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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文使费伯心烦,因为它逼迫他去面对他一直回避着的问题。
他发出呼号后,他们发回的不是通常的“知悉——进行”,而是“到第一接头点联络”。
他把无线电放回皮箱里,随即蹬着他的自行车离开了厄瑞思沼泽——他的掩护身份是观鸟人——上了通往布莱克希斯的大路。在骑车返回他那狭窄的两个房间的寓所路上,费伯思考着要不要服从那道命令。
他有两点不服从的理由:一个是职业上的,一个是个人的。
职业上的理由是:“第一接头点”是个老代码,早在一九三七年由卡纳里斯制定。这意味着他要到莱斯特广场和皮卡迪利广场之间某家商场的门口去和另一名特工接头。两个人各自拿着一本《圣经》作为记认。接头的暗语是:
“今天是哪一章?”
“《列王记》第十三章。”
之后,如果他俩都确定没人跟踪,就要一致表示,这一章是“最鼓舞人心的”。否则,一个人就要说:“恐怕我还没有读过它呢。”
那家商店可能已不存在了,但这还不是费伯感到麻烦的原因。他认为,卡纳里斯可能已经把这个代码告诉了大多数于一九四〇年越过英伦海峡并落入军情五处手中的蹩脚间谍(费伯之所以知道他们落网,是因为英国政府在绞死他们之前,曾进行公开宣传,以安抚民心)。现在英国人可能知道了那个老的接头代码。如果他们这次截获了汉堡发出的电文,那家商店门口此时一定拥满了伶牙俐齿的年轻英国人,手拿《圣经》,练习着用德国腔说“最鼓舞人心的”。
在入侵英伦三岛看似指日可待的日子里,德国情报机构忘乎所以,把一切专业守则都抛诸脑后。从那时起,费伯就不信任汉堡了。他不告诉他们他的住址,拒绝与派驻英国的其他特工联系,变换着使用发报频率,根本不管是否混用了其他间谍的频率。
假如他对上司唯命是从,就不会幸存这么长时间了。
在伍尔威治,一大群骑车的人和他一路,他们当中许多是妇女,那是兵工厂白天班下班的时间,工人从厂里一涌而出。他们虽然面带倦容,却精神愉快,这使费伯想起他拒不服从的个人理由:他认为德国正在逐渐输掉这场战争。
俄国人和美国人参了战,非洲失守了,意大利人垮台了。同盟国肯定会在今年——一九四四年——挥兵法国。
费伯不想毫无目的地拿自己的生命冒险。
他回到家中,把自行车放到一边。在洗脸的时候,他突然心念一动,完全违背常理地决定去接头。
明知一个事业在失败还要去冒险是愚蠢的,但他技痒难耐地非要一试不可。常规性地发报、观鸟、骑自行车、享用寄住公寓的茶点——他没经历过什么像点样的行动已有四年之久了。没有任何危险,反使他过得心惊肉跳,因为他会幻想是不是有什么看不到的威胁。只有能辨出危险并采取措施来化解时,他才会感到放心。
对,他要去接头。但不是按他们设想的方式。
尽管是在战时,伦敦西区仍然熙熙攘攘,费伯不知道柏林是不是也这样。他在皮卡迪利广场的哈查德书店买了一本《圣经》,塞进他外套的里袋里。那天温和湿润,还断续下着毛毛细雨,费伯拿着一把雨伞。
这次接头订的时间是上午九十点之间或者下午五六点之间,按照安排,一个人要每天到那儿去直到另一方露面。如果接连五天没有接上头,随后的两周里每隔一天去一次。再接不上头,就放弃行动。
费伯在九点十分到达莱斯特广场。接头人就在那儿,站在烟草商店的门口,腋下夹着一本黑皮的《圣经》,伪装避雨。费伯从眼角瞥着他,低着头,从他身边匆匆走过。那人很年轻,胡须金黄,面孔丰润。他穿了一件双排扣的防雨外套,嘴里嚼着口香糖,正读着一份《每日情报》。他不是熟人。
费伯在街对面第二次走过时,发现了“尾巴”。一个矮壮的男人,身穿军用塑胶雨衣,头戴英国便衣警察喜欢的软毡帽,正站在一座办公大楼的门厅里,透过玻璃门,盯着街对面门口的间谍。
有两种可能,如果那间谍不知道他被盯上了,费伯只需把他从接头地点引开,甩掉“尾巴”就成了。然而,另一种可能是:那间谍已经被捕,站在门口的是个替身,在这种情况下,费伯不能让他和那“尾巴”看到自己的面孔。
费伯作最坏的设想,然后便想出了一条对策。
广场上有一个电话亭。费伯走了进去,记住了那电话的号码。然后他找到《圣经》中《列王记》第十三章那一页,撕下来,在纸边空白上草草写道:“到广场的电话亭里去。”
他绕到国家美术馆后面的街道,找到一个小男孩,年纪约十岁或十一岁,正坐在一个门口,向水洼里扔石子。
费伯说:“你知道广场上那家烟草店吗?”
