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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色瞬间的转换令唐婉华猝不及防。
女人执意要领我们回家,唐婉华没扭过她,还是去了。
她名叫沈佑芳,今年四十,离异,有个十五岁的女儿楠楠。
楠楠有先天性心脏病,沈佑芳丈夫不想要这个累赘,离婚跑了,这些年都是她一个人拉扯孩子,还得兼顾工作。
她从一开始的路边快餐做起,因为量足味道好,累积了一大批忠实的食客,最终在美食城盘下了个店面,生意还不错。
好不容易攒下三十万,终于可以给楠楠动手术的时候,竟因为一时的疏忽,闹出了这么大的乌龙。
「还好捡到钱的是婉华姨,不然我们娘俩都活不成。」
可能是因为同为苦命人,唐婉华也将自己被一家人抛弃的事实说了出来,二人惺惺相惜,宛如母女。
在沈佑芳的坚持下,我和唐婉华就在她租的房子里住了下来。
唐婉华做菜手艺好,人还勤劳,每天自发去沈佑芳的快餐店里帮忙,给她减轻了不少负担。
沈佑芳对唐婉华也很是信任,每次去医院照顾楠楠的时候,就把店全权交给她,丝毫不担心会被她搞砸。
唐婉华自然是不会做亏心事的。
连捡到三十万巨款她都没想着私吞,又怎么会打店里这几十块盒饭钱的主意呢。
有了唐婉华的加入,快餐店里生意更加红火,高峰时期常常座无虚席,一大盘一大盘的菜都不够卖。
不得已,沈佑芳只好再请了个服务员帮忙,即便如此,还是忙的脚不点地。
我也每天蹲在店里帮忙。
因为伙食好了,我的毛色油光发亮,蹲在柜台上舔爪子理毛,路过的熟客都要叹一句:
「老板娘,你这是养了只招财猫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