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圣安妮的维纳斯(1 / 2)

黑暗之劫 C·S·路易斯 11056 字 2024-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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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攀登到一路上的最高处时,虽然太阳被密云所遮,但天光已经大亮。雪白的道路上还没有人迹,时时现出鸟痕兔迹,茫茫大雪行将结束,此时落下的只是疏朗的、更大也更缓慢的雪花。一辆大卡车赶上了他,在皑皑雪色中,显得黑乎乎、暖融融的。司机伸出头来。“伙计,去伯明翰吗?”“差不多吧,我得去圣安妮。”马克说。“那是啥地方?”司机说。“在潘宁顿后面的山上。”马克说。“啊,”司机说,“我可以把你带到拐角的地方。给你省点脚力。”马克上车坐到他身边。

司机在拐角处让他下车,旁边是一家小乡村旅舍,上午刚过了一半。满地银白,大雪纷飞,今天奇冷无比。马克走进小旅馆,里面有个温和的,上了年纪的女店主。他洗了个热水澡,来了顿丰盛的早餐,然后靠着熊熊的炉火,坐在椅子上睡了一觉。直睡到下午四点才醒。他估计自己距离圣安妮只有几英里了,于是决定在出发前喝点茶。他便喝了茶。还听了女店主的劝告,喝茶时吃了个煮鸡蛋。小起居室里的两个书架上放满了装订成册的《河滨杂志》[1]。在其中一本里他还找到了一个系列少儿故事,他在孩提时就读过,后来读到一半时,正好过十岁生日,那之后,再看这类书,他就觉得害羞了。现在,他一册接一册不停地读下去,一口气读完了。写得真好。他十岁生日之后,舍此而去读的所谓大人读物,现在看起来,除了《夏洛克·福尔摩斯》,其余都是垃圾货色。“我想我真的该走了。”他自言自语道。

他之所以有些不愿上路,倒不是因为疲倦——其实他觉得休息好了,几个星期以来从没有感觉如此好过——而是出于某种羞愧之情。他要见到珍了,还有丹尼斯顿,(也许)还有丁波夫妇。实际上,他就要去圣安妮见珍了,而他现在认为那里才是珍真正的天地。但不是他的。他现在认识到,尽管自己一生都急切地要加入某个内部小圈子,但他选择了错误的圈子。珍本来就属于圣安妮。而那里接纳他,只是出于好心,因为珍碰巧嫁给了他。对此他并不愤恨,只是羞愧。他知道新圈子必然会这么看他——又一个小俗人,就和斯蒂尔或者科瑟那些人一样,沉闷无聊,毫不起眼,担惊受怕,斤斤计较,冷酷无情。他茫然地质疑自己为什么会是这样。为什么其他人——例如丹尼斯顿或者丁波这样的人——能够怡然地漫步于世,飘然注目于地平线,因梦想和幽默而欣然作乐,能欣赏美景,而不会一直剑拔弩张,甚至不需要如此。他怎么都不能模仿的那种优美轻松的大笑,究竟有什么秘密?他们和他一切都不相同。甚至他们倒在椅子上的时候,也气度高贵,虽怡然而不失勇猛。他们的生活中有自由的空间,他却从来没有。他们是性灵:而他不过是俗物。可是他还是得上路……当然了,珍也是性灵,他一定要让她自由。要说他对珍的爱都是自私的肉欲,这是极不公正的。柏拉图曾说,爱情是欲望的产物。对于这一点,直到最近,马克的肉体都比他的思想了解得更清楚。即便他的肉欲,也无疑说明了他所缺少的,正是珍所给予的。当她第一次步入马克那片干燥的、尘土飞扬的心田时,她就像一场春雨;他向珍敞开心灵,这没有错。他所错的,不过是以为婚姻关系就让他有权力,或者有名义将珍鲜活的生命据为己有。现在他知道了,这就和有人买下了自己看见日落的那片土地,就以为自己买下了日落一样。