那男孩说:“知道。”
“你喜欢口香糖吗?”
“喜欢。”
费伯把从《圣经》撕下的那页递给他。“那家烟草商店的门口有个人。你把这个给他,他会给你一些口香糖。”
“好吧。”那男孩说着,站起身来。“那家伙是美国佬吧?”
费伯说:“是。”
男孩跑开了。费伯跟着他。男孩走近那间谍时,费伯溜进对面大楼的门洞。“尾巴”仍在那里,隔着玻璃门窥视着。费伯站在门外,挡住“尾巴”的视线,让他看不到街对面。费伯拿着雨伞,却装作打不开的样子,直到看到间谍给了男孩什么东西之后,走开了。于是费伯结束了摆弄雨伞的把戏,朝间谍去的相反方向走去。他扭回头,看见“尾巴”跑到街上,寻找消失了的间谍。
费伯在最近的一处电话亭前面停下,拨了广场上那个电话亭的号码。过了一会儿,总算通了。听到一个低沉的声音说:“喂?”
费伯说:“今天是哪一章?”
“《列王传》第十三章。”
“最鼓舞人心的。”
“是啊,一点不错。”
那傻瓜根本不知道他遇到了麻烦,费伯想。他提高了声音:“什么事?”
“我得见你。”
“这不可能。”
“可是我必须见你!”费伯觉得,他声音有种近似绝望的调子,“指令来自最高层——你明白吗?”
费伯装出犹豫的口气:“那好吧。一星期后上午九点,我在尤斯顿火车站的拱门下见你。”
“你不能早一点吗?”
费伯挂断电话,走了出去。他快步绕过两个街角,来到能看到广场电话亭的一处地方。他看到那间谍向皮卡迪利广场方向走去,后面不见有“尾巴”了。费伯跟着那间谍。
那人走进皮卡迪利的地铁车站,买了一张去斯托克威尔的车票。费伯马上想到,他可以抄近路赶到那儿。他走出车站,快步走到莱斯特广场,上了一列北行的火车。那间谍要在滑铁卢车站换车,而费伯的车却是直达,因此,费伯会比他先到斯托克威尔。
结果,费伯在斯托克威尔车站外面等了二十五分钟,那间谍才到达。费伯又跟上他。他进了一家咖啡馆。
附近绝对没有什么地方可以让一个人理由充分地站上一会儿:没有橱窗可以窥视,没有椅子可坐,没有公园可逛,也没有汽车站、计程车站或公共建筑物。这是一片空旷、沉闷的郊野。费伯只好沿街走来走去,摆出像是要去哪儿的样子,直到走出咖啡馆的视线,然后再折返,这当儿,那间谍一直坐在热气腾腾的咖啡馆里,喝茶吃烤面包。
半小时后他走了出来。费伯尾随着他穿过一个住宅区。那间谍看起来不慌不忙,样子像个正要回家的人。他没有回头看,费伯心想:又是个门外汉。
最后,他进了一栋不起眼的简陋出租公寓——无论在什么地方,这种公寓都是间谍爱租用的住处。屋顶上有个天窗,那准是那间谍的房间,高高在上,便于接收无线电讯号。
费伯走过去,眼睛瞄着街的对面。对了——在那儿。在楼上有一扇窗户背后有个人影一闪,他瞥见了一件上装的领带,一个盯梢的面孔缩了回去:正好在这里的对面。那间谍昨天准是去过了接头地点,被军情五处的人盯上了——当然,这是假定他本人不是军情五处的特工。
费伯转过街角,沿旁边一条平行的街道走着,一边走,一边默数着住房。几乎在那间谍进入的住宅的正背后,有一栋房子被炸得只剩下了空壳,好极了。
在走回车站的路上,费伯感到了一阵激动。他的步伐轻快,心跳稍稍加速,明亮的眼睛饶有兴味地四下张望。很好,游戏开始了。
当夜,他穿上了一身黑衣服:毛线帽,高领套头毛衣,外面罩一件飞行员穿的皮夹克,裤子塞进袜子里,穿上胶底鞋,全身上下一色黑。在伦敦灯火管制的黑洞洞的夜里,他几乎是别人无法看见的。
他骑车穿过寂静而昏暗的街道,始终避开大街。时过午夜,他没看到人。他把自行车放在离目的地四分之一英里之外,锁在一家酒馆的院篱上。
他没有去那间谍的住宅,而是去了邻街那栋炸成空壳的建筑。他小心翼翼地挑着路,穿过前院的瓦砾堆,进入了张着大嘴的门洞,通过房子到达屋后。四周黑漆漆的,一层厚厚的云幕低垂着,遮住了月亮和星星。费伯不得不把双手伸在前面,缓慢地走着。
他来到花园尽头,跳过篱笆,又穿过两座花园。在其中一座住宅里,一条狗叫了一阵子。
出租公寓的花园乱七八糟。费伯走进了一丛黑莓,绊倒了。棘刺扎着他的脸。他从一根晒衣绳下钻过去,亮光足以让他看见那根绳子。
