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没有那晚发生的事情,刘长风还会觉得真的是天意弄人。
可是那晚发生的事情让刘长风无法忘记,他的内心深处在不断的告诉自己,这绝对不是一场意外!
是那个幕后的家伙指使造成的一切!
越想刘长风越感到毛骨悚然,浑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
背后推动这一切的究竟是谁!究竟谁有这么大的能量,谁有这么大的胆子!
为什么对方一定要陈元义死?
自己违约,背信弃义是否会被对方找上门,同样以一种意外的方式来弄死自己?
这个在一线干了几十年的老探员第一次感觉到森然的恐惧。
那种对未知的恐惧让刘长风在陈元义的丧礼上鞠了弓后便匆忙离开。
甚至他回去都是坐的火车,开来江都的车都是联系人帮忙拉回临城的。
对方的能量再大,刘长风也不信他敢动火车,火车上这么多人,谁敢动了那可就真的把天捅破了,就算做得再隐蔽,能量再大也绝对只有死路一条。
回到临城之后,刘长风神经一直处于绷紧的状态,甚至走在路上都生怕突然冲出一辆车来撞死自己。
现在他已经迈出了第一步,他毕生的梦想还没有实现,他还未改变自己的命运,现在的他比原来怕死多了。
......
不谋万世者,不足谋一时;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
向来谨小慎微的男人既然决定出手,那肯定不会留下隐患,唯有斩草除根。
走一步看五步。
在临城计划中,男人就已经想到了万一事情未成该如何弥补。
凭借陈元义的智谋和聪明,很快就能将发生在临城的事情都联系到钟鼎身上。
尽管一切事情都没有任何一点是指向钟鼎,并且还是发生在临城的事情。
但男人谨小慎微的性格决定了,既然做就要做绝。
不留隐患,斩草除根,方能铸就大业。
此时的男人不知不觉间已经透露出了几分枭雄气质。
男人读三国时很喜欢曹操,在他看来枭雄莫过于此。不过男人并不喜欢他的一句话:“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
相比之下,男人更喜欢的是“大丈夫生在天地之间,岂可郁郁久居人下”。
大丈夫之志应如长江,东奔大海!
男人不是高祖,也不是曹操,更不是吕布。
他要做的一切只为随心,不为五斗米折腰,不为强权卑躬屈膝。
只为直着腰、不低头妥协,活得一个潇潇洒洒、坦坦荡荡!
直着腰、不低头,短短几个字,又岂像说出来这么简单。
这个世界上远不止生活一种压力。
当你接触到的东西不同时,所面对的压力也不同,就连鹰国总统都必须向那些隐藏大鳄财阀们低头妥协,更何况是其他人。
这条路很难,蜀道之难,难如登天。
也正是如此,男人绝不会心慈手软,任何挡在前面的荆棘都必将被男人以雷霆手段击碎。
一面巨大的落地窗前,一道挺拔的身姿站立于跟前,目光凝视窗外。
三十六楼,在现阶段的江都来说并不是最高的楼,但在附近这片区域却是鹤立鸡群,一览众山小。
俯视着下方低矮的建筑群,如蚂蚁般忙碌的人群,男人漆黑的眼眸中荡起一层涟漪。
陈元义这个人的生平事迹在前世李镇君很清楚。
对这么一个自甘为孺子牛的无名英雄,男人心里是有几分敬佩的。
这个一生未娶的男人心中的正义很纯粹,纯粹到足足坚持了几十年如一日,他心中的信仰从始至终都没有发生过任何的改变。
如果不是对方站在敌对面,李镇君很乐意和这种人成为朋友。
李镇君抬起手,轻轻扒了一口手中的雪茄。
是的,就是雪茄。
雪茄是钟凌云让王成从广城带回来的,据说是产自雪茄王国,这一根的售价足有上千。
对此,男人欣然接受。
相比较于细小的香烟来说,显然是这种大家伙更得男人的喜爱。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穿着一身修身西装的李镇君,嘴里再含着一根雪茄,整个人站在那里给人的感觉都不同。
“咚咚咚。”
房间门被突然敲响,李镇君头也不回地说了句:“进来。”
房间门推开,身着一身职业装的莫琳开口说道:“Boss,夏总那边已经准备好了,车现在就在楼下。”
李镇君转身,点头说道:“走吧。”
莫琳微微躬身,在李镇君走出房间后她紧跟其后。
莫琳是天才,李镇君当然不会放过这种人才,在调查清楚她的经历背景后,李镇君很果断的让她协助自己处理事务。
别说,有了这么一个天才女孩协助,李镇君轻松了很多,效率也提高了不止一倍。
专属电梯内,莫琳站在李镇君身后,看着男人挺拔的身姿,眼神里有一丝敬佩、尊敬。
当莫琳得知自己父亲被转到最好的高干病房,并且还有专属的护士负责照顾后,内心对李镇君瞬间就多了几分尊敬和感谢。
然而当她正式入职之后,见到公司上下的状况,更是对李镇君多了几分敬佩。
整个公司,每一个部门都井然有序的做着自己分内的事情,整个职场俨然有几分军队的感觉,有条不紊,沉着稳重。
乘坐电梯来到一楼,走出大门就见门口停着两辆车,第一辆黑色商务奔驰打头,第二辆则是黑色的越野丰田。
车旁,站着几个身着黑色西装,扎着领带的彪悍大汉。
在莫琳第一次见到这些彪悍与铁血混合在一起的汉子时,她精神一度恍惚,若不是知道这是一家公司,恐怕她会认为这是军队。
车旁的汉子见到李镇君走来,立刻拉开车门,一只手放在车顶下。
在李镇君与莫琳坐上奔驰后座后,几个汉子迅速上车,分别坐上奔驰副驾驶和后面的丰田,动作干脆利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