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妈离婚后都有了自己的家。
我是双方的拖油瓶,两人当着我的面说尽了恶毒话,就是没有一个人肯要我。
那时候我说什么?
我说,我也不想要你们,我去福利院吧。
我到现在都记得我爸妈的眼神,很复杂,有可怜也有心疼。
唯独没有不舍。
要走的人留不住。
所以在察觉到苗头的时候,为了不让自己看起来是被抛弃的那方,我就会率先开口。
这样显得,不是他们不要我,是我不要他们。
秦歌听了我的经历后,心疼地直掉眼泪。
她说她不会不要我,她说会好好对我,把爸妈缺失的那部分爱补回来。
我不否认她当初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是有真心的。
但是真心总是瞬息万变,人在做承诺的时候只在当下生效。
从她开始和陈子期纠缠不清的时候,就已经代表了她的决定。
就是不要我了。
所以我该和那次一样,识相地退出。
第二天我和秦歌如约而至在民政局见了面。
可能是带孩子不好带吧,她整个人瘦了一圈,眼袋都几乎要掉到下巴。
领完离婚证出来,秦歌才缓缓开口:
“对不起。”
“无论是欺骗你还是当初的种种行为,对你造成了伤害,对不起。”
我点点头,没说原谅也没说不原谅,大步离开。
我回去后睡了最后一个好觉,清晨就拉着行李箱离开了这里。
坐上飞机,我收到了秦歌的短信:
“我希望能得到你的祝福,你愿意来参加我的婚礼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