他找到了厨房的窗户,从口袋里掏出一件有勺状刃锋的小工具。玻璃四周的油灰老得发脆,有些地方已然剥落了。他悄无声息地工作了二十分钟,把玻璃从窗框中取下来,轻轻放到草地上。然后向窗内闪了下电筒,看清通路上没有什么会发出声响的障碍之后,便爬了进去。
漆黑的房子里有一股蒸鱼和消毒剂的气味。费伯进入门厅之前,先把后门的锁打开——这是一项准备快速逃跑的措施。他把铅笔式手电筒开关了一下。在瞬间的闪亮中,他看见一道瓷砖铺的过道,一张腰形桌,墙上衣钩挂着一排衣服,右边是铺了地毯的楼梯。
他轻手轻脚地爬上楼梯。
他刚爬上一半,走到拐角,准备上第二段楼梯时,看到了旁边的门下有亮光。接着是一声咳嗽声和马桶的冲水声。费伯两步就跨到了门边,紧贴着墙一动也不动。
门开了,灯光泻到楼道上。费伯把他的锥形匕首从袖管中抽出。那老人走出厕所,穿过楼道,但灯还亮着。他走到他的卧室门口嘟囔了一声,转过身又往回走。
他准看见我了,费伯想。他握紧了刀柄。那老人半睁的眼睛直盯着地板。他在摸灯绳时抬眼看了一下,这时费伯几乎就要出手杀了他——但从老人那摸索开关的样子,费伯意识到他没睡醒。
灯灭了,老人拖着脚步回到了床上。费伯松了口气。
楼梯第二段的顶端只有一扇门。费伯轻轻试了一下。门锁着。
他从他皮夹克的口袋里取出了另一件工具。抽水马桶的冲水声掩盖了费伯撬锁的声响。他打开门,听了听。
他能够听见有节奏的深呼吸声。他迈步进了房间。鼾声来自房间的对角,他什么也看不见。他极慢地走过漆黑的房间,每迈一步都先用手摸摸前面,这样一直走到床边。
他左手握着手电筒,锥形匕首缩在袖管里,右手则空着。他打开手电筒,右手死死掐住床上的人的喉咙。
那间谍的眼睛一下子睁开了,眼中充满了恐惧,但他发不出声。费伯跨上床,骑坐到他身上。然后低语:“《列王传》第十三章。”这才松开对方的喉咙。
“是你!”那间谍说。他盯着电筒光,想看清费伯的面孔,边揉着脖子上费伯刚掐的地方。
费伯嘘声说:“别动!”他用电筒直射那间谍的眼睛,用右手抽出那把锥形匕首。
“你难道不打算让我起身吗?”
“我宁愿你躺在床上,以免你带来更大的危害。”
“危害?更大的危害?”
“你在莱斯特广场被盯了梢,又被我跟踪到这里来,而且他们正在监视这栋房子。我能信得过你任何事情吗?”
“我的天,我很抱歉。”
“他们为什么派你来?”
“这项指令必须当面向你送达。命令来自元首本人。”那间谍闭上了嘴。
“是吗?什么命令?”
“我……必须确认是你。”
“你怎么确认呢?”
“我得看你的脸。”
费伯迟疑了一下,然后迅速用手电筒照了一下自己:“满意了吧?”
“‘针’。”那人喘出一口气。
“那你又是谁?”
“弗雷德里希・卡尔多少校,我听凭你的吩咐,长官。”
“应该我叫你长官才对。”
“噢,不,长官。你出勤在外这段时间晋升了两次,现在你已是中校了。”
“他们在汉堡就没有更好的事情可做了吗?”
“你难道不高兴吗?”
“要是能把冯・布劳恩少将弄去扫厕所,我会很高兴。”
“我可以起来了吗,长官?”
“当然不能。如果真的卡尔多少校被关进旺兹沃思监狱,你只不过是个冒牌货,怎么办?”
“想得很周到。”
“嗯——来自希特勒本人的命令是什么?”
“是这样,长官,元首认为,盟军计划今年会在法国进行登陆。”
“高明,高明。说下去。”
“我们相信,巴顿将军正在叫做东英格兰的地区集结美国第一集团军。如果那支军队就是登陆部队,那就可以断定,他们将以加来为登陆地点。”
“有道理。但是我还没有察觉到有巴顿这支军队存在的迹象。”
“在柏林的最高层中也有些怀疑。元首的星象学家——”
“什么?”
“是的,长官,元首有个占星相学家,他建议要保卫诺曼底。”
“我的天。那儿的事情有这么糟吗?”
“他也得到许多平庸的建议。我个人相信,其实元首认为那些将军们全都判断错误,但又驳不倒他们,所以弄个星象学家来当代言人。”
费伯叹了口气。他一直害怕这类消息。“说下去。”
“给你的任务是弄清美国第一集团军的人员数目、火力和空中支援情况——”
“我懂得怎么计算一支军队的实力,谢谢你。”
“当然。”他停顿了一下,“我奉命强调这一任务的重要性,长官。”
“这一点你已经做到了。告诉我:柏林的情况有那么糟吗?”
