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老公姓金,名字保密,不是金太太还能是谁?”
“我也是看不下去了才替她说话的。”
“都敏,你的基本信息我刚刚也看了,你没必要虚荣到在群里说这种话。”
“孙若不介意是她大度,如果你再这样,我可能就要上报领导,然后把你踢出群了!”
主管的话一说完,同事们就纷纷发出竖大拇指的表情。
孙若特别给主管面子:“既然主管都开口了,我就不追究责任了。”
“只是希望都敏以后谦虚做人,别想着挣这种面子。”
“现在都是互联网时代,什么信息都是公开透明的,你为了面子说谎真的没必要。”
“要不是主管有证据,我可能就要被你诬陷了。”
“谢谢主管。”
???就这也能算作证据?我是真的不理解了。
当初填入职家庭信息表,为了不引人注目,父母那栏我填的都是自由职业,加上我是随妈妈姓。
这种信息表都是自己填的,,怎么能作为证据呢?
孙若这是完全不把我提出的购买记录当回事,只说了对自己有利的部分。
但人事主管说得也有道理,在公司群里公开谈论这种事,确实影响不好。
我作为项目经理贸然开口,更是不应该。
我不再在群里说话,而是私下加了孙若,只想弄清真相。
没想到她非但没通过,还直接把我加微信的通知截图发到了工作群。
“都敏,我给主管面子才不追究!”
“你还私加我想要继续辱骂我?”
“我为什么要给你看购买记录?给你看了,你保存我的购买记录好方便出去继续诈骗吗?”
“既然你说跑车是你的,拿证据出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