他敲响小铃,要来了账单。

◆〇◆

同一天下午,丁波大妈和三个姑娘在楼上的大房间里,那房间几乎占了山庄侧楼的整层楼,导师称其为藏衣室。要是有人曾往里面瞥过一眼,开始还会以为她们并不在房间里面,而是在奇异的森林深处——色彩绮丽的热带丛林。再看一眼,又会以为他们在某间豪华店铺的楼上雅间,地毯直垂至地,屋顶高悬着富丽的毛毯,俨然是一派毡裘毯褥的森林。实际上,她们站在许多礼袍之间——花样繁多,各自挂在小木柱。

“这件你穿上会很好看,艾薇。”丁波大妈一手举起一袭绿得鲜亮的披风,精细的绞金和金螺纹饰品,更让其有一派喜气。“来,艾薇,”她接着说,“你不喜欢吗?你又在为汤姆的事发愁吧,是不是?导师不是告诉过你,他今天夜里,最迟明天中午就到这里了吗?”

艾薇满眼忧愁地看着他。

“不是因为这个,”她说,“导师本人将会去哪里呢?”

“可你不能指望他留下来啊,艾薇,”卡米拉说,“他总是病痛不已。他的工作就要完成了——如果在艾奇斯托一切顺利的话。”

“他一直很想回到皮尔兰德拉,”丁波大妈说,“他——有些想家了。一直在想,一直……我从他的眼神里看出来了。”

“那么,那个叫梅林的人,会回来吗?”艾薇问。

“我想不会了,”珍说,“我想,导师和他自己都不希望他回来。这又说到我昨天晚上的梦了。他似乎浑身火光熊熊……我不是说他在起火,你知道的,只是那光芒——各种各样炫目的奇光从他身上大放异彩,流烁他全身。这就是我梦见的最后一幕:梅林如砥柱一般站着,身边是可怕的种种异变。你可以从他脸上看出,他已经被榨干了,你明白我的意思吗——一旦卸下神力,他就会立时土崩瓦解。”

“我们别再为今天晚上穿什么选衣服了吧。”

“这衣服是什么做的?”卡米拉先是摸摸这件绿披风,又凑上去闻了闻。这确实个值得一问。披风一点也不透明,可衣纹之间光影波动,如瀑布一般滑过卡米拉的手。艾薇来了兴趣。

“天哪!这买上一码,要花多少钱啊?”她说。

“试试。”丁波大妈熟练地给艾薇披上披风。她真心地惊叹了一声“哦呀!”三个女人都从艾薇身边退后几步,欢欣地看着她。她身体和面容上的平庸并未消失,但是这件披风却吸收了这平庸之处。就像大音乐家信手拈来一段民间小调,弹指抛入自己的旋律中,让其大放异彩,却不失本色。她们面前站着的,是一个“泼辣的天使”,或者说是“矫健的精灵”,一位小巧精致的快活姑娘:不过还是能看出是艾薇·麦格斯。

“这就是男人啊!”丁波大妈感叹道,“屋子里甚至一面镜子都没有。”

“我想,是不让我们自己看自己的,”珍说,“导师说过要成为别人之镜鉴。”

“我只想瞧瞧背后看起来如何。”艾薇说。

“现在轮到卡米拉了,”丁波大妈说,“毫无疑问,你就该穿这件。”

“哦,你是说那件吗?”卡米拉说。

“是啊,当然了。”珍说。

“你要是穿上就美极了。”艾薇说。那是件颀长的袍子,颜色如钢铁,可是摸上去如泡沫一般柔软。它紧紧地裹在卡米拉的腰上,流光溢彩地垂到她的脚踝处。“就像美人鱼一样。”珍想;然后转念又想,“就像瓦尔基里[2]。”

“我看,你穿这件衣服的话,还得戴顶小王冠就更像样子了。”丁波大妈说。

“那会不会显得太……?”