那间谍迟疑了一下,说:“不,长官。士气很高,军火生产每月增加,老百姓对英国皇家空军的轰炸机嗤之以鼻——”
“算了。”费伯打断他的话,“我可以从我的收音机里听到这些宣传。”
那年轻人沉默了。
费伯说:“你还有别的什么要告诉我吗?我指的是官方的。”
“有。在执行任务期间,你有一处特别的撤退线路。”
“他们居然会看重这一点?”费伯说。
“一艘潜水艇会在一个叫作阿伯丁的小镇正东十英里的北海海面等你。你只要用正常的无线电频率呼叫,潜水艇就会浮出海面。汉堡一旦知道我已把命令传达到你手中,那条线路就会开启。潜艇每星期五和星期一的下午六点等在那里,直到第二天早上六点。”
“阿伯丁可是个大城市。你有精确的地图参数吗?”
“有的。”那间谍背诵了数据,费伯默记在心。
“都说完了,少校?”
“是的,长官。”
“你打算拿军情五处派到街对面房子里的先生们怎么办?”
那间谍耸了耸肩。“我要乘他们不备溜掉。”
费伯心里想:这样不好。“你见到我之后的行动,命令中是怎么讲的?你有撤退的办法吗?”
“没有。我得去一处叫韦默思的地方,偷一艘小船,返回法国。”
这根本算不上是什么计划。费伯心想:卡纳里斯应该已经猜到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情了。
他说:“如果你被英国人抓住,加以刑讯呢?”
“我有自杀药片。”
“你肯用吗?”
“绝对肯定。”
费伯看了看他。“我想你会的。”他说。他把左手放到那间谍的胸口上,把自己的体重压上去,仿佛要按着他下床。这样他就能准确地摸出肋骨尽头和软腹起始的地方。他把锥形匕首的刀尖刚好插入肋骨上方,向上朝心脏捅去。
那间谍一时惊吓得睁大了眼睛。他的喉咙涌上一声叫喊,但没来得及喊出来。他的身体抽搐了一下。费伯的锥形匕首又向里面插了一英寸。那双眼睛闭上了,身体瘫软了。
费伯说:“谁叫你看到了我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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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我们已经失去了对情况的控制。”珀西瓦尔・高德里曼说。
弗雷德里克・布劳格斯点点头表示同意,又补充了一句:“这怪我。”
高德里曼心想,小伙子看起来很疲乏。他面带倦容已经快一年了,是他妻子的尸体被从住宅的瓦砾堆中抱出来那天夜里开始的。
“我对责任归属问题不感兴趣。”高德里曼爽快地说,“在莱斯特广场你失去那金发男子踪迹的那一会儿,一定出现了什么情况。”
“你看见他们接上头了吗?”
“可能。”
“等他回到斯托克威尔,我们又盯上他时,我认为他已经放弃了当天的接头了。”
“如果是这样的话,他应该会在昨天和今天再设法接头才对。”高德里曼在他的办公桌上用火柴摆着图案,这种帮助思考的办法已经养成了习惯。“在那栋住宅里还没有动静吗?”
“没有。他已经在屋里待了四十八个小时了。”布劳格斯又说了一遍,“这怪我。”
“别啰唆了,老弟。”高德里曼说,“是我决定放他跑的,以便能把另外的人引出来,我仍然认为这一招没错。”
布劳格斯一动也不动地坐着,表情茫然,双手插在雨衣的口袋里。“如果他们已经接过头,我们就不能耽搁,立刻把那金发的家伙抓起来,弄清他的任务。”
“那样的话,我们就失去了机会,没法跟踪‘金发人’找到真正危险的人了。”
“你决定吧。”
高德里曼用火柴摆了一座教堂。他瞪着那图案看了一会儿,然后从口袋里掏出一枚半便士硬币,往空中一扔。“背面。”他盯着说,“再放他二十四小时。”
房东是个来自克莱尔郡利斯敦瓦纳的中年人,他是爱尔兰共和党分子,暗中希望德国人赢得这场战争,以便绿宝石岛<small>[17]</small>永远摆脱英国人的压迫。他拖着犯关节炎的腿,一瘸一瘸地围着那栋旧住宅转,收每周的房租,脾气很坏。
在第一层,他敲响那老人的门。这个房客总是很高兴见到他。老人大概见到谁都高兴。他说:“喂,莱利先生,你想喝一杯茶吗?”
“今天没时间。”
“噢,好吧。”那老人把钱递过来,“我以为你已经看到厨房的窗子了。”
“没有,我没到那儿去。”
“噢!是嘛,那儿有块玻璃不见了。我用遮光窗帘把那儿蒙上了,但是还是透风。”
“谁把玻璃打碎了?”房东问。
“说来有意思,玻璃没打碎,就在草地上平放着呢。我想是油灰太老,自己掉了。要是你能弄点油灰来的话,我可以自己把它修好的。”
你这老傻瓜,房东心里想,但他说:“我看你没想到你可能被窃了吧?”
那老人面露惊异:“我从来没想到这个。”
“没人丢失什么值钱的东西吧?”
