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缓缓擦去眼角的泪,罢了!男人自古无情,我又何必将他的玩笑话记在心上。
次日,沈思嘉坐着马车来了。
她穿着我见都没见过的浮光锦罗裙,头上戴着的珍珠玛瑙步摇,仅是一颗,就是我半年的口粮。
而我穿着打满补丁的衣裳,甚至比不过她身旁的婢女。
陈衡快步略过我,小心翼翼地将她扶下马车。
沈思嘉半遮着鼻子,嫌弃的瞟了我一眼,“陈衡你家婢女是不洗澡吗?这臭味都快比得上我家马圈了。”
我埋着头,面无表情。
我内心早已被伤得千疮百孔了,这句轻飘飘的嘲讽,对我而言,算不了什么。
陈衡扶着沈思嘉一把将我推开,语气漠然,“站在这碍眼死了,还不滚去洗澡。”
我被他推的一时没站稳,额头不受控制的磕在了尖锐的石头上,鲜血淋漓。
我忍不住惨叫了一声。
陈衡背对着我,脚步一顿,随即又若无其事的领着沈思嘉回屋。
剧烈的刺痛让我眼睛一阵发酸,我吸了一口气,捂着受伤的地方,温热的液体顺着我的指缝往下流。
我一瘸一拐地在水井边洗净额头上的血渍,冰凉的井水我不禁打了个寒颤。
我咬着唇,用力压下去,血没一会就止住了 。
没办法,穷人的命在这世上向来不值几个钱。
而我们这种人就连生病都是一种奢侈,没钱去看郎中,没钱去包药。
只能一个人在角落里独自舔着伤口,然后像棵小草般野蛮生长。
我理解陈衡为什么只见过一次面,就要娶沈思嘉,为此不惜一切代价。
因为他想往上爬,不再过苦日子。
我望着水面上自己蜡黄的脸,忽然就释然了。
缘来缘去,不过如此。
这都是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