可是丁波大妈已经给她戴上了。所有女人都珍爱珠宝之贵重(和其价值高昂与否无关),这王冠之珠光宝气,让剩下三个女人都噤声了片刻。也许全英国也没有如此美丽的钻石。其光芒之夺目简直是让人目眩神迷。

“你们都看什么呢?”丁波大妈举起王冠时,卡米拉只看到一道光芒,不知道自己此刻“美如星光,身之所配,州郡宝藏”[3]。

“这是真的珠宝吗?”艾薇说。

“这些珠宝都是从哪里来的,丁波大妈?”珍问。

“都是罗格雷斯的珠宝,亲爱的,罗格雷斯的珠宝。”丁波大妈说,“可能来自月亮以外,或者可以上溯到大洪水以前。现在该珍了。”

其他人给她选中的长袍,珍也不觉得有多么合适。她确实爱穿蓝色,可她本来想的是挑一件更朴素庄重的。要是让她自己决定,她会觉着这一件有些“小气”。可是既然其他人都拍手叫好,她也就接受了。确实,她也没想过自作主张,而且这件事一会儿就忘记了:她们都因为给丁波大妈选衣服而激动不已。

“找一件素一些的衣服,”丁波大妈说,“我老了,不想看上去傻傻的。”

“这些都根本不行。”卡米拉说着,走过一长排挂着的华美服装,她如彗星一般,穿过一片霓裳,金紫猩红,洁白如雪,如变幻的琥珀色,有皮毛的、丝绸的、天鹅绒的、塔夫绸的和织锦的。“这个不错,不过不适合你,”她说,“哦!来看这个,也不行,我看不到有……”

“这儿!哦,来看看!来这里。”艾薇大喊,好像其他人不快点过来,她看中的衣服就会逃跑似的。

“哦!对,就是这一件。”珍说。

“就这么定了。”卡米拉说。

“穿上,丁波大妈,”艾薇说,“你非穿不可。”衣服差不多就是珍在楼下的雅居里曾梦见过的那种惊人的鲜红,但是裁剪不同,还有皮毛,偌大的铜胸针紧扣住领口,袖子很长,还坠有袖带。而且还有顶多角的帽子。她们给丁波大妈扣紧衣服,然后都惊呆了,最吃惊的是珍,尽管她本应是最能预见到这衣服穿起来有何效果的。她的丈夫是个默默无闻的学者,这位村气的妻子,这个可敬而没有孩子的女人,头发灰白,有双下巴,站在她们面前,毫无疑问,就像一个女祭司或女巫,神的仆人,敬奉某位史前的繁育女神——部落的女族长,众母之母,庄重、可亲而又威严。还有一根长杖,雕工巧妙,似乎有长蛇盘旋其上,显然和衣服也是一套的:她们把手杖也给了她。

“我是不是看来很骇人?”丁波大妈轮流看着三张沉默不语的脸。

“你看起来很美。”艾薇说。

“太合适了。”卡米拉说。

珍抬起老妇人的手,吻了吻。“亲爱的,按老话说,你确实是美得骇人。”

“男人们会穿什么衣服?”卡米拉突然问。

“他们可不会对衣服着迷,不是吗?”艾薇说,“而且他们还一直忙着做饭,把东西搬来搬去。我得说,要是这真的是最后的一夜,我真觉得该由我们女人来做饭。他们可以尽情论酒。他们如何烧鹅,我可不想知道,我觉得迈克菲先生从来没有烤过带翅膀的,不管他自己怎么说。”

“他们反正是不会把牡蛎搞糟的。”卡米拉说。

“是啊,”艾薇说,“李子布丁也不会出问题,不会的,可是我还是想下去看一眼。”

“你最好别去,”珍笑着说,“你知道的,他要是在厨房里管事,是一副什么架势?”

