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从包里掏出一瓶指甲油,开始闲情逸致地涂起了美甲。
须臾,她又趾高气扬地对我提出要求:“我不管,车我送给瑞阳了,你得重新给我买一辆!这次我要顶配版的,你别再给我买低配的了,不然我可不嫁给你!”
我只觉得无比荒诞。
短暂的沉默后,我冷声道:“一千多万的车,你当是买白菜,想买就买?”
“你这话什么意思?”程清清听后瞬间炸了,暴跳如雷地斥责我,“陆明浩,你变了!你现在怎么变得这么小气?连辆车都舍不得给我买,你以前可不是这样的!”
是啊。
以前的我对她掏心掏肺,赚一万给她花九千。她想要什么我都尽力满足她,珠宝首饰、名牌包包,奢侈品送起来从来都不眨眼。
只要她开心,我再苦再累都值得。
可现在,我却觉得没意思透了。
我没有跟她争辩什么,只是摇了摇头:“买不起,我没钱了。”
“什么没钱了,我看你分明就是舍不得!”大概是没想到我会拒绝她,程清清愠怒不已,指着我的鼻子骂我,“陆明浩,我当初真是瞎了眼,原来你跟那些粗俗吝啬的臭男人一个德行!”
说完,她扬起手中的指甲油往我身上甩了过来。
黏稠的液体洒了我一身,殷红刺目。
程清清背起包,摔门而出。
我没有起身追她,也没有收拾狼藉的自己,只是怔怔地坐在沙发上。
心脏仿佛被一只大手攥住,钝钝的疼痛感传来。
我点了根烟,企图借尼古丁麻痹自己的神经。
我突然想起了我与程清清的过去。
曾经,我们是大学同学,开学典礼上见她的第一眼,我便被阳光开朗、明媚娇艳的她所吸引,一眼万年。
我坚持不懈地追了她两年,不畏风雨,穷追不舍,终于抱得美人归。
在一起八年,我疼她入骨,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摔了。
即便她性格娇纵,我也处处纵容。我包容她所有的小脾气,满足她所有的无理要求。
我像是一个舔狗,做尽一切卑微的事。
本以为舔到最后就能应有尽有,可自从她的竹马何瑞阳回国后,她为了何瑞阳一次又一次地忽略我,我才明白,自己付出再多,也终究捂不热这颗冰冷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