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尔夫里克四十岁的时候,在格温达眼里仍然是世界上最英俊的男人。他那黄褐色的头发中已夹杂起些许银丝,但这却使他不仅显得强壮,也显得睿智了。他年轻的时候肩膀很宽,到了腰部却急剧变窄,现在腰不那么细了,反差也不那么大了——不过他干起活儿来仍然可以一个人当两个人使。而且他永远比她年轻两岁。
她觉得自己变化不那么大。她那头黑发恐怕到了晚年也不会变白。她的体重也不比二十年前重,尽管生了孩子后她的乳房和肚子都比以前松弛了许多。
只有当她看到自己的儿子戴夫,看到他光滑的皮肤和健步如飞的活力时,她才会想起自己的年龄。戴夫今年二十岁,简直跟她在那个年龄时一模一样,只不过他是个男的。那时候她也像他一样,脸上没有一丝皱纹,走路时快活地迈着大步。不分寒暑地终日在地里劳作,使得她现在手上布满了皱纹,面颊也变得很红很粗糙,这些提醒着她走路时要慢一些,要保存体力了。
戴夫像她一样是个小个子,也一样头脑精明,总给人一种猜不透的感觉:由于他是老小,她从来摸不清他究竟在想什么。萨姆则正相反:又高又壮,呆头呆脑,连一句谎都不会撒,可又有那么一点野性难驯,格温达把这点归咎于他的生父:拉尔夫·菲茨杰拉德。
已经有好几年了,两个孩子都跟着伍尔夫里克一起在地里干活儿——直到两个星期前,萨姆突然不见了。
他们知道他为什么走。整个冬天他一直在说要离开韦格利,到能挣更多工钱的村子去。春耕一开始,他就失踪了。
格温达明白他想挣更多的工钱是无可厚非的。虽说离开自己的村庄,或者接受高于一三四七年标准的工钱,都是非法的,但全国各地不安分的年轻人都无视这条法律,而急需人手的农夫们也愿意雇他们。像拉尔夫伯爵这样的地主,除了咬牙切齿外,对此也无可奈何。
萨姆没说过他要去哪里,走时连一声招呼也没打。如果戴夫这么做,格温达会相信他一定经过了深思熟虑,认定了这是最好的选择。但她敢说萨姆只不过是一时冲动。有人跟他提起了一个村庄,第二天一早他醒来,就立刻动身去了。
她一再劝说自己不必担心。他都二十二岁了,长得身材高大,没人敢剥削他,也没人敢欺负他。但她毕竟是他的母亲,她的心在隐隐作痛。
她寻思着,如果她找不着他,别人也休想找着他,这样也好。但她仍然渴望知道他在哪里过活,有没有找到一个好东家,别人待他好不好。
那年冬天,伍尔夫里克为他那些越发多沙的地新做了一张轻型犁。春天的一天,格温达和他一起去诺斯伍德买铁犁头,那是他们没法自己做的零件。像往常一样,一小伙韦格利村的乡亲们结伴去赶集。为玛奇·韦伯操作漂洗机的杰克和伊莱要添置给养:他们没有自己的地,因而所有吃的都得买。安妮特和她十八岁的女儿阿玛贝尔用板条箱装了十几只母鸡去卖。内森乡长也和他儿子乔诺一起去。萨姆儿时的对头乔诺这会儿也已经长大了。
安妮特依然向迎面而来的所有漂亮男人抛着媚眼,而他们大多傻傻地一笑,也回个媚眼。在去诺斯伍德的一路上,她都在和戴夫搭话。虽然他还不到她年龄的一半,她却不时地假笑着,把头甩来甩去,还假装嗔怪地拍打着他的胳膊,就仿佛她才二十二岁而不是四十二岁。格温达心中不快地想道,她已经不是姑娘家了,可她好像一点儿也不明白。安妮特的女儿阿玛贝尔像安妮特以前一样漂亮。她故意和她妈妈拉开一段距离,好像因为她而尴尬。
上午过了一半时,他们到了诺斯伍德。伍尔夫里克和格温达买好东西后,就去老橡树酒馆吃午饭。
就格温达记忆所及,酒馆外一直有一棵古老的橡树,一棵枝干很难看的、低矮、茂密的树,冬天像个弯腰驼背的老人,夏天却投下宜人的浓浓荫翳。她的儿子们小时候就围着树追逐嬉闹。但树一定是死了或者摇晃不稳了,因为它已被砍掉,现在只剩下了树桩,直径竟和伍尔夫里克的身高差不多。顾客们拿它来当椅子或桌子,还有一位筋疲力尽的车夫,竟把它当床,躺在了上面。
