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他私底下,见不得光的情人。
不,正确来说,可能连情人都不是,
我只是在他那个圣洁的小姑娘没回来之前的一个替代品。
我一时间,不知道要说什么。
保持了两年这样的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
一开始我只是他精明能干的秘书,后来他隔几天就叫我来家里一趟。
日子久了,他干脆叫我住在这里。
平时,我们同坐一车上班,在公司前两个路口把我放下,在公司一副不留情面公事公办的样子。
到了晚上,他却像变了个人,虽然还是冷漠,
下班早的时候,我会炒几个小菜,两人窝一起吃,有时候兴致来了,开上一瓶红酒一起看喜欢的电影。
然后,耳鬓厮磨,相拥而眠。
像极了让人欣羡的一对。
我习惯了他的习惯,甚至我有点侥幸的以为,他也习惯了我。
可是,他现在,却叫我别来了。
像是想表现得并不在意,我扯着僵硬的笑容说
「沈小姐,回来了?那我今天搬出去吧?」
「嗯,尽快吧。」他顿了顿,说「夏薇,你想要什么?」
要什么?要就能给吗?
我闭了一下眼,
阳光怎么这么刺啊,刺得我眼泪都有点快不受控制了。
「不用,我不要什么…」
「我可以补偿你。」
「不需要补偿,严珩,不,严总,我…我走了…」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那么急,我只觉得他看我的眼神,像见了一堆肮脏的垃圾。
让我只想逃也似的离开这里。
我打开衣柜,
他喜素净,所以衣柜清一色全是黑白。
就连我衣服的摆放,都按照了严珩的习惯。
我胡乱抓了我的,塞进行李箱。
严珩家里什么都齐全,
住了两年,属于我的东西,却一个行李箱就够。
临走时,严珩叫住了我
「明天,准时来上班。」
是了,我本来就只是个秘书,不是吗。
是我逾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