“我并不怕他。”艾薇说道,可是并没有底气,吐吐舌头。穿着这身衣服,这动作有些不雅。

“姑娘们,你们一点也用不着担心晚餐,”丁波大妈说,“他会弄得很好的。只要他和我丈夫不在该装盘的时候进行一场哲学争辩就行。我们自己去玩吧。这里太热了。”

“多好啊。”艾薇说。

这时候,整间屋子,从头到尾,都颤了一下。

“这是怎么了?”珍说。

“要是战争还没有结束,我就会以为是扔炸弹了。”艾薇说。

“都来看一看。”卡米拉最先站稳了,走到窗边,对着西面的温德河河谷看去。“哦,看哪!”她又说,“不,不是火光。也不是探照灯。也不是闪电。啊!……又是一阵猛晃。那里……看那里。教堂后面就和白天一样亮。我在说什么啊,现在只有三点钟。这比白天还亮。还这么热!”

“开始了。”丁波大妈说。

◆〇◆

那天早上马克爬进大卡车的同时,费文思通也爬出了偷来的那辆车,他没有受什么伤,却被颠得很惨。那辆汽车头冲下栽进一道深沟,结束了旅程。费文思通总是能看到光明的一面,他爬出来时想,事情本来也许会更糟——比如坏的是他自己的车。沟里的雪很深,他湿透了。当他站起身来,往四周看时,才发现周围还有别人。他面前约五码处,站着一个颀长的、硕大的人,穿着法衣。那人背朝着他,正在走开。“嗨!”费文思通大喊。那人转过身,沉默地看了他一两秒钟;然后继续走了。费文思通立刻感觉到,这不是那种他能呼朋唤友的人——他从来没有如此厌恶过一个人的长相。他穿着破了的,湿透了的浅口软鞋,也不可能跟上那个穿着靴子大步流星,一小时能走四英里的人。他试都没有试。那黑衣人走到门边,停下来,发出吁吁的马啸声,显然是在召唤门后的一匹马。突然之间,他就翻越了门,骑在马背上(费文思通都没看清是怎么发生的),慢跑过一片广阔的土地,天际已经泛出牛乳白色。

费文思通不知道自己在哪儿,不过很显然,首要的就是走上路去。这花的时间比他所预想的还久。由于还没有封冻,所以许多地方积雪下都有深深的水坑,在第一座小山下,他走进一大片泥沼,不得不离开那个罗马时代的小道,横穿过田野。这个决定太失败了。他花了整整两个小时,时而寻找树篱的空隙,时而想方设法到了一地,从远处看似乎是路,结果到了一看却空空如也。他一向讨厌乡村,总是痛恨天气,而且从来就不喜欢徒步。

近十二点时,他找到一条毫无标记的路,沿着路走了一小时,终于到了一条主干道。谢天谢地,这里车水马龙,既有汽车也有行人,都朝着一个方向而去。他打起手势,前三辆车视而不见,第四辆停下了。“要进来就赶快。”司机说。“去艾奇斯托吗?”费文思通问,一手拉开了门。“天啊,才不去呢!”司机说,“艾奇斯托在那儿!”(他指着后面)——“你难道想去那里?”司机看起来相当吃惊,又颇为激动。

最后,也只能走路去。每辆汽车都是从艾奇斯托开出来的,却没有车去那里。费文思通有些惊讶。他对驱逐方案了如指掌(其实,他的方案中有一部分就是尽可能地将艾奇斯托镇清空),可他原以为驱逐都已经结束了。可是整个下午,当他在厚厚的积雪中跋涉向前,不断滑跌的时候,逃亡的人流还是一直和他相向而行。我们对那天下午和晚上艾奇斯托发生了什么没有第一手的报告(这也很自然),可是为什么有如此多的人在最后一刻离开艾奇斯托,我们却听到了很多故事。几周时间里,报纸上连篇累牍尽是此事,而且人们谈了几个月之久,最后变成了一个笑话。“不,我可不想听你说你是怎么离开艾奇斯托的。”这成了一句流行语。但是不管如何夸张,有一点不容置疑,就是有无数人在最后一刻才及时逃离。某人收到了他垂死的父亲捎来的口信;另一人则莫名其妙地突然决定,走出去,度个小假;另一个人出门则是因为他房子的暖气管因严寒冻裂,在修好以前最好还是离家。还有许多人离开家是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仿佛是预兆一样——一场梦,一面破镜子破了,杯子里茶叶出现某种形状。更古老的预兆在此次危机中也出现了。有一个人听见他的驴子说话,另一个人则听见自己的猫说话,“清晰异常”地说:“快走。”还有几百人离开艾奇斯托还是因为过去那件事——他们的房子被夺走了,他们的生计无着,自由也横遭院警的侵犯。

