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手伸到我的面前,想要撩开我蓬头已结痂的乱发,我在转不开身角落里闪躲。
可意料之中的撕打拉扯并没有到来。
这些包围着我的人并没有如上次那般,不由分说的堵了我的嘴就将我带走,而是站在离我一米开外的地方,没有上前。
不知僵持了多久,一个西装革履的男人,拨开了密密麻麻的人群,来到了我的面前。
一件带着体温的外套,落在我的身上,惹得我一阵瑟缩。
这个突然出现在我面前的男人,我认识。
——徐行,我的保镖,除了我的话谁都听。
他是姜家的一条狗,是宋斯南的一条狗,甚至是姜明月的一条狗,却独独不是我姜栀禾的。
2
我爱了宋斯南十年。
像个狗尾巴似的黏着他的这十年里,每次,都是徐行正气凛然地将我带走。
“大小姐,宋总过来接您回家了,您能不能行,需要我叫人过来帮忙吗?”
徐行的目光扫过我的惨样时,显然吃了一惊。
他怕是没有想到,短短的一个月,我们再见面,我会是这般光景。
我摇了摇头,否决了他人的帮助,其实我更想大声告诉他,那是他们的家,不是我姜栀禾的。
可是我没有。
我只是连滚带爬的,爬出了后备箱,勉强站直了自己的身体,颤颤巍巍的向前走去,对周遭的一切都视若无睹。
也许是我太过于狼狈,还不如街边的流浪汉,他有些于心不忍,没忍住叫了我一声,“大小姐......”
我没有理他,路过他时,我扔掉了他的外套。
同情我吗?
大可不必。
以后,我学乖了。不会犯贱地黏着我的小叔,给大家徒增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