“没人跟我说起过。”
房东向门口走去。“好吧,我下去的时候看看好了。”
那老人跟着他走了出去。“我觉得新来的那家伙不在,楼上那个,”他说,“我有两天没听到动静了。”
房东嗅了嗅。”他在房间开伙吗?”
“我可不知道,莱利先生。”
两个人上了楼梯。那老人说:“要是他在家的话,可够安静的。”
“不管他做的是什么菜,不能让他再做了。这气味真他妈的糟透了。”
房东敲起门。没人应答。他打开门,走了进去,那老人跟着他。
“哎哟哟,”老警官热衷地说,“我看你们这儿死了人了。”他站在门口,扫视着房间。“你碰过什么东西了吗,帕迪?”
“没有,”房东回答,“另外,请称呼我莱利先生。”
老警官不理他。“不过,死的时间不算长。我嗅到过比这更糟的味道。”他查看了旧五斗柜、矮柜上的箱子、那块褪色的地毯、天窗上的旧窗帘和屋角皱巴巴的床。没有搏斗过的迹象。
他走到床前。那年轻人的面部平静,双手搭在胸前。“要不是他这么年轻,我就会怀疑他是心脏病发。”没有可以表明他是自杀的空安眠药瓶子。他拿起五斗柜上面的皮夹,把里面翻了一遍。有一张身份证和一张配给证,还有相当厚的一叠钱。“文件都整整齐齐,他没有被窃。”
“他住到这儿只有一个星期左右,”房东大着胆子说,“我对他一点不了解。只知道他从北威尔士来,在一家工厂做工。”
警官评论着说:“如果他像他外表这样健康的话,他应该在部队服役的。”他打开了桌上的箱子。“见他妈的鬼,这是什么玩意儿?”
房东和那老人这时都挤进了屋里。房东说:“这是无线电电台。”那老人忽然说:“他身上有血!”
“别碰尸体!”老警官说。
“他肚子上挨了一刀。”老人坚持说。
警官小心地把死者的一只手从胸前举起,露出一小块血痂。“他原先淌过血。”他说,“离这最近的电话在哪儿?”
“再过去五户人家。”房东告诉他。
“把房间锁上,在外面等我回来。”
警官离开了这栋房子,敲响有电话的那家邻居的门。一位妇女开了门。“早安,夫人。我可以用一下您的电话吗?”
“请进。”她指给他放在厅里的一个立架上的电话。“出什么事了——发生了什么让人震惊的事情吗?”
“就在这条路旁边一家出租公寓的一个房客死了。”他一边拨电话一边告诉她。
“被谋杀的吗?”她睁大眼睛看。
“这要由专家来下结论。喂?请琼斯局长听电话。我是坎特。”他看着那女人。“我可以请您在我向上司报告时到厨房回避一下吗?”她失望地走开了。
“喂,局长。这具尸体挨了一刀,他还有一部手提发报机。”
“再说一遍地址好吗,警官?”
坎特警官告诉了他。
“对,他就是他们监视的那个人。这是军情五处管的案子,警官。到四十二号去,把你发现的情况告诉监视小组。我也同时通知他们的负责人。快去吧。”
坎特谢过那女人,便穿过街道。他很激动:在他三十一年任大都会警察的生涯中,这才是他遇到的第二件谋杀案,原来还牵扯到间谍!他可能会就此晋升成警长。
他敲起四十二号的门。门开了,两个男人站在门里。
坎特警官说:“你们是军情五处的特工吗?”
布劳格斯和特警处的探长哈里斯同时到达,布劳格斯在苏格兰场当警官时就和他认识了。坎特领他们看了那具尸体。
他们静静地站了一会儿,看着蓄着金色胡须的年轻人平和的面孔。
哈里斯说:“他是谁?”
“代号叫‘金发人’,”布劳格斯告诉他,“我们认为他是两周前跳伞来的。我们截获了发给另一个间谍、要与他接头的电报。我们知道那密码,所以能监视接头地点。原本希望‘金发人’会把我们引向一名潜伏间谍,那家伙要危险得多呢。”
“这么说,这儿发生了什么情况呢?”
“我要是知道就好了。”
哈里斯看着那间谍胸口上的伤。“锥形匕首?”
“好像是。干得干净利落。从肋骨下边捅进去,向上一下刺进心脏。很快。”
“这么死算是痛苦少的了。”
坎特警官说:“你们想不想看一看进来的办法?”
他引着他们下楼到了厨房。他们看了那个空窗框和平放在早地上完整无缺的玻璃。
坎特说:“还有,卧室的门锁是撬开的。”
他们坐在厨房的桌边,坎特煮了茶。布劳格斯说:“这次谋杀就发生在我在莱斯特广场把他跟丢了的当天夜里。全怪我把事情办砸了。”
哈里斯说:“世界上没有完人嘛。”
他们默默地喝了一会儿茶。哈里斯问:“你的日子过得怎么样?你很少到苏格兰场来了。”
“太忙。”
“克里斯琴好吗?”
