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度:百万叛变的今天》的一些话
《印度:百万叛变的今天》是一本长书,也是我最长的书之一。长书(必须说)比短书要难写一些,而对于这一本,我有更多的考虑。这本书完成二十年后,我依然清楚地记得当初的辛劳与抱负。
最早开始写作的时候,我以为我只会写小说。成为一个驾驭想象力的作家于我而言是最高贵的事情。但写完几本之后,我发现我的素材——我脑海中的素材、我的背景最终所能给予我的素材——不足以支持我的抱负。
这种抱负源自我所了解(或我自以为了解)的十九世纪欧洲的伟大小说传统。我说得这么谨慎,是因为在开始写作之前,实际上我并没有大量阅读。我现在明白了——我想我一直有所感受但一直没有形成明确的观念——那些小说诞生于一个比我所处的世界要远为整齐规范、智识上有序并充斥着各种信念的社会。假装自己来自一个同样完整有序的世界,在某些方面会使写作变得容易一点。我所讨论的秩序,简单来说就是常规,是圈定范围的舞台,是电视情景喜剧的基础条件。这个有边界的舞台的规则非常少,也很容易理解,混乱的外部世界没有侵入并消解这种幻象。我可以尝试那样写作。但若如此,我可能不会走得很远。我将不得不过分简化,回避很多东西。这将与我作为一个作家所设定的目标相悖。
我必须对自己的世界诚实。它更具流动性,更难描摹,无法以任何已被采用的十九世纪的方式展示给读者。每一个关于我自身、我的家庭或者背景的简单陈述都必须不过分绝对。
我一九三二年出生于大西洋彼岸的英属殖民地特立尼达。特立尼达是委内瑞拉和南美洲的近海岛屿。在我出生之时,这个小岛以农业为主(特立尼达同委内瑞拉一样富含石油,刚刚开始开发)。在此居住的大约五十万人,种族混杂,比如说我所处的亚洲印裔移民社区(非常清晰地由宗教、教育、财富和种姓背景分成了几部分)大约有十五万人。(我在另外的地方详述过这些数据,但认为有必要在这里再次提一下。)
对那片土地我并没有深沉的热爱,也不喜欢那种殖民地的小格局。我将自己看成被世界古老文明遗弃的人,期盼尽快成为那个更大世界的一部分。一九五○年,在我十八岁的时候,我获得了一笔奖学金,得以离开。我去英国接受大学教育,期待最终成为一名作家。此后我都不曾真正返乡。
作为一名作家,我的世界充满飞行,以及未完成的经验,充满多种文化和移民生活的细节与片段,一八八○年至一九○○年间从印度到新世界,一九五○年从新世界到欧洲,这些事情无法作为一个整体来理解。这里缺乏那种根深蒂固的社会稳定性,完全不同于那个产生了十九世纪伟大文学的社会,那个即便是一个童话的片段或者一个托尔斯泰的寓言都能够蕴含一个完整真实世界的社会。很快,正如我所言,我发现自己拥有的关于那个岛屿的零散素材,已经走到了尽头。
但写作是我的职业;我从未想过成为除作家以外的其他什么人。作为一个作家的实践加深了我一直以来对这个更广大世界的人与叙事的迷恋,而这种迷恋转化为一种理解历史潮流的愿望。正是历史潮流创造了这个流动的现实,而我发现自己也身处其中。作为一个作家,我非常有必要介入这个更广大的世界。我不知道该如何开始,没有前例供我遵循。
小说写作的经验并不能帮助我。最好的虚构写作从内省开始,不需要渊博的知识。在这个更广大的世界中,我是一个局外人;我所知不够多,也无法让自己的知识足够多。反复犹疑之后,我发现自己必须与这个世界进行最直接的接触。我必须与我虚构写作的实践背道而驰。我必须使用自己的方式,尽可能真实地记录我的经历。因此我的写作有了分类:自由无限的虚构作品与严谨持重的非虚构作品,二者互相支持、互相滋养,是我理解这个世界的愿望的互为补充的两个方面。虽然我最初的想法是成为高贵的驾驭想象力的作家,但这二者在我心目中没有轻重之分。
在实践这种新方式的时候,我首先要面对与我祖辈相连的土地,印度。我不是局内人,即便是在长达数月的旅行之后;我同样也不能认定自己是局外人:印度和印度的观念一直以来对我非常重要。因而面对印度时,我总是很矛盾,难以得出一个最终的结论。我一共写了三本关于印度的书。它们都是也必须是非虚构作品,但也像任何一本虚构作品一样的个人化、纷繁复杂而且令人体会深刻。《印度:百万叛变的今天》是印度系列的第三本,是在第一本印度作品完成的二十六年后写的。作者用了二十六年时间,超越个人发现与痛苦,展开分析,最终抵达那个简单且无比强烈的观念:印度最重要的,需要去深入接触理解而不是从外部旁观的,是那里的人。
这本书还探讨了一个更进一步的观念:最简单地说,印度是流动的,遍布这个广阔国家的男人和女人,背离了父辈、祖辈的狭窄道路和期望,希冀更多东西。这就是题中所言的“百万叛变”,并不是指遍地都有游击战。几乎每个以英语为母语的人都对一八五七年短暂的印度反英起义有些印象,英属东印度公司雇佣军中的印度士兵对英帝国的殖民发起叛乱,他们困惑而愤怒,但缺乏一个可见的明确目标。我书名中所说的百万叛变表明的是,眼下正在发生的一切指引了一条更真实、更普遍的道路。