有一个坐在树桩边缘的人,正用大杯子喝着淡啤酒,是扶犁手哈里,奥特罕比的乡长。
格温达的思绪一下子回到了十二年前。那强烈地刺激着她的头脑,竟使她热泪盈眶的,是希望,是那天早晨她们全家从诺斯伍德出发,穿过森林前往奥特罕比迎接新生活时,从她心底涌起的希望。然而还不到两个星期,那希望就粉碎了,伍尔夫里克被用绳子套着脖子牵回了韦格利村——一想起那情景,她至今仍怒火中烧。
但自那以后,拉尔夫也不能为所欲为了。形势逼迫他把伍尔夫里克父亲的土地归还了他,尽管伍尔夫里克不够机灵,没有像他的一些邻居们那样赢得自由佃农的身份,但这对格温达来说,是个虽说代价惨重可还算满意的结果。格温达很高兴他们现在毕竟是佃农而不再是雇农了,伍尔夫里克实现了自己的梦想,但她仍然渴望着更多的独立性——一个免除了封建义务的佃农身份,只需用现金交租,全部协议都写入采邑卷宗,任何老爷也别想反悔。这是大多数农奴都向往的,而且许多人自瘟疫以后也得到了。
哈里热情地向他们打招呼,并坚持为他们买了淡啤酒。伍尔夫里克和格温达在奥特罕比短暂居留后不久,哈里就被凯瑞丝嬷嬷提升为乡长,他现在仍然担任着这一职务,尽管凯瑞丝嬷嬷早已还了俗,琼嬷嬷现在担任着副院长。从哈里的双下巴和啤酒肚来看,奥特罕比现在仍然很富裕。
他们正准备同韦格利村的乡亲们一起离去,哈里压低声音对格温达说道:“有个叫萨姆的小伙子正在给我干活儿。”
格温达的心里咯噔一声。“我儿子萨姆?”
“这怎么可能呢?不是。”
格温达糊涂了。那你提他干什么?
但哈里敲了敲自己的酒糟鼻,格温达意识到他在故作神秘。“这个萨姆向我保证说,他的主人是一位我从来没听说过的汉普郡的骑士,他准许他离开自己的村庄到别处干活儿,而你儿子的主人是拉尔夫伯爵,从来不准手下的雇农离开。我当然不能雇你们家的萨姆了。”
格温达明白了。如果有人正儿八经地问起,这便是哈里的托词。“哦,他在奥特罕比。”
“在‘老教堂’,山谷里的一个小村子。”
“他好吗?”她急切地问道。
“好极了。”
“谢天谢地。”
“他是个棒小伙儿、好劳力,不过他挺爱跟人吵架。”
她了解这一点。“他住的房子暖和吗?”
“他住在一对好心肠的老夫妇家。老夫妇的儿子到王桥给皮匠当学徒去了。”
格温达还有一打问题想问,但她突然发现驼背的内森乡长正倚着酒馆的门柱打量着她。她强忍着才没骂出声来。她有那么多事情想知道,但她不敢让内森知晓哪怕一点点萨姆在哪里的线索。她应当对自己已经了解到的情况知足了。让她兴奋的是,至少她知道了可以在哪里找到他。
她转过身去背对着哈里,努力装作漫不经心地结束了一场无关紧要的谈话。但在转身的一刹那,她又从嘴角里挤出一句话来:“别让他跟人打架。”
“我尽力而为吧。”
她马马虎虎地挥了下手,就跟在伍尔夫里克后面走了。
大家一起步行回家的路上,伍尔夫里克把沉重的犁头扛在肩上,并不显得怎么费力。格温达急切地想告诉他这个消息,但不得不等到大家在路上散开,她和她丈夫与别人拉开了几码距离之后。她小声地讲述了与哈里的谈话。
伍尔夫里克放下了心。“至少咱们知道这孩子去哪儿了。”他说,尽管肩扛重负,却呼吸自如。
“我想去一趟奥特罕比。”格温达说。
伍尔夫里克点了点头。“我猜你就会去的,”他很少顶撞她,但这时还是表达了担心,“不过,这很危险。你必须确保不能让任何人知道你去哪儿了。”
“没错。尤其是不能让内森知道。”
“那你打算怎么办?”
“他肯定会注意到我有几天不在村里。咱们得想个说法。”
“咱们可以说你病了。”
“那太冒险了。他可能会来家里看的。”
“要么说你回娘家了。”
“内森不会相信的。他知道我从来不在那儿多待一会儿。”她咬着指甲上的逆刺,绞尽脑汁地想着。在冬天漫漫的长夜里,人们围坐在炉火旁讲着寓言神话,故事里的人物总是不假思索地相信别人的谎话,但现实中的人们却不那么容易受骗。“咱们可以说我去王桥了。”她最终说道。
“去做什么?”
