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中送炭永远比锦上添花更让人感激。
特别是在当有生命危险的时候,雪中送炭的含金量毫无疑问会增加很多。
换句话来讲,这是救命之恩,但凡是有点人性的,救命之恩都会记在心里,更别说这个蛮荒生长的年代,依旧有着“道义”。
大人物有大人物的“道义”,小人物也有着小人物的“道义”。
......
......
孟连云,常年混迹于社会的底层,他和港城大部分的年轻人一样,没有显贵的出身,也没有广阔的人脉,更没有多余的金钱。
他就是一个“三无产品”。
很早就辍学的他买过鱼丸、当个跑仔,为了几两碎银忙碌奔波于这座繁华的大城市。
他也曾幻想过坐豪车、搂美人,出入高档场所。
可惜,他投胎没投得对,父亲是偷渡过来的,母亲则是最底层的舞小姐。
甚至孟连云很小的时候就是靠着自己捡垃圾为生。父母都是烂人,他只能自力更生。
随着孟连云的年纪逐渐赠大,特别是在某次他辛苦一天,身上的钱却全被几个烂仔抢了,挨了一顿毒打后,他明白了一个道理。
要想不被人欺负,只有两天路。
要么拳头比别人的硬,要么比别人有钱。
没有背景的孟连云果断的选择了第一条路。
他要活出一个堂堂正正的样子,他不要别人欺负他,他要欺负别人!
不出所料,孟连云走上了港城底层大部分年轻人的路子。
混社团。
然而,皇天专负有心人。
混了两年,孟连云连蓝灯笼都不是,每日就是一个小混子,这里混一下,那里混一下。
孟连云最喜欢的事情就是有大哥拉人嗮马,每次只需要去充个人头,就能拿到不少的钱。
最重要的是,通常这种情况下,两方大哥拉人嗮马,都打不起来。
这种白白捡钱的事情,孟连云怎么可能不喜欢呢。
孟连云虽然身在底层,没有什么大出息,但还是有一好友。
这好友便是他在某次大哥拉人嗮马过程中认识的,对方算是帮了他一把。
孟连云也不是忘恩负义之辈,便请对方吃鱼丸,俩人一来二去倒也打熟相识了。
“运气还真不错。”
孟连云一脸喜滋滋,摸了摸兜里的钞票,心里很满足。
就在最近几天,孟连云小捞了一笔。
混迹在社会底层的孟连云,虽然没有什么大的出息,但是也不是初出茅庐的小子,在底层混了这么久,该有的一点关系还是有的。
就在前两天,孟连云认识了一个从内陆来的,说是认识其实也就是孟连云见对方的样子,主动上前的。
没错,在孟连云的眼中,对方就是从内陆来的肥羊。
孟连云能生存到现在,可不是什么良善之辈,满口的仁义道德。
见有肥羊上门,孟连云怎么可能错过。
于是,孟连云主动上前和对方交谈,得知对方是来港城玩的后,孟连云主动充当对方的导游,带着对方在港城逛了一圈,特别是带着肥羊到三温暖那些地方逛了一圈,狠狠地赚了一笔。
对方来港城玩,也不是傻子,知道自己被当成肥羊了,对方并未当面和孟连云撕破脸皮,而是主动说不需要对方充当导游了。
孟连云这才放弃。
他从对方身上也赚了不少钱了,孟连云并不是悍匪也不是抢劫的,自然不可能将对方洗劫一空或是绑票。
夜幕降临,港城这座不夜城再次亮起了五颜六色的霓虹灯。
每到夜幕降临,港城便成为了醉纸迷金的销金窟。
“哼哼~”
孟连云口中哼着小曲,走在街上,很显然他的心情不错。
“焯!就是他!”
突然一声大喝传入耳中,孟连云扭头看过去,见到了一个熟悉的面孔。
熟悉的面孔旁边还有几个穿着短袖的青年。
一见到对方朝着自己冲过来,孟连云顿时吓得拔腿就跑。
“我叼雷阿母!竟然还找上门来了!真是扑街仔!”
孟连云嘴里低声骂骂咧咧,脚下的动作是一点也不慢,快步跑进一个拐角就钻了进去。
“这边!这边!”孟连云眼中的肥羊带着几个年轻男人紧随其后。
“顶雷阿母个肺!今天必须把这个死扑街给老子抓到!把老子当肥羊,老子今天必须要剁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