大约四点的时候,费文思通迎面栽倒在地。这是第一次冲击波。冲击波还在继续,而且在接下来的几小时内越来越频繁。大地先是骇人地颤动,然后就高高隆起,地下的隆隆声远远传来,变得越来越响。气温也变得更高。四下里积雪融化,他有几次甚至站在齐膝深的水里。空中满是积雪融化时的阴霾。当费文思通抵达艾奇斯托镇前最后一处陡坡的山顶时,他完全看不到那镇子:浓雾中只有闪烁的强光向他射来。又一阵冲击袭来,把他震趴在地上。他现在决定不下去了:他要回过头,跟着人流走——走到铁路那里去,想办法去伦敦。他心中浮想出自己的俱乐部里热气腾腾的浴缸,想象着自己抽着雪茄,倚着壁炉架说这个故事。即便在伯百利和布莱克顿都毁灭之后,他依然会有这些。他一生中曾经经历了许多事,相信自己的运气不错。

他下定决心的时候,已经朝山下走了几步,于是他立刻转身。可他居然没有走上去,而是还在下落。仿佛他踩着山坡上的泥岩,而不是站在碎石路面上,他所立足的大地正向后滑去。他站住脚的时候,已经比刚才又滑了三十码。他又开始向上爬。这一次他被震得腾空而起,四脚朝天地滚下去,石头、泥土、草和水四面八方涌溅到他身上,疯狂地裹挟着他。这就像在沐浴时突然被大浪卷起,只不过是泥土之浪。他又站稳了脚;转脸去看山坡。身后的山谷似乎已经陷入地狱。雾气弥漫的深渊似乎已经着火,喷射出眩目的紫色火焰,水流怒号,楼宇坍塌,人群惊叫。他面前的山坡也已经惨遭摧毁——完全看不到路、树篱或土地的痕迹,只有松垮的奔流的土壤。山坡比原来也陡峭得多。他的嘴里、头发上和鼻孔里全是土。他看着眼前的陡坡变得更加陡峭,山脊高耸而起。浩荡的土浪升起,前拱,颤动着,携千钧之重,雷霆之声,压倒在他身上。

◆〇◆

“为什么这事会发生在罗格雷斯,先生?”卡米拉问。

圣安妮的晚餐已经用完,他们在餐厅的炉火边,品着红酒坐成一圈。正如丁波太太所预见,男人们的饭菜做得很好;他们在忙完之后,收拾干净,才去换了节日的礼服。现在所有人都闲适燕坐,衣裳华彩各不相同:兰塞姆戴着王冠,坐在火炉右边;格雷斯·艾恩伍德穿着黑银交错的衣服,坐在他对面。屋里很暖和,所以炉火也没有拨旺,烛光中他们的朝服似乎正熠熠闪光。

“你告诉他们,丁波。”兰塞姆说,“从现在开始,我不会多说话了。”

“您累了吗,先生?”格雷斯问,“是不是伤口很疼?”

