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出门的时候,沈琦留下最后一句话,便头也不回地离开。
耳边是汽车引擎发动的声音,姜煜浑身脱力瘫倒在椅子上。
“我承认我曾与沈琦同志共同创作,并在完成后伙同苏情剽窃了沈琦同志的话剧,《猫》。”
“不,我没有剽窃,警察同志,当时评委都判定沈琦抄袭,我怎么会剽窃她呢?”
苏情急得前言不搭后语,可没人听她的话。
她被关在待审室三天,一丝太阳都没见到。
手铐硌的她手腕铁青,她只能趴在床上勉强入睡。
“吱呀——”
门被打开,苏情几乎扑了上去:“警察同志,我没有违法,请你相信我......”
可走进来的确实几个穿着军装的人。
霍祁宽肩窄腰,高高在上地望着她。
“苏情同志,我市西北第三军区四团代表,张正平。
请问你对七年前的溺沙案是否有印象?”
霍祁坐在屋内中央,只觉得身上的军服熟悉又陌生。
他在西北第三军区开山炸石,三年立了两次三等功,成了第四军团二连标兵。
七年前,十五岁的苏情偷跑来西北,哄了一个十岁的小孩给她带路,只为了能让霍祁给她买裙子。
可她却和小孩起了争执,霍祁赶到的时候,小孩早就在泥沙中窒息,被拉出来的时候口鼻都塞满了沙子。
而苏情跪在他的脚边求他不要说出去。
“哥,你都21岁了,再过几年就退役了,当工种地怎么都能找到媳妇。
可我才15,我被抓起来后,谁还愿意娶我啊?”
苏情抱着他的腿哇哇大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