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压垮一个人并不仅仅是一根稻草,有可能是很多根。
荆县中心医院门口,南荞目不转睛地盯着医院大门前一辆黑色别克汽车,车上的那些人不是别人,正是她所谓的家人。
开车的是她亲爸,副驾上的是她后妈,后坐是他们家的保姆和一个刚出生没几天的孩子。
南荞讽刺地扯出一抹冷笑,多么其乐融融的画面,现在这世上多了一个和她有血缘关系的人,可他们好像都没有当她存在过。
不,其实这样说也不准确,否则她现在就不会在这里了。
“南荞,想什么呢?我让你买的东西呢?”
突然,一个中年女子出现在南荞面前,她就是南兰桂,南荞的小姑。
“给。”
南荞递给南兰桂一个盒子,里面装着一对金镯子。
这是荆县本地的规矩,说是如果家里添了小娃娃,做长姐的要给买一副金器,寓意就是永保平安。
所以,他们想到了南荞,也只有在这个时候才会想起她了。
南兰桂打开盒子,瞄了瞄,嫌弃说道:“哦呦,这么小啊,你不是在大城市挣了很多钱吗?怎么这么小气,该不会都拿去倒贴男人了吧?”
听听,这像是一家人该说的话吗?不管南荞死活也就罢了,还要利用她,伤害她。
这若是以前,南荞恐怕不会回嘴,因为小时候她其实很怕她小姑。
南兰桂以前没少骂南荞,自己家不高兴了就拿她出气,在她看来反正这孩子是没爹妈的孤儿,欺负一下又何妨。
当然,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因为老太太照顾南荞就不能照顾南兰桂的孩子。
所以那时候她只能花钱早早把孩子送进托儿所,为此,南兰桂没少把气往南荞身上撒。
“不要就还给我。”
南荞一把抢过镯子,塞进包里,南兰桂有些反应不过来,这死孩子刚才是在和她说话?
“你这个死丫头和谁说话呢?怎么,钓了野男人翅膀硬了?敢在我面前耍威风了?”
南兰桂根本就不把南荞放在眼里,“镯子拿来,如果这不是老祖宗传下来的规矩,要给你弟弟保平安,谁稀罕你的臭东西。”
她说着就去抢南荞的包。
“滚开!”
南荞从包里拿出那个镯子扔在地上,多年的屈辱在这一刻化为一种无形的力量。
她再也不是以前那个可以任由南兰桂践踏的南荞了。
“你给我听好了,这对金镯子就当我还他的生育之恩,从此我南荞与他再也没有关系,以后他是他,我是我。”
一个除了生命什么都没有给过她的父亲要来干嘛?
南荞潇洒转身离去,南兰桂愣在原地。
半晌,她才反应过来,捡起盒子,对着南荞离开的方向骂骂咧咧:“你这个死女孩子,没用的赔钱货,倒贴男人,不要脸,和你那个妈一样,你活该得不到真爱,韩家那个男孩人家压根就不要你,还拼命贴上去,你贱的慌是吧!就你这样的人根本不配活在世上。”
南兰桂口无遮拦,那时候她以为南荞不过就是纸老虎,可谁想接下来的一幕惊的她眼珠都要掉下来了。
只见南荞调转回头,扔掉手里的包,气势汹汹地冲到南兰桂面前,一把将她推向旁边的垃圾车,然后把她的头往臭气熏天的垃圾上按。
“南兰桂,你别给脸不要脸,我告诉你,以前的南荞死了,现在活着的人早就不是从前那个可以任由你欺负的弱者了,这次给你一个警告,下次你若再敢惹我,就不是这个下场了。”
说完,南荞捡起地上的包,头也不回地离开。
南兰桂其实不知道,她踩到了南荞的雷,韩稹。
正愁一腔怒火没地方发泄,南兰桂就送上来了。
这世上本来最能依靠的亲情在她这里成了奢望,既然如此,他们没把她当家人,她又何苦给他们好脸色。
南荞这样,是走出失恋的阴影变强了吗?并不是,这件事她早就想去做了,而偏偏南兰桂好死不死地提到韩稹,触碰了引爆南荞心里怒火的那根弦,所以她就成了发泄对象。
南荞上了公交车,她这次回来其实并不是送镯子,她爸从来没有把她当女儿,她还没有傻到非要贴上去的地步。
之所以回到荆县是因为她想找找曾经,回到过去看看以前那个奋不顾身的自己有多傻。
失恋重生,并非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事,它是一个漫长而又痛苦的自我救赎,是凤凰浴火涅槃,冲出万恶深渊的过程。
所以,在此之前,她能做的就是痛苦煎熬地过每一分每一秒。
南荞已经许久没有回延龄巷了,但往日时光记忆里的东西都还在。
巷口那家电器维修门店,在高科技飞跃的今天依然屹立不倒,芳芳美容店还是那些她从小看到大的女人,她们除了变老,其他好像都没变。
“哟,南荞回来了?阿稹呢?你俩小情怎么没一起回来?”