“不,格雷斯,”他回答道,“并不是因为那个,而是因为我很快就要离开了,我开始觉得这一切都是个梦。一个美梦,你明白的:所有的一切,包括我的伤痛。我想品味每时每刻。我觉得要是我说得过多,这一切都会消失。”

“我想,您不得不走吗,先生?”艾薇说。

“我亲爱的,”他说,“还有什么要我做的呢?自从我从皮尔兰德拉返回之后,便不会再变老一日或一个小时。我也不会等到自然死亡。这伤口只有在我受伤的那个世界才能治愈。”

“你所说的一切都有个弱点,就是和已知的自然规律完全相反。”迈克菲说。导师笑着没有说话,他不会上迈克菲的当。

“这和自然规律并不相反。”一个声音从格雷斯·艾恩伍德所坐的角落里传来,她坐在阴影中,几乎看不清。“你说的很对。宇宙的规律永恒不破。你的错误在于认为我们在这个星球上所观测到的小小的规律,就是真正坚固不变的天道;而这些规律,不过是真正的天道所带来的遥远结果,而且更多是事出偶然。”

“莎士比亚从没有打破过写诗之正道,”丁波插进来说,“而正是因为遵守诗艺,他打破了评论家误以为是写诗正道的小小规则。然后小评论家们就称其为‘破格’,可是莎士比亚并不认为他有何破格之处。”

“这也就是为什么自然中没什么是天经地义的,”丹尼斯顿说,“总有例外之处。整体上相当恒定,可并非每一点均是如此。”

“我可没见过有几个长生不死的例外。”迈克菲说。

“你又怎么,”格雷斯太太加重了语气说,“怎么敢指望自己优游于冥界呢?你是亚瑟王或者巴巴罗萨[4]的朋友吗?你结交过以诺[5]和伊利亚[6]吗?”

“你是说,”珍问,“导师……蟠龙王……要去他们的所在吗?”

“他当然会和亚瑟王同在,”丁波说,“其余的问题我也无法回答。确实有长生不老之人。我们尚不知道为何能如此,如何长生不死,所知就更少了。宇宙中有许多地方——我说的就是我们这个星球所在的真实宇宙——确是存在有机生命能永存的地方。我们知道亚瑟王就在那里。”

“哪里?”卡米拉问。

“在第三重天,在皮尔兰德拉,在阿布哈金,那遥远的孤岛,陶尔和缇妮德丽尔[7]的后代在一百个世纪里也找不着。也许只有他一个人?……”他迟疑着看向兰塞姆,兰塞姆摇了摇头。

“这就是罗格雷斯的来历,是不是?”卡米拉说,“因为要和亚瑟王在一起?”

丁波沉默了几分钟,摆弄着他盘子里的刀叉。

“一开始,”他说,“我们发现亚瑟王的故事,绝大部分都是史实。确实一度有一股势力,不断试图冲进这国家,在六世纪时几乎成功在望。我们给其起名叫罗格雷斯——不过是个名字而已。然后……我们逐渐开始以全新的眼光看待整个英国历史。我们发现了其宿命。”

“什么宿命?”卡米拉问。

“就是我们所称的罗格雷斯,总是出没于所谓的不列颠这个宿命。难道你们从没有注意过我们其实是两个国家吗?亚瑟王之后,必有莫德雷德[8];弥尔顿之后,必有克伦威尔;既是诗人的国度,又是店主的天下;养育了西德尼,也诞生了塞西尔·罗德斯[9]。别人称英国人伪君子,又有何可怪呢?可他们误以为这是虚伪,其实,这是罗格雷斯和不列颠之间的斗争。”

他停下话头,啜了一口酒,又继续说。

“很久之后,直到导师从第三重天归来之后,我们才知道了更多的事情。结果是,这个宿命的影响,并非只是从那堵无形的高墙那边伸进来的。有人喊兰塞姆去了坎伯兰[10]一个垂死的老人床边。如果我说了他的名字,你们也会毫无感觉。这人就是蟠龙王,亚瑟王、乌瑟王和卡西贝伦[11]的继承者。我们这才知道真相,原来这些年来,就在不列颠的核心,一直存在着一支神秘的罗格雷斯人;是蟠龙王未中断的世系。那老人是自亚瑟王以来第七十八代蟠龙王:我们的导师正是从他那里获得了职务和祝福;也许明天,也许今晚,我们就会知道谁是第八十代。有些蟠龙王是历史知名的,人们却不知道他们是蟠龙王。其余的,你们都从未听说过。可是在每个时代,他们以及聚集在他们身边的小小一群罗格雷斯人,都是四两拨千钧,以轻轻的一推,将昏睡的英格兰推醒;或以微若游丝的一拉,将英格兰从不列颠引诱其坠入的彻底狂乱中拉回来。”