“也许,可以说我去买产蛋的母鸡了。”
“你可以向安妮特买嘛。”
“大家都知道,我不会买那母狗的任何东西的。”
“这倒是真的。”
“而且内森知道我一直是凯瑞丝的朋友,他会相信我会在她家住几天的。”
“好吧。”
这并不是个很好的理由,但她想不出更好的了,而她迫不及待地想看到她儿子。
第二天一早她就走了。
她悄悄地离开屋子时,天还没亮。她裹着厚厚的斗篷以抵御三月的寒风。在一片漆黑中,她凭借摸索和记忆蹑手蹑脚地穿过村子。她可不希望还没出村就被人撞见和盘问。不过这时候还没人起床呢。内森乡长家的狗低低地吠了几声,就辨出了她的脚步声。她听见它摇摆着的尾巴敲打在木狗舍的壁上发出的轻轻的声响。
她离开了村子,沿着大路穿过田野。破晓时分,她已经走出了一英里外。她回头看了看身后的大路,空空如也,没有人跟踪她。
她嚼了点儿僵硬的面包皮当早餐。上午过了快一半时,她在韦格利到王桥的大路和诺斯伍德到奥特罕比的大路交叉口的一个小酒馆歇了歇脚。酒馆里没有她认识的人。她一边紧张地注视着门口,一边吃了碗炖咸鱼,喝了一小杯苹果汁。每当有人进门,她都连忙遮住自己的脸,但每次进来的都是陌生人,也没有人注意她。她迅速地离开了,走上了通向奥特罕比的大路。
她到达山谷时,下午已过了一半。她上次来这里,已是十二年前了,但这地方没怎么变化。瘟疫后这里的复苏快得令人惊叹。除了有几个小孩子在屋子周围玩耍之外,大部分村民都在干活儿,有人犁地,有人撒种,也有人在照料新生的羊羔。他们知道她是个陌生人,在田里远远地注视着她,心里猜测着她会是什么人。如果走近了,他们中的一些人会认出她来。尽管她在这里只待了十来天,那却是一段令人难忘的日子,他们会记得的。乡下人很少能遇见那样激动人心的事情。
她沿着在两道山之间的平地上蜿蜒的奥特罕河,穿过主村,经过一串她在这里时知晓了名字的小村落——汉姆、短亩和长水,来到了最小也最远的村落:老教堂。
离村子越近,她的心情就越激动,连双脚的酸痛都忘记了。“老教堂”是个很小的村子,只有三十来间简陋的房子,没有一间大到可以做地主的府邸,甚至连乡长的宅子都做不了。然而,顾名思义,这里有一座老教堂。格温达猜想它足有好几百年历史了。教堂有一座低矮的塔楼和一个很短的中殿,都是粗石料建成的。厚厚的墙上有几扇很小的方形窗,显然是胡乱地砌上去的。
她继续向前走向田地,没有在意远处牧场上的一群牧羊人:精明的扶犁手哈里是不会把大个子萨姆浪费在这样轻松的活计上的。他一定是在耙地,或者在疏通沟渠,或者帮着掌控一组八头牛拉的犁。她逐个地扫视着三块田地,寻找着一群头戴暖和的帽子,脚蹬沾满泥的靴子,相互大声吆喝着的男人,寻找着一个比其他人高出一头的小伙子。她扫视了一遍,并没有看到她儿子,心里不禁又担忧起来。他会不会已经被抓回去了?会不会又跑到别的村子去了?
她在一排正把粪肥撒入新犁出的沟里的男人中找到了他。尽管天很冷,他却把外衣脱了。他挥动着一把木锨,背部和胳膊上的肌肉在他的旧亚麻布衬衫下不时地隆起和收回。一想到这样的一个人是从她自己小小的躯体里生出来的,她心里充满了骄傲。
当她走近时,所有的人都抬眼看着她。他们凝视的目光中充满了好奇:她是什么人?来这里干什么?她径直走向了萨姆,一把抱住了他,丝毫没在乎他浑身散发着马粪的臭味。“你好,妈妈。”他说,于是其余的人都大笑起来。
她不明白他们为什么这样开心。
一个一只眼眶里没有眼珠的瘦而结实的男人说道:“好了,好了,萨姆,这下你就没事了。”他们又一次大笑起来。
格温达明白了,像萨姆这样的大个子,竟然有她这样一位矮小的母亲,大老远跑来查看他的情况,就仿佛他还是个任性的孩子,他们觉得很好笑。
“你怎么找到我的?”萨姆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