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1941年(1 / 2)

致命谎言 肯·福莱特 3747 字 1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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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尔斯佩思·图米在和路克初吻的那一刻爱上了他。

大多数哈佛男生都不知道怎么接吻。他们要么猛亲一气,把女孩的嘴唇弄得瘀青红肿,要么把嘴张得很大,像个吸尘器一样。拉德克里夫学院的宿舍楼大院里,离半夜零点还有五分钟的时候,路克第一次亲她,他热情澎湃,却不失温柔。他的嘴唇一直在动,从她的嘴唇挪到脸颊、眼皮和喉咙。他的舌尖轻柔地在她的唇间探索,似乎在彬彬有礼地询问能否把舌头伸进她的嘴里,她甚至都没有假惺惺地推拒一下。事后,坐在自己的房间里,她看着镜子,对着里面的倒影说:“我想我爱他。”

这是六个月前的事情了,但当时的感觉不但没有消退,反而更加强烈。现在,她几乎每天都和路克见面。他们今年都上大四。每一天,两人要么一起吃午饭,要么一起学习几个小时,连全部周末也几乎是一起度过的。

对于大学最后一年就和哈佛男生或年轻的教授订了婚的拉德克里夫的女孩们来说,这并不稀奇。他们会在夏天结婚,度个长期蜜月,然后搬到公寓里住,开始职业生涯,过上一年半载,就会有自己的孩子。

不过,路克从未提过结婚的事情。

她坐在弗拉纳根酒吧靠后的一个包厢里看着他,和伯恩·鲁斯坦争论着。鲁斯坦是个高个子研究生,留着浓密的黑色小胡子,一副不好对付的模样。路克的黑头发一直往他眼睛上掉,他抬起左手把头发拢回去,这是他常有的动作。等他年纪大些,干了负责任的工作,他就会抹上发胶,把头发固定在原位,而那样就不像现在这么性感了,她想。

伯恩是个共产党员,很多哈佛学生和教授都加入了共产党。“你父亲是个银行家,”他轻蔑地对路克说,“你也会成为银行家。你当然会觉得资本主义很伟大。”

埃尔斯佩思看到路克的喉头升起一道红晕。《时代》杂志最近提到了他的父亲,说他是大萧条以来成为百万富翁的十个人之一。但是,她猜想路克脸红并非因为他是富家子弟,而是由于他爱自己的家人,讨厌别人批评他的父亲。她为他感到愤愤不平,便对伯恩说:“我们不能根据父母来判断一个人,伯恩!”

路克说:“无论如何,从事银行业是值得尊敬的工作。银行家帮助人们创业,为他们提供工作岗位。”

“就像他们在1929年做的那样。”

“他们也会犯错。有时候,他们也会帮错了人。士兵也犯错——开枪杀错人——但是,我是不会谴责你是个杀人犯的。”

现在轮到伯恩受刺激了。他曾经参加过西班牙内战——他比在座的人大三四岁——看他的表情,埃尔斯佩思感觉他是想起了自己犯过的什么悲剧性的错误。

路克补充道:“不过,我不打算当银行家。”

伯恩的那个不修边幅的女朋友佩吉感兴趣地向前倾倾身子。和伯恩一样,她也很忠于自己的信念,但她不像他那样尖酸刻薄。“那你想干什么?”

“当科学家。”

“什么类型的科学家?”

路克向上指指:“我想研究地球以外的东西。”

伯恩鄙夷地笑起来:“航天火箭!简直是小学男生的幻想。”

埃尔斯佩思又一次跳起来维护路克:“算了吧,伯恩,你根本不懂自己在说什么。”伯恩的专业是法国文学。

不过,路克并没有被伯恩的嘲弄激怒。也许他已经习惯别人讥讽他的梦想。“我觉得这是能够实现的。”他说,“我告诉你点别的事。我相信,在我们的有生之年,科学为普通人带来的好处要比你能想到的多得多。”

埃尔斯佩思皱起眉。她爱路克,但是,她觉得他对政治的看法太天真。“你的想法太简单了,”她对他说,“只有特权阶层的精英才能享受到科学的益处。”

“这不是真的,”路克说,“蒸汽轮船同时改善了水手和越洋乘客的生活。”

伯恩说:“你去过邮轮的引擎室吗?”

“是的,现在,已经没有人死于坏血病了。”

一个高大的人影映在桌子上。“孩子们,你们到没到在公共场所喝酒的年龄?”说话的是安东尼·卡罗尔,他身上的蓝色哔叽西装皱得让人感觉他刚穿着它睡过一觉。和安东尼一起过来的是个惹人注目的姑娘,见到她,埃尔斯佩思不禁惊奇地咕哝了几句。这个女孩年纪不大,身材娇小,穿着时髦的红色短夹克和一条宽松的黑裙子,头戴红色尖顶帽,帽檐下露出黑色的鬈发。“这是比莉·约瑟夫森。”安东尼说。

伯恩·鲁斯坦问她:“你是犹太人?”

被人这么直接问起,她有点吃惊:“是的。”

“这么说,你虽然可以和安东尼结婚,但是不能加入他的乡村俱乐部。”

安东尼抗议道:“我不属于任何乡村俱乐部。”

“你会加入的,安东尼,你会的。”伯恩说。

路克站起来和比莉握手,他的大腿却不慎碰到桌子,撞翻了一只酒杯。这种毛手毛脚的情况在他身上并不多见,埃尔斯佩思意识到这是因为他被约瑟夫森小姐迷住了,她顿时感到一阵心烦意乱。“我很惊讶。”他说,向她露出他最迷人的微笑,“安东尼说他的约会对象叫‘比利’的时候,我还以为那是个六英尺高的摔跤手。”

比莉愉快地笑起来,她轻巧地滑进包厢,坐到路克身边。“我的名字是辟拉,”她说,“它来自圣经,辟拉是拉结的使女,但·那弗他利的母亲。不过,我是在达拉斯长大的,那儿的人叫我比莉-乔。”

安东尼坐到埃尔斯佩思身边,小声问:“她漂亮吧?”