“你的这个新历史学,可没有多少文字记录。”迈克菲说。

“够多了,”丁波笑着说,“可是你不懂书写记录的语言。当这几个月的历史,以你的语言写成、印刷并在学校里传授时,不会提到你或我,也不会提到梅林、蟠龙王以及群星的力量。可正是在这几个月里,是不列颠对罗格雷斯最危险的一次背叛,几乎功败垂成。”

“唉,历史不提到你我,还有在座各位中的大多数人是对的,”迈克菲说,“要是谁能告诉我,我们都做了什么——除了喂猪和种菜种得很不错以外——我就感激不尽了。”

“你们做得恰如其分,”导师说,“你们服从,等待。事情经常是这样。正如有个现代作家所说,常常是必须在某处修建神坛,天之雷火才会降临于另一处。不过不要急于下结论。在这个月结束以前,你们还有许多工作要做。不列颠打了一场败仗,可是会重新崛起的。”

“因此说,英格兰就总在罗格雷斯和不列颠之间摇摆不定了?”丁波大妈问。

“是啊,”她的丈夫说,“你感觉不到么?这是英格兰的本质。如果我们长了个蠢驴脑袋,那是因为走进了仙林。[12]我们听说过一些事情,好到不切实际,但我们又难以忘怀……你看不出来吗?英国的一切都是如此——尴尬的优雅,谦逊而风趣的缺憾?山姆·威勒称匹克威克是打着绑腿的天使,这又多么精辟啊![13]英国的一切,都要更美好和更丑恶于……”

“丁波!”兰塞姆说。丁波的语调已经有些激烈,他收了声,朝导师看去。他犹豫片刻,再开口前,甚至羞红了脸(珍这么认为)。

“您说得没错,先生,”他笑着说,“我刚才忘记了您要我切记的。这种宿命并非是我们英国独有的。每个民族都有其宿命。英格兰无甚特殊处——说什么选中的国度并无意义。我们说罗格雷斯,只因为这是我们自己的宿命,也是我们所知的。”

“可这一点,似乎是在拐弯抹角地说,哪里都有好人和坏人。”迈克菲说。

“这一点都不是拐弯抹角的说法。”丁波答道,“你看,迈克菲,如果人们总是仅仅抽象地理解善,就会很快得出一个万物将归一统这个大错特错的想法——认为所有的国度都该进化到过上某种相同的生活。当然了,有些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原则,所有的善行都必须遵守。可这不过是美德之规矩。并非其精华所在。主甚至不会创造出两片同样的草叶,就更不会有两个相同的圣人、两个相同的国度和相同的天使。拯救地球的希望就在于呵护这小小的星火,在于性灵的复活,每个真正的人心中都有活着的性灵,并且各各不同。当罗格雷斯真正统治了不列颠,当真理女神,那神圣的理性真正君临法国,当中国真正地遵守天道——然后春天才会到来。不过我们所关注的还是罗格雷斯。我们压倒了不列颠,可谁知道多久之后她就会东山再起?今晚之后,艾奇斯托将不会复兴,可是别的艾奇斯托会出现。”

“关于艾奇斯托镇,我想问一下,”丁波大妈说,“梅林和艾迪尔是不是有些小题大做了……玉石俱焚。真的有必要把整个艾奇斯托镇都摧毁吗?”

“你在为谁哀悼?”迈克菲说,“难道是为那个投机的市议会,为了让国研院来艾奇斯托,甚至可以卖儿贴妇?”