在二○一○年,印度崛起得到承认的当下,如此表述似乎合乎情理。但在一九八八年时情况有所不同,当我开始写作这本书时,印度充斥着一种虔诚的甘地式的悲观、自我满足甚至愉悦,正如这种悲观情绪在印度常表现出来的样子。城镇中闲聊者的谈话都是关乎衰退,早前时代的标准的堕落:政治被贴上有罪的标签,到处都是腐败。这些都是典型的陈词滥调,毫无深度,不是基于对这个国家的真正了解,但可以从这儿往下挖掘。这正是我得出关于叛变的观念的背景。
这个想法不是我空想的。在这二十六年间,我在印度进行了大量的辛苦旅行。作为一个作家,一个自由的人,与大部分被家庭和工作羁绊的印度人相比,我获得了关于这个国家更多层次的、更多样的知识。我在远离大城市的地区度过了许多个星期。在印度朋友和官员的热心帮助下,我得以体验各地的生活,包括那些贫瘠的甚至被划为禁区的印度农村,尽管一次只能停留一两周。我也得到了一些小镇生活的知识。我并没有将自己所见的全部写出来。我把那些经验存储起来,然后产生了一个想法,我要扩展那段经历,完成一个大部头,里面充满了人,这个关于印度的全景式描述将在一个广泛的意义上涵盖或者解释这个国家未来二十年乃至三十年会发生什么(因为我相信如果可以准确把握当下,就能预测未来)。这就是我对我的英语出版商们所说的。他们喜欢这个想法,他们真的在十分钟后就买下了它。没过几天,我就发现自己已经身处孟买的泰姬陵酒店,惊叹着自己的抱负,而且并不确知我可以怎样以人的角度解读这个庞大的城市(外面是似乎无法穿透的午后人群,在暗沉的阿拉伯海旁边的印度门附近移动)。当然,这座城市的背后是这个国家:记忆中被太阳炙烤着的无休无止的在公路和铁路上的旅程,现在都令我感到后怕。
我在那家豪华酒店度过了空白、慌张的四天,令人沮丧的是我有意识地记下日记,却无话可说。我不喜欢日记体,它会模糊视线。我偏爱距离,通过记忆细细探究。我想到一个可以比较的人,易卜生,他更像是一位诗人而非剧作家,他努力地用日记记下了他在一八六九年苏伊士运河开通时的旅行。那是有重大历史意义的日子,也有壮阔的景观:也许人们会认为,这天生适合用日记记载;但从外部观察,只处理事物的外在表现,一定令易卜生精疲力尽;最后他干脆停了下来。我在孟买的失败与此或多或少相似,于是我放弃了沉闷的日记,转而寻找一个新的开始。
酒店休息室的大公告牌登了一位房客或者说“内设”的卜卦者的广告。在那四天,我常有通过阅读寻找写作方法的冲动。但我不必那么做。一个人在焦虑时会做很多事,比他所以为的更多。这本书实际上起了头——我想到了开篇那句“孟买人挤人”——然后迅速向后展开。
观念是抽象的,只有包裹上人与叙事才能成为书。读者一旦进入这本书,翻阅前面数页,就会发现自己陷入了一种双重叙事。有一个被介绍给我们的人的直接叙事;还有一个更大的外部叙事,在其中这本书各异的篇章成为一个整体。所有的事物都不是偶然完成的。严肃的旅行是一门艺术,即便没有伴随着反思性写作;而这本书所涉及的特殊的艺术在于预测,我所遇到的许多人中,究竟哪些人能够最好也最符合逻辑地推进我的故事,而不需要任何生搬硬套。
我必须依赖当地人的介绍,但要向他们说清楚我寻找的是什么并不总是那么简单。许多人被记者采访的方式所训导,以为我是在为我所关心的各种事情寻找“代言人”。实际上我探寻的是一个更深切、更是侵入性的问题:在这个古老国家永不休止地为新思想、新政治、新商业观念做出调整的时候,个人的生存经验(如果我可以这样表述)可以阐明其中的某个侧面、某个新的转折。因此,在这本书里,一种经验会成长为另一种经验,一个主题演绎出另一个主题。
比较幸运的是,那天在孟买的泰姬陵酒店,不知出于什么原因,我做出了一个选择,关注印度在宗教上晦暗的方面,并沿逆时针方向游遍这个国家。如果我沿着另一个方向走,去北方,到德里、加尔各答和旁遮普的话,会太快进入这本书的主旨部分,从而使这个国家其余的地方在后文拖拽,变成某种“反高潮”的写法。而先去南方(我事实上也是这么做的),就是用一种全新的方式处理一些重要的问题,比如种姓制度对印度科学发展的影响、南方延续了一个世纪却鲜有人知的种姓战争,以及对婆罗门的驱逐。这些内容可以让读者(以及作者本人)为问题重重的北方做好准备:加尔各答、勒克瑙、德里的英国人,过去一个世纪的所有历史,就在现状之下。
经常有人问我,在旅行的实际过程中我是怎样做笔记的。我不用录音机,只用笔和笔记本。由于见到一个人时我无法确定他是否对我的目标有所帮助,通常只会从简单的对话开始。我不会直接拿出手中的笔记本而使对方感到害怕。如果我认为听到的内容是我所需要的,我会告诉那个人我想过一会儿把他的话记录下来。之后我会让那个人重复他的话,并记下自己已有了一些了解的事情。我会用笔记下来,也写下背景、讲述者,以及我自己的问题。一般而言,讲述者看到我用笔记录时,第二次叙述都会讲得慢一些,也慎重一些,但他的话依然保持着正常叙述的节奏。一个小时可以完成大量工作。我没有做任何修改、润色。
抱负远大和复杂费力的书并不总是成功的。不过据说这本书的平装本在英国已经重印了三十六或三十七次。我为如此好运感到惊喜。
(陈蒙 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