底疯了。
警察局得出结论,是母亲精神病发作,发狂杀了父亲。
有精神疾病的人不需要担责,母亲被无罪释放。
可由于她是精神病,警察把她送到精神病院,并勒令她终身不得出精神病院。
奶奶接受不了这个打击,在警察局中一直抓着警察不放。
最开始,警察院里只是同情我奶奶,毕竟没了儿子,都可以理解。可是随着我奶奶把撒泼打滚那一套,无所不用及地用出来。次数多了,警察们也不耐烦。最后以妨碍公务为由,勒令奶奶回家。
奶奶已经年纪大了,眼看着父亲白死,她讨不到任何便宜,便把主意打到了父亲名下的房子。
可是我怎么会让她如愿呢?即使我没成年,没有继承权。我也势必不会让她好过。
我偷偷给了叔叔打电话,让他赶紧来一趟,并说奶奶要抢我家的房本。
叔叔自然不会眼看着到手的鸭子飞了,便火速赶到我家来取房产证。
「求求你们了,我儿子已经死了。我现在没有地方住…」奶奶跪下恳求道。
「不可能,这个房子到不了你手上。」我叔叔斩钉截铁地说。
我嫂子也不是个省油的灯,火上浇油道:
「遗嘱上白纸黑字的写着,这套房子给天送。在他成年之前,由我们代为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