“给炸死了。”
哈里斯的眼睛瞪大了。“你这个可怜的家伙。”
“你都好吗?”
“我弟弟在北非送了命。你以前见过约翰尼吗?”
“没有。”
“他还是个孩子。可要是喝起酒来,你从没见过那样子的。他把钱都花在酒上了,娶不起亲啦——反正都一样,就是这么回事。”
“大多数人都失去了亲人。”
“找个星期天到我们那儿去吃顿晚饭吧。”
“谢谢,现在我星期日也工作。”
哈里斯点点头。”什么时候都可以。”
一名警探从门外探进头来,对哈里斯说:“我们可以开始收拾那些证据了吗?头儿?”
哈里斯看着布劳格斯。
“我的事情办完了。”布劳格斯说。
“好吧,孩子,动手吧。”哈里斯告诉那警探。
布劳格斯说:“假定在我跟丢了他之后,他接上了头,并安排那个潜伏间谍到这里来。那个潜伏间谍可能怀疑是个圈套——这可以解释他穿窗而进和撬锁的原因。”
“这表明他是个凶残狡诈的坏蛋。”哈里斯评论说。
“这可能正是我们始终抓不到他的原因。不过,既然他进了‘金发人’的房间,还把他叫醒了,那他就应该知道这不是圈套了,对吧?”
“对。”
“那么,他为什么要干掉‘金发人’呢?”
“也许他们吵架了。”
“这儿没有搏斗过的迹象。”
哈里斯冲着他的空杯子皱着眉。“大概他观察到‘金发人’正受到监视,担心我们会抓住那小子,让他把真话吐出来。”
布劳格斯说:“这表明他冷酷无情。”
“这可能是我们从来没抓到他的原因。”
“请进。坐下。我刚刚接到军情六处的电话。卡纳里斯被解职了。”
布劳格斯走进来,坐下,说:“这算是好消息还是坏消息呢?”
“很坏的消息。”高德里曼说,“发生在最不该发生的时刻。”
“我可以听听为什么吗?”
高德里曼眯起眼睛瞄着他,然后说:“我认为你有必要知道。此刻,我们有四十名双重间谍向汉堡发出有关盟军即将登陆法国的假情报。”
布劳格斯吹了声口哨。“我没想到有这么多人。我猜这些双重间谍会对德方说,我们要在瑟堡登陆,实际却是在加来,或者反过来。”
“差不多吧。显然,我不需要知道细节。反正他们没有告诉我。不过,整个事情处于危险之中。我们了解卡纳里斯;我们知道他一直被我们蒙在鼓里。但一个新上任的家伙可能不信任他前任的特工。
“再说,去年我们犯了个大错误,把一个叫埃里克・卡尔的德国人遣返回德国。我们后来才知道,他原来是个德国情报机构的间谍——一个真正的间谍。当他被关押在马恩岛时,可能已听说了两个双重间谍的事。
“假如再有一个潜伏在英国的德国间谍得知了有关‘坚韧’——那是我们兵力伪装计划的代号——的情况,整个登陆计划就岌岌可危了。说句老实话,这有可能会让我们输掉这场鸟战争。”
布劳格斯强忍着没笑:他记得有一段时间,高德里曼教授还不懂得这种粗话的意思呢。
教授继续说:“双十委员会<small>[18]</small>已经把话说得再清楚不过了:他们期待我能保证,在英国境内没有一个德国情报机构的干练间谍。”
“上星期我们本来还挺自信,以为没有呢。”布劳格斯说。
“现在我们知道至少有一个。”
“而且我们让他从我们的指缝间溜掉了。”
“因此,眼下我们非重新找到他不可。”
“我可没把握。”布劳格斯愁着眉苦着脸说,“我们不知道他在国内的哪个地方活动,我们一点不知道他长得什么样。他实在狡猾,发报时我们用三角测向法也抓不到他。我们连他的代号也不知道。所以,我们从何入手呢?”
“从那些没破的案件。”高德里曼说,“你要晓得,一个间谍很难说不干些违法的勾当。他要伪造证件,要偷窃汽车和弹药,要逃避检查关卡,要私闯禁区,要偷拍照片,一旦被人发觉,他还要杀人灭口。警察局肯定有一些这类犯罪记录。只要我们查阅战争开始以来的这类未破的罪案,就会找到蛛丝马迹。”
“你难道不知多数罪案都没破吗?”布劳格斯用怀疑的口吻说,“那些卷宗能装满阿尔伯特大教堂!”