“哦,我对他们倒一无所知,可我说的是艾奇斯托大学。”她说,“即便布莱克顿学院本身也是一样。当然,我们都知道这个学院糟透了。可是他们虽然玩弄复杂的小把戏,但并非真的有意造成灾难啊。他们更多是愚蠢,而不是其他。”

“啊哦!他们不过是自得其乐。”迈克菲说,“小猫假装老虎。但其实身边有真虎,真老虎进门时,他们的把戏也就结束了。要是追着老虎的猎人给小猫身上轰进点铁砂,他们也没资格抱怨。这会告诫他们知道不要结交坏朋友。”

“好吧,可那些其他学院的研究员呢?比如诺森伯兰和杜克学院的?”

“我知道,”丹尼斯顿说,“人们会为丘吉伍德这样的人感到难过,我很了解他;他是个老好人。他所有的讲话都在力图证明,人类是不可能有伦理道德的,可是私下里,他宁愿走十英里路,也不愿欠一便士的债。伯百利所实行的任何一条规则,以往在艾奇斯托大学都有人竭力鼓吹。哦,当然了,鼓吹的人绝不会想到,有人真的会根据他们的理论行事!一旦他们经年累月谈论的事情成为现实,也没有人会比他们更震惊。可这是他们自己的孩子来找他们了:只不过长大了,不认识了,可确实是他们的产物。”

“恐怕这都是实情,我亲爱的,”丁波说,“知识分子的背叛[14]。没有人是真正无辜的。”

“这没有意义,塞西尔。”丁波太太说。

“你们都忘记了,除了那些顶好的(他们借以得到了解脱)和顶坏的,几乎所有人都已经事先离开了艾奇斯托。可我同意亚瑟的意见。那些遗忘了罗格雷斯的人将沉入不列颠。那些渴望虚空的人,将迎来虚空。”

此刻有人打断了她。门口传来一阵抓门和嘶叫声。

“打开门,亚瑟。”兰塞姆说。然后人们都站了起来,欢呼起来,来者正是巴尔蒂图德先生。

“哦,我真没想到,”艾薇说,“可怜的家伙!全身都是雪。我马上把他带到厨房去吃点东西。你到哪去了,你这冤家?呃?看看你这副样子。”

◆〇◆

火车猛地一晃,急停下来,这是十分钟内的第三次了。这次震撼让灯都熄灭了。

“情况真是糟糕透顶了。”黑暗中有个声音说。这个头等包厢里其他四名乘客立刻听出说话的就是那个穿着褐色衣服,教养良好的魁梧汉子;这个万事通在旅途中,很早就告诉了所有其他人,火车会在哪里换车,为什么现在去史特克不需要经过斯特拉福德,又是谁真正控制着铁路线。

“这对我很重要,”还是他在说话,“我现在本来就已经到了艾奇斯托。”他站起身,打开窗户,朝黑暗中眺望。过了一会儿,有个乘客抱怨太冷。他就关上车窗,坐了下来。

“我们在这里已经十分钟了。”过了一会,他说。

“容我说一句,已经十二分钟了。”另一名乘客说。

可是火车依然一动不动。旁边的包厢里传来两人吵架的声音。

然后又是沉寂。

火车突然一晃,他们都在黑暗中猛地一仰。感觉就像是火车本来在全速运行,现在则笨手笨脚地突然停下了。

“这是咋回事?”有人说。

“打开门看看。”

“刚才是不是撞车了?”

“一切正常,”那个万事通说,声音洪亮而令人安心,“另一个引擎也开启了。开得很笨拙。这都是因为他们新招的那些火车司机。”

“嗨!”有个人说,“我们又在前进了。”

火车开始开动,吭哧着缓慢而行。

“加速要花一段时间。”有人说。

“哦,你会看到,火车一分钟内就能超速运行,追回晚点的时间。”那个万事通说。

“我希望他们把灯打开。”一个女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