芳芳美容店老板娘热情地打招呼,她也算看着韩稹和南荞长大的。
南荞笑笑,没有应话。
她继续往巷子里走去,没一会儿,韩稹舅舅的修车店就映入南荞的眼帘,这是她小时候去的最多的地方,店里的每一寸地方都留有他们曾经的回忆。
那时候,他们会一起坐在修车台上玩耍,会谈天说地,会聊各种好玩的话题。
那时候,韩稹还没有和盛浅暖在一起……
那时候,她以为自己将来会成为这家修车店的老板娘……
南荞陷入回忆里久久无法自拔,这种感觉太难过了,明明回忆里的人已经成了别人的男朋友,而她却还是深陷其中,这真叫人觉得滑稽。
南荞不敢多停留,她擦掉眼泪往自己家走去。
奶奶的小卖部已经不开了,但索性南兰桂没有把锁换了,南荞用钥匙打开门走了进去。
这里的一切布景都没有变,货架上还摆着零零碎碎的物品,南荞随意拿起一包零食,发现离保质期已经过去了很久。
在屋里走了一遍,南荞锁上门往巷子的一条岔路口走去。
现下已是十一月,雨季已过,护城河的水浅了很多,南荞在河坝上坐了下来。
晚霞把天空染成了朱红色,夕阳西下,风景独好,可惜纵是再好看的景色也无法抚平南荞心里的悲伤。
她闭上眼,泪就这么流了出来,而且无法收住,长长的河坝上她一个人在这里哭的歇斯底里。
现在的南荞脆弱的好像初冬湖面的薄冰,随便一段回忆都可以把她击的溃不成军。
身后,沈暮時,马掰掰,顾顺顺三人站成一排,就这么看着她哭,瞧那一耸一耸的肩膀,这该是有多伤心啊。
韩稹说的没错,南荞真的在这里,谁都没有想到,最了解她的人居然是伤她最深的人。
“让她自己哭一会吧。”
沈暮時拉住正准备上河坝的马掰掰。
“这时候我们谁也帮不了她,有时候能哭出来未必是坏事,万丈深渊,唯有靠她自己的意志力才能爬出来,我们能做的就是守护,给她鼓励。”
马掰掰点点头,退回了原来的位置,顾顺顺沉默不语,他认同沈暮時的话,有些事只能自己走出来。
大约过了半小时,他们三个才出现在南荞面前。
“你们……怎么…在这?”南荞说话的时候还在不停地啜泣。
“来陪你呀,傻荞荞,一个人跑回荆县也不告诉我,还把不把我当朋友了。”
马掰掰在她旁边坐下来,张开手臂紧紧地抱住她。
明明说好不难过,可还是没忍住,马掰掰哭了出来,“荞荞,对不起,是我没有能保护好你,让你难过了,对不起,对不起。”
南荞本来止住的泪水,在这一刻又溃不决堤,她和马掰掰抱头痛哭。
顾顺顺无奈地和沈暮時对看一眼,然后两个人都笑了,他们在两个女生旁边坐了下来。
沈暮時坐在马掰掰旁边,顾顺顺坐在南荞旁边。
“好了,别哭的没完没了啊,差不多得了,再哭下去就河水都要被你们填满了。”
顾顺顺最受不了的就是女孩子哭哭啼啼,他伸手给她们递了纸巾。
“恩,不要哭了,荞荞,不就是一个韩稹嘛,让他见鬼去吧。”
马掰掰用力的把眼泪擦掉。
“答应我,荞荞,现在把韩稹忘了吧,以后好好生活,你还有我。”
“还有我们。”
顾顺顺和沈暮時同声一辞。
南荞点点头,但却还是难过的说不出话。
四个人在河坝上坐了两个小时,这期间他们喝了不少的西北风和毒鸡汤,有了朋友的陪伴,南荞也并没有感觉到那么孤独难过了。
大概晚上八点,顾顺顺提出去吃饭,马掰掰立刻提议去吃烧烤,这一边撸串一边喝着啤酒,吹着不要钱的牛,人生是多惬意啊。
提到啤酒,顾顺顺内心是拒绝的,别说,他现在还挺后悔那天晚上自己做君子的。
延龄巷只有一家烧烤店,那就是黑狗的,他刚见到南荞便激动地嘘寒问暖:“妈,你怎么回来了?我爸呢?他回来没?”
这一声“妈”差点没给顾顺顺吓死过去,他怎么不知道南荞有这个本事,居然生的出这么大的儿子。
沈暮時亦有同样的困惑,他知道眼前这个男人绝对不是南荞的儿子,但却又不知其中的缘故。
马掰掰自然是明白为什么黑狗会那样喊南荞,她叹了一口气耐心同那两男解释道:“这男人叫黑狗,是南荞的发小,以前小时候经常欺负韩稹和南荞,后来韩稹收服了黑狗,让他喊爸爸,没想到这么一喊就改不了口了,至于那么叫南荞还不是因为她那时候喜欢韩稹,所以你们懂得咯。”
马掰掰解释的很详细,顾顺顺和沈暮時也明白了。
“切,神经病,无聊,幼稚。”
顾顺顺一把拉过南荞来到一张小方桌前,“吃你的烧烤,想做妈,以后我让你有的是机会。”
南荞白了顾顺顺一眼,“神经。”
现在的他们看起来特别像打情骂俏,马掰掰慌张地把目光从顾顺顺身上移开,她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自己开始注意这个男人。
她觉得自己一定是脑子坏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