高德里曼耸了耸肩。“这样吧,我们把范围缩小到伦敦,而且先从谋杀案入手。”
他们在查找的第一天,就发现了他们要找的线索。
刚好是高德里曼看到的,起初他并没有意识到它的重要性。
那是一九四〇年在海格的一位叫尤娜・加顿太太的谋杀案。她的喉咙被割破,并遭到猥亵,但没有被强奸。她是在一个房客的卧室被发现的,血液中含有大量的酒精。当时的情景很清楚:她和那房客幽会,他的进一步要求超出了她准备允许他的程度,他们争执起来,他就杀死了她,这下抵消了他的情欲。但警察从没有找到那个房客。
高德里曼本来打算放过这宗案子了:间谍是不会卷入奸杀案件的。但他是个十分重视资料记录的人,所以还是仔细阅读了档案中的每一个字,结果却发现,倒霉的加顿太太除了喉头那致命重伤外,背部还有用锥形匕首捅的伤口。
高德里曼和布劳格斯在老苏格兰场的档案室里,面对面地坐在一张木桌的两侧。高德里曼把卷宗推过桌子,说:“我看就是了。”
布劳格斯从头看了一遍,说:“锥形匕首。”
他们签字调走了那份卷宗,回到不远的陆军部。他们回到高德里曼的办公室时,桌上摆着一份破译的电报,他随便看了一眼,激动地一拍桌子:“就是他!”
布劳格斯读道:“命令收悉。向威廉致意。”
“还记得他吗?”高德里曼说。“‘针’?”
“记得,”布劳格斯迟疑地说。“针。不过这里没什么信息。”
“想一想嘛!一把锥形匕首像是一根针。是同一个人:加顿太太的遇害,一九四〇年那些我们追踪不到的无线电信号,同‘金发人’的接头……”
“可能。”布劳格斯沉思着。
“我能加以证明,”高德里曼说,“记得我到这儿来的第一天,你给我看的关于向芬兰派远征军的电报吗?就是发到一半中断的那一份?”
“记得。”布劳格斯到档案堆里找到了那份资料。
“如果我的记忆力还不错的话,那份电报的发报时间和这次谋杀的日期是一致的……而且我敢打赌,谋杀的时间与发报中断的时间也恰好相同。”
布劳格斯看了一眼档案里的电文:“两者的时间相同。”
“是啊!”
“他在伦敦活动了至少有五年了,直到现在我们才逮住他的狐狸尾巴。”布劳格斯恍然说,“要抓他可不容易啊!”
高德里曼的表情突然凶狠起来。“他可能很聪明,但聪明不过我,”他狠狠地说,“我他妈的要把他钉死在墙上。”
布劳格斯放声大笑:“我的天,你变了,教授。”
高德里曼说:“你意识到没有,这是你一年来第一次开怀大笑?”
9
供应船在蔚蓝的天空下绕过海角,嗒嗒响着驶进了风暴岛的海湾。船上有两位妇女:一位是水手的太太(她丈夫已应召入伍,掌船的任务由她来接替),另一位是露西的母亲。
露西的母亲下了船,她穿着一套实用的服装——一件男式外套和一条不到膝盖的裙子。露西用力拥抱了她。
“妈!真想不到!”
“可是我写信告诉了你啊。”
那封信和其他邮件还在船上——露西的母亲忘记了邮件每两周才会送来风暴岛一次。
“这就是我的外孙吗?真是个小大个子呢!”
小乔快三岁了,害羞地躲在露西的裙后。他满头乌发,很漂亮,对他的年龄来说,长得够高的。
母亲说:“他真像他父亲!”
“是啊,”露西说,她的附和中有一丝不同意的语气,“你大概冻坏了——快回家吧。你在哪儿弄了那么条裙子?”
她们拿起各种食品,走上通往崖顶的斜坡。一路走,母亲聊个不停,“这是时新的样式呢,亲爱的。省材料,不过在那边没有这岛上冷。多大的风!珍和一个美国兵订婚了——谢天谢地,是个白人,而且不嚼口香糖。如今我只剩下四个女儿要出嫁了。你父亲在国民军里当了一名队长,我跟你提过了吗?他要在野外巡逻半夜,等着德国人跳伞。史蒂芬叔叔的仓库被炸了——我知道他要怎么办,这事有关战争法案什么的——”
“别忙嘛,妈,你有十四天时间跟我讲这些新闻呢。”露西笑着说。
她们到了屋舍前面。母亲说:“这不是挺可爱吗?”她们进了屋。“我看这里真可爱极了。”
露西让母亲坐在厨房桌边,煮好茶。“汤姆会把你的箱子拿上来的。一会儿他就来这儿吃午饭。”
“那个牧羊工吗?”
“是的。”
“那么说,是他给大卫找活儿干了?”
露西笑了。”恰恰相反。我相信他会亲口跟你讲的。你还没告诉我你为什么到这儿来呢。”
“亲爱的,是我该来看你的时候了。我知道我们不该做不必要的出游,但四年一次总不过分,是吧?”
她们听到了门外的吉普车响,过了一会儿,大卫就摇着轮椅进来了。他吻了岳母并介绍了汤姆。
大卫在炉子上烤着手。“天气真冷。”
母亲说:“看来,你是真干上牧羊这一行了?”
“羊的数量已经是三年前的两倍了,”大卫告诉她,“我父亲从来没认真地在这座岛上开垦过。我在崖顶上竖了六英里长的篱笆,改良了牧草,引进了现代饲养方法。我们不仅有了更多的羊,而且每只羊给我们提供了更多的肉和羊毛。”
母亲试探着说:“我猜,重活由汤姆干,命令由你下?”
