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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个人温和内敛,本来想着还是体体面面把婚离了,一别两宽,各生欢喜。
可惜陈深偏偏不遂我的愿,还是闹到了上法庭的一步。
这个庭审十分出乎我的意料。
法官还是首先询问了我的意见,问我为什么要离婚?举一些具体的事例。
“我们结婚八年,除了家里必要开支,他从来不给我一分钱。”
“我生孩子在家待业四年,他每个月只给我五百块的买菜钱。”
说到底还是钱,陈深以最低的彩礼娶了我,婚后也吝啬于多花一分钱。
“所以你是觉得丈夫有抚养妻子的义务吗?你觉得自己卖给他了吗?归根结底还是你自己物化了自己。”
法官这样批判我,用一种看封建妇女的眼光审视我。
“所以我应该边带着孩子边去上班吗?别说是很多地方不允许,就算允许,孩子是我个人的吗?为什么总是忽视女性的困境?一句物化,轻描淡写就把责任全部推在我身上。为什么男方就可以置身事外?”
我好歹是个教师,还不至于被他三言两语就带到沟里。
我只是很疑惑,这种话居然是法官说出口的。
“除了这个事呢?”
“他经常冷暴力我,总是很晚才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