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汉军……”和玉气得浑身发抖。
汉军的士兵们一个个兴奋不已,仿佛打了鸡血一般。
噗!
许褚挥舞着大刀,接连砍倒了三四个人,环视四周大喊:“兄弟们,冠军侯可是说了,杀一个鲜卑男子,就能分到两个鲜卑女子!”
“不用担心养不起,我们要抢了和连的国库,享受他的女人,如果钱还不够,冠军侯自己出!”
“威武!”
“杀光鲜卑男人!”
“我要十个鲜卑女人!”
“杀他们的头,吃他们的牛羊,夺他们的财富,享受他们的女人!”
这些汉军已经完全疯狂了。
一直以来,这种事情都是鲜卑或匈奴在大汉境内进行的。
如今他们深入到敌人的狼城之前,怎能不感到畅快?
“该死!”鲜卑人咬牙切齿,不顾一切地向前冲。
双方都付出了代价,汉军虽然人数较少,但一步也没有后退。
战斗激烈之时,周杰亲自带领大军赶到。
“盾兵和骑射手都换成骑枪,杀!”
在这种混乱的战斗中,大规模的阵型效果太慢,只能进行混战!
“杀!”
两万对四万,却打得热火朝天。
战斗持续到天亮时分,汉军损失了三千多人,而鲜卑人则死伤了八九千。
和连发现自己确实打不过,顿时焦头烂额。
和玉紧急下令,让扶罗韩父子分兵占据各自的营地,挡住汉军两侧的进攻,只在中间留下一条通道。
经过一夜的战斗,士兵们也都疲惫不堪,周杰下令鸣金收兵。
“明天再来!”
“回去告诉你们的女人,先洗干净了,等着大汉的勇士们来宠爱,哈哈!”
从血泊中走出的汉军大笑。
面对面的战斗,几乎以一敌三,迫使对方首先摆出防守姿态——真是痛快!
周杰清点了人马,让人开始收拾阵亡将士的遗体。
“先暂时保存,等到胜利之后,一起带到狼居胥山!”
周杰面色沉重,看不出是喜悦还是悲痛。
周杰身为冠军侯,是三军的统帅。
他不能因为部下的伤亡而在此流泪。
“随军司马对照各自的名字,无论是生是死,我都要将他们的名字刻在狼居胥山上!”
他没有多说什么,转身走进了临时搭建的大帐。
和连吃了大亏,手下的五万兵马,一夜血战之后,只剩下三万余人。
“又中了汉军的计策!”
他既不甘心,又充满了深深的忌惮。
“汉军的马蹄装有铁块,两侧还有脚蹬,使得他们挥舞兵器像步行一样自如,战斗力异常强大。”
“而且这批人与以往守卫边疆的汉军不同,一个个面容丰满,身材健壮,一看就是平日里吃饱喝足的强兵!”
狼泥面露忧色。
古时候士兵的强大,有时比现代人想象的更加简单。
能常年吃饱饭的士兵,出去打仗绝对是顶尖的!
大多数当兵的,平时根本吃不饱,如果没有战事,一天可能只有两顿甚至一顿饭,只有在打仗时才能稳定吃到两顿饭。
长期下来,身体条件怎么能和天天吃两顿饭的人相比?
而周杰的人,每天进行高强度的训练,一日四餐,单从身体条件来说,基本上可以说是当代最顶尖的了。
和连满脸怒气:“明天摆开阵势,光明正大地决战,我不信会输给他们。还不到两万人,杀光就行了!”
“兄长急也没用。”和玉深吸一口气,说道:“目前不宜轻易出战,只能拖延时间,一方面等待骞曼从后方攻击敌人,另一方面派遣其他部落率军来救援。”
“汉军到来之前,我已经将狼城周围数百里的牧民全部赶走,他们携带的粮食不多,持久战对他们不利,必然失败!”
和玉还是有战略眼光的。
知道正面硬碰很难取胜,玩阴的也玩不过郭嘉,就从优势的战略大局入手。
这是他们的地盘,时间拖得越久,就会有源源不断的援军和粮食来支援。
而汉军则不然!
她要将主场作战的优势发挥到极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