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1章 改革检地(2 / 2)

风起刈羽 有网瘾的牛 2145 字 2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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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条氏尧、山角定吉、大草康盛、石卷家贞、新井辉盛等原北条家同族、谱代家臣们因教唆并支持伊势氏亲下克上,于相模川西岸处以磔刑示众,其家眷尽数流放至伊豆所辖的八丈岛;

高桥源七郎、北条平三郎二人之父辈教唆并支持伊势氏亲下克上,已然伏诛,故流放至佐渡杂太郡,族人流放南出羽游佐郡;

北条氏康女婿小笠原康广因教唆并支持伊势氏亲下克上,原准备处以磔刑示众,在北条氏康求情之下改为切腹自尽;

今川氏真,认清形势而投降,收上杉清定三男上杉三郎丸为养子,并担任时任古河公方足利义氏的蹴鞠师范,与正室北条早川姬一同移居越后颈城郡府中町,享有上杉家一门格,每年可领藏米五千石;

寿桂尼、今川铃姬遗体皆运回骏河进行厚葬;

恢复尾张今川家家名,指认今川氏明为尾张今川家家督,并入驻大高城,担任尾张守护代,由里见义弘率房总水军众经海路护送前往;

山科言继、中御门宣纲、三条西实枝等原滞留于骏府城外的公卿尽数勒令返回京都;

小山高朝、结城政胜、结城明朝、梁田晴助、梁田持助等人押至相模川西岸处以磔刑示众,家眷尽数流放至佐渡杂太郡;

赦免先前流放至佐渡的朝比奈泰长、松井宗信、勾坂政久、大泽基相等今川家家臣,令他们皆出仕今川三郎丸,如有不从者继续待在佐渡;

爱州兵部少辅、桥本四郎左卫门、安宅纪伊守、武田又四郎等原玉绳众出身的海贼众,一并编入伊豆水军众,受贺茂郡郡司直江景纲节制;

大藤秀信,献出足柄城,协助击退伊势军有功,功过相抵,不与追究大藤一族教唆并支持伊势氏亲下克上之事,前往伊豆韭山城,出仕八条定繁;

小峰义亲,献出白河城、担任下野先导役有功,许可继承白河结城家家名,更名为白河义亲,受封下总葛饰郡国府台城,领有一万石知行地;

伊丹康直、久能元宗、川村重宗等骏河水军众残部本领安堵,受清水凑奉行北条高定节制;

井伊一族从远江井伊谷迁至相模津久井郡,族中青壮分别充入右控鹤备、左龙捷备、右龙捷备、左虎捷备等常备军势之中,井伊家嫡女井伊直虎成为上杉清定的侧室;

······

为了将北条家从南武藏、相模、伊豆、下总国府台等地的领国范围上连根拔起,上杉清定可是令家中重臣长野业正、直江景纲、樋口兼丰、八条定繁、松木秀朝等人进行全程监督北条家国替转封之事。

此举是为了避免北条家在国替转封的过程中带走大量检地账上的名请人,从而导致农田无人耕作的局面。

不仅要将北条家的家臣们带上各自妻子儿女一块进行搬迁,连同北条家先前在领国范围之中建立的菩提寺、神社一并迁走,不允许在南武藏、相模、伊豆、下总国府台等地留下同名寺社的分寺、分社。

而间宫康信、间宫信次、间宫康俊、间宫兵库头、山本家次、山本正直、山本常任等原北条家旗下相模水军众、山本水军众因转仕了上杉家后,被许可继续留在相模、伊豆两国的原领之中,并作为贺茂郡郡司直江景纲的与力。

至于清水康英、富永山随、梶原景宗等部分伊豆水军众诸将则是选择随北条家前往新领三河、西远江两地。

经过此次大规模转封,北条家在关东八国的势力被连根拔起,上杉清定也做到了前几任关东管领想做而做不到的事情。

北条氏康早在上杉清定率大军越山南下进入关东平原后,就已经意识到北条家若是想要保全家名,就只能臣从于上杉家的军门之下,再也不可能与上杉家保持同等的地位了。

而后,北条氏康就开始退居幕后,以后见役的身份来指导次男北条氏政处理政务。他就算在小田原城开城以后都没有去见长男伊势氏亲一面。

不仅如此,清定此次还进一步规范了检地的细节,并指示治下领国之中的所有领主,要求各村落必须提交誓约书,共有六条:一、不得谎报郡、庄、乡的界线;二、如实申报各自田地的年贡等税,一粒一钱都不能少;三、若有人向检地的奉行、奉公人等赠送礼物、礼金(贿赂)以求通融,要如实上报;四、检地后如有新开垦或再开垦的田地,也要如实上报;五、不得谎报田地的上中下等级,减少斗代;六、不得通过同给人及其代官拉关系来隐瞒土地。

并让村落之中的百姓发誓若有违背,允许将其同族、家属、女眷及孩童都处以磔刑。检地官吏向各村展示文书的样本,再让他们提交同样内容的正本。

山田、野田以及位于河滩上的耕地等田地,因为生产力低下,可不使用标准的斗代,可向村民打听惯例之后再决定适当的斗代。至于山手钱、滨小成物(小成物=小物成),也是先让村民提出申报,掌握先例后再适当决定。

山手钱是指在扶桑中世时,村民从领主的山林获取物产(砍柴、收集落叶等),就要向领主缴纳税钱(或者税米)。

滨小成物是指将于海中、海边取得的渔获品上缴给领主。

当然,这都是试图以原有的斗代、公事为基础来决定新的斗代。也可以说是以村民如实申报为前提来决定检地的具体规则,绝不是按照统一标准、从上至下强加给人们的。

因为这样一来,对于村民来说,规规矩矩地向检地官吏申报前例和实情,积极参与决定田地的等级、斗代和小物成等就比较有利。

检地规则还要求仔细区别田地的上中下等级、用水情况、是不是麦田等一年两熟的田地、是否易遭旱灾或水灾等情况,然后决定斗代。

各地的领主们在积攒了足够的经验之后,也逐渐能看出这些区别。

在检地现场,村民的主张与负责检地的奉行、奉公人等判断相遇,有时势必会因各自的利害关系而碰撞出火花,造成紧张的形势。

虽然村民身为身份较低的一方,只能以“侘言(请愿)”的形式来向身份较高的一方提出主张,但是为了不损害自己的利益,该向奉行所提出的时候就要去提出。

而且,百姓也能参与对年贡计算的监督,从而避免负责检地的奉行、奉公人等擅意妄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