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风从背后卷来,殷红的盔缨在风中飞扬,精铁头盔被沙石砸得沙沙作响,泛着金光的背甲也是噼噼啪啪的响着。
十几步外的景物,在沙尘中都模糊起来。
姚平仲扶着手里的长枪,站在风中,眼睛不得不眯着。
“贼厮鸟,贼鞑子,贼老天!”一连骂了三句,姚平仲才转身,下令撤兵。
此战自己事先得到消息,伏击了一个鞑子的运粮队,没想到被风沙阻止了。
这种天气,自己也不敢擅自追击,生怕中了娄室的埋伏。
好在他们身上,都有铁甲,倒不怕被砂石打伤。
就在几年之前,西军上下,也凑不出这么多的甲胄来。
身着铁甲的骑兵全都是精锐中的精锐,任何时候都是护卫在主帅身旁,不到最后一刻不会拿出来。
而现在,整个西军的标配,就是两套盔甲。
手里的兵刃,也都是趁手的,而且饷银不缺,当兵足以养活一家,天天不用想别的,闲时操练,战时厮杀即可。
便是以前的精锐西军,现在也有了长足的进步,是少数人数均衡情况下,也能和女真鞑子打野战的。
姚平仲阴着脸,浑身黄沙回到大营,马上有亲兵上前,道“将主,少宰来了,正在马盂山韩世忠的大营。”
姚平仲一听,赶紧问道“恩师他和谁一起来的?吴玠还是刘锜?”
“是宗泽,刘锜好像也到了,吴玠将军依旧在白屿河一带。”
姚平仲一拍手,抹了一把灰脸,道“等了这么久,小打小闹早就腻了,终于要开打了!某要把完颜娄室,打的丢盔弃甲、碎尸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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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一十四章 利器
马盂山西侧,一群大宋将士,正在割草。
马盂山草木茂盛,一旦火攻,这么大的风后果不堪设想。
韩世忠和宗泽下令,派出一群轻骑兵,割出一个隔离带来。
拍了拍身上的沙子,呼延通皱着眉头骂了几句,心里恨透了这见鬼的天气。
突然,远处出现一群低矮粗壮的披甲之士,双方敷一照面,便剑拔弩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