大卫笑了:“我们是平等的伙伴,妈。”
这顿午饭吃得很痛快,两个男人吃了一大堆马铃薯。母亲对乔的餐桌举止夸赞不止。饭后,大卫点燃了一支香烟,汤姆吸起他的烟斗。
母亲说:“我一心想知道,你们打算什么时候让我抱第二个外孙。”她开心地笑着。
一阵长时间的沉默。
“嗯,依我看,大卫面对生活的态度蛮不错的。”母亲说。
露西说:“是啊。”话音中仍流露着不尽同意的口气。
她们在崖顶上散步。母亲来后的第三天风就停了,现在天气晴暖,可以出门活动了。她们带着小乔,给他穿了一件渔民的毛衣和皮外套。她们在一个高岗处停了下来,眺望着大卫、汤姆和那条狗放牧羊群。露西从母亲的脸上看得出,她内心很关心他们但又顾虑重重。她决定替母亲解围,免得她难以启齿。
“他不爱我。”她说。
母亲很快地看了一眼小乔,确信他离得远,听不见。“我相信不至于那么糟,亲爱的。不同的男人表现爱的方式也不——”
“妈,我们一直没做真正的夫妻,从我们结婚那天起。”
“可是……”她朝着小乔的方向点了下头。
“那是在婚前一星期。”
“噢!噢!亲爱的。”她吃了一惊,“是不是因为那次车祸?”
“是,但不是你想的那种理由。不是生理上的原因。他只是……不愿意。”露西轻声地抽泣起来,泪水顺着她让风吹成褐色的面颊淌下。
“你们谈过这件事吗?”
“我试过。妈,我该怎么办?”
“也许随着时间——”
“已经快四年啦!”
一阵沉默。她们继续往前,走过石南丛,来到无力的午后斜阳中。小乔追逐着海鸥。母亲说:“有一阵子,我几乎离开你父亲。”
这次轮到露西吃惊了:“什么时候?”
“珍出生后不久。你知道,那时候我们不怎么富裕,你父亲还在为你祖父干活,而且生意又不景气。三年之内,我三年之内怀了三胎,当时,摆在我面前的,似乎是无穷无尽生小孩和过穷日子的生活,那种单调乏味,没有任何方法可以纾解。我还发现,你父亲常与他的一个老情人布兰达・西蒙兹在幽会——后来她搬到贝辛斯托克去了,你从来不认识她。我突然问我自己,我是为了什么而活?我想不出一个合理的答案。”
露西对那些日子有些模糊零碎的记忆:她爷爷长着白胡子;她父亲像爷爷,只是身材较瘦长;在农舍的大厨房里全家一起吃饭;那儿阳光充足,家畜极多,大家一天到晚说说笑笑。即使在当时,她也以为她父母的婚姻美满牢靠。她问:“你为什么没有离开呢?”
“噢,那年头,人们不流行这个,没有离婚这回事,而且女人也找不到工作。”
“现在妇女什么工作都做了。”
“上次大战时,她们也是都有工作,但战后情况就改变了。我推断这次也一样。一般来说,男人的路要宽得多啊。”
“你没有为自己决定留下来感到遗憾。”这不是个疑问句。
“我这个年纪的人不会对生活发表看法啦。不过我的生活一直是一种听天由命的日子,我所认识的大多数女人都这样,为维系婚姻的稳定而付出,有人觉得是一种牺牲,其实也不见得。不管怎么说,我不打算给你出主意。你也不见得会接受,就算接受了,我估计,出了问题还要埋怨我。”
“噢,妈。”露西微笑了。
母亲说:“我们回去吧!我看,一天散步走这么远就足够了。”
一天晚上,在厨房里,露西对大卫说:“我希望妈能再待两个星期,如果她愿意的话。”
母亲正在楼上哄小乔睡觉,给他讲着故事。
大卫说:“两个星期还不够你们剖析我的人品吗?”
“别傻了,大卫。”
他摇着轮椅凑近她的椅子。“你敢说,你们没议论我吗?”
“当然我们谈论过你——你是我丈夫嘛。”
“那你都跟她说些什么来着?”
“你何必这么担心呢?”露西说,有点怨气了,“你有什么不好意思的?”
“你妈的,我没什么可不好意思的。没人喜欢一对长舌妇议论他的私生活。”
“我们没对你说长道短的。”
“你们说了什么?”
“你怎么那么大脾气呢!”
“回答我的问题。”
“我说我想离开你,她竭力劝说我别这样。”
他把轮椅一转,就摇走了:“告诉她用不着为我操心。”
她叫道:“你是这意思吗?”
他停住了:“我不需要别人,你懂吗?我一个人可以活下去。我只靠自己。”
“那我呢?”她轻声地说,“也许我需要别人。”
“要他干什么?”
“爱我。”
母亲走了进来,感到了屋里的气氛。“他睡熟了。”她说,“我还没讲到灰姑娘赶到舞会,他就睡着了。我想我得收拾些东西,别都留到明天。”她说完就出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