比莉实际上算不得漂亮,埃尔斯佩思想。脸太窄,鼻子太尖,深褐色的眼睛太大,眼神专注。之所以让人觉得漂亮,其实是因为她善于搭配:红色的唇膏、帽子的角度、得克萨斯口音和她的活力。比莉正在给路克讲发生在得克萨斯的一些故事,她有时微笑,有时皱眉,摆出各种表情。“她挺可爱。”埃尔斯佩思对安东尼说,“但不知道我为什么过去从未注意过她。”

“她总是在工作,不经常参加派对。”

“那你是怎么遇到她的?”

“我是在福格博物馆见到她的。她当时穿着一件铜纽扣的绿色大衣,戴着贝雷帽。我觉得她像个刚从盒子里拿出来的玩具兵。”

比莉可不是什么玩具,埃尔斯佩思想,她比玩具危险得多。路克不知说了些什么,把比莉逗笑了,她假装警告似的在他胳膊上打了一下。这个动作显然是在调情,埃尔斯佩思想,她生气地打断他们,对比莉说:“今天晚上你打算违反宵禁吗?”

按照规定,拉德克里夫的女生们应该在十点之前回到宿舍。当然,她们也可以申请在外面多待一会儿,但是必须在登记簿上写下自己的名字,还要说明打算去哪、什么时候回来,因为学校需要确认她们是否按照自己说的时间回到宿舍。不过,她们都是些聪明的女人,复杂的规定只会促使她们想出更加狡猾的对策。比莉说:“我的请假理由是和一位来看望我的姑妈在丽思旅馆过夜。你编的什么理由?”

“没有理由,反正宿舍一楼有扇窗户整晚都会开着。”

比莉压低声音:“实际上,我准备和安东尼的朋友们在芬威过夜。”

安东尼看上去有些不好意思。“是我母亲认识的一些人,他们有套大公寓。”他对埃尔斯佩思说,“别摆出那种过时的表情,他们都是些值得尊敬的好人。”

“希望如此。”埃尔斯佩思一本正经地说,她满意地看到比莉的脸红了。埃尔斯佩思转身问路克:“亲爱的,电影几点开演?”

他看看手表。“我们得走了。”他说。

为了过周末,路克借了一辆车,是十年前的双座福特敞篷跑车,与那些流线形的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初期的汽车相比,它“坐起请求”式样的外形有一种古董的感觉。

路克娴熟地操纵着这辆老爷车,一副怡然自得的模样。他们来到波士顿。埃尔斯佩思回想着自己是不是对比莉有些刻薄了。也许是有一点,她感觉,但她并不后悔。

他们去勒夫国家剧院看阿尔弗雷德·希区柯克的新片《深闺疑云》。在黑暗的放映厅,路克伸出胳膊圈住埃尔斯佩思,她把头靠到他肩上。这是一部关于婚姻灾难的电影,她为剧中男女主角的选择感到有些惋惜。

半夜的时候,他们回到剑桥,车子开进纪念碑旁边的车道,面朝查尔斯河停好,旁边就是船屋。车上没有暖气,埃尔斯佩思把大衣的毛皮领子竖起来,倚在路克身上取暖。

他们讨论了那部电影。埃尔斯佩思认为,琼·芳登扮演的女主角——在古板的父母压抑下长大的姑娘,如果放到现实世界,根本不会看上加里·格兰特扮演的游手好闲的男主角。路克说:“但是,这就是她爱上他的原因——因为他的危险。”

“危险的人有吸引力吗?”

“绝对有。”

埃尔斯佩思转到一边,看着月光照耀下波光粼粼的水面。比莉·约瑟夫森就是个危险的人,她想。

路克察觉到她的烦乱,就换了个话题。“今天下午,戴维斯教授告诉我,如果我愿意,可以立即在哈佛大学读研究生。”

“他为什么这样说?”

“我曾经对他提起过,我希望去哥伦比亚大学。他说:‘为什么呢?留在这里吧!’我解释说,我家人在纽约。他就鄙夷地说:‘家人?哈哈!’好像我要是为了看不到我的妹妹而发愁,就不是个合格的数学家。”

路克是四个孩子中的老大。他的母亲是法国人。一战结束时,他父亲在巴黎遇到了她。埃尔斯佩思知道,路克喜欢他的两个十几岁的弟弟,甚至溺爱他十一岁的妹妹。“戴维斯教授是个单身汉,”她说,“他为事业而活。”

“你想过读研究生吗?”

埃尔斯佩思的心漏跳了一拍。“我应该读吗?”他的意思难道是让她和他一起到哥伦比亚大学去?

“比起哈佛的大部分男人来,你是个更加优秀的数学家。”

“我一直想到国务院工作。”

“那你得住在华盛顿。”

埃尔斯佩思可以肯定的是,路克没打算谈论这个话题。他只是无意识地把心中的想法讲了出来。这是男人的通病,讲话不过脑子,无论说出的内容是否会影响他们的人生。但是,面对两人可能会分别去不同的城市这个问题,他似乎有些沮丧。至于问题的解决方案,就是要么她跟他走,要么他服从她,她欢快地想。

“你爱上过什么人吗?”他突然问。意识到自己的唐突,他补充道:“这是个非常私人的问题,我没有权利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