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结果如何,我都甘之如饴。”
一回到家,就发现家里多了很多东西。
多了一双小兔子拖鞋,多了一条粉色的毛巾,多了一些新的化妆品和洗漱用品......
我突然意识到,高璇住进来了。
但下一秒,我就逼迫自己松懈下来,周铭楷和高璇结婚了,住在一起是再好不过的。
我没必要这么夸张,把高璇当做自己的假想敌。
其实我爸妈给我留了一套房子。
在周铭楷和其他队员的保护下,那套房子没有被亲戚瓜分。
但我一回到那所房子,就会想起早早去世的爸妈而流泪不已,所以一直住在周铭楷家。
只是现在,如果还不搬走,就显得我自己有点不识礼节了。
非亲非故的,老住在别人家里确实不像那么回事。
我还在想着,却见门打开了,周铭楷拉着高璇的手走了进来,两人手上提着大包小包的礼物,显然是好好逛了一番。
周铭楷兴致很高:“晚晚,你怎么回来的?招呼都不打一声。”
我也笑着:“陈砚南送我回来的。”
周铭楷把一堆东西放在沙发上,若有所思:“上次音乐节上遇见的那个小子吧,看来还挺靠谱。”
高璇凑上前来,把一套衣服塞给我:“晚晚,这是送你的见面礼,上次都没来得及好好跟你聊聊天,就被你小叔拉走了。”
我接过衣服,转身拿出来一对耳钉:“这是我送给......送给嫂子的。”
高璇很是惊喜,推了周铭楷一把:“老公你看,你侄女太贴心了!”
那耳钉是出院的路上我买下的,本来也是想送给高璇的。
毕竟是自己的嫂子,总不能真的那么不懂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