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2章(2 / 2)

翡翠之剑 爱丽丝威震天 3353 字 1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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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是比村子更大的聚居地。那里要繁华的多,也有趣的多。卡-艾伦告诉我还有比县城更大更繁华的地方,那里有喝不完的美酒和烧不尽的香油,大街上来往的行人穿的都是贴身裁剪的衣服,吃的都是松脆香软的白面包。在豪华酒吧里做工一天就挣到80银币,而酒吧里的漂亮女人只要50银币就能带进房间里,为所欲为……

我看得出来,我的两个哥哥是很希望能去大城市的酒馆打那份工的。但就像我之前说过的,他们实在是有些太懒了。两个星期才肯洗一次澡,并习惯在洗完之后穿上之前脱下来的脏衣服。所以没有哪家馆子乐意招收他们,即使有,要不了多久也会因为受不了他们的懒惰把他们赶出大门。我倒是比他们要更有自知之明一些,知道他们——包括我,这辈子估计都是不可能和大城市沾上关系的了。因为就像看出了父亲的难言之隐一样,我看出我们缺少在大城市生存下去所必须的金钱,甚至就连路费都未必能凑的出来,还要担忧父亲的名气。

名气——是啊~他在这儿好歹还有那么一些人知道他是个医生。但若真去了大城市,想必不会有多少人乐意让一个从乡村来的人医治自己。他们会觉得被一个过去一直在医治农夫的人医治是很丢脸的事。即使他们嘴上不说,一直念叨着要尊重农人,但他们的心思还是会明明白白的写在脸上。这可能就是父亲一直没能下定搬家决心的另一个原因。

最大的转折点发生在年末,清早,村里的宁静被马匹嘶鸣声打破。我记得那天父亲很忙碌,家里也来了很多穿高帮皮靴的城里人。我看到他们齐心协力的将一个躺在担架上的青年男子抬到父亲的手术台上,每一个都目不转睛的盯着他们。这些人给我的感觉很不好……我至今都忘不了那个八字胡的黑衣男人一边用野狼看待猎物的眼神看着父亲一边用戴着兽皮手套的右手抚摸剑柄。这使我立刻意识到了那个正在手术台上急促呼吸的年轻男人有多重要。

我看到父亲紧张的从那个男人的右侧胸膛里夹出一枚弹丸铁块,但他可能是紧张过头了,另一只手的剪刀在脱力之下逐渐往下方病患的伤口滑落。我歇尽所能的冲过去一巴掌将那把剪刀拍飞,手上因此落下了一道至今也没能愈合的疤痕。当时我确实没有想太多,我只是眼前一直回荡着那个八字胡看向父亲的眼神,不自觉的就冲了出去。事后那个八字胡笑眯眯的走过来抚摸我的头,还从口袋里掏出一枚金币放在我完好的左手上。

他可能永远都不会理解我为什么会那么怕他,哪怕他已尽量向我展示和善的一面,但直到今天,我仍然不时会在噩梦里看到他的凶狠眼神。

家里的命运随着这次事件大大改变了。我们也是过了很久之后才知道,那个被父亲救治的年轻男人居然是维多利亚港大贵族的长子。他叫弗勒曼-慕斯,父亲是埃兰-慕斯,帝国五公之一。我很清晰的记得那天夜里有一辆极其奢华的马车和好几辆没有马也能自己动的四轮车停在了村落里,他们轻而易举就说服了父亲跟随他们一起去维多利亚港。我们在那一年正式搬家,告别了那个至今我也无法在地图上找到位置的乡野村落。

在王都的生活是新奇的,变化极快的。父亲从公爵府获得的富足津贴足够我们一家人维持生活的同时再请10个佣人。但母亲仍然很节俭,宁愿自己辞掉开始找到的工作回家做事也不愿意在这方面花她所说的冤枉钱。

父亲找人将我到达上学年龄的两个哥哥送去了学校,可他们很快因为调皮捣蛋被退了学。无奈之下父亲只好让他们去做自己最喜欢做的事。现在他们在西城区的一家酒馆工作,好像还加入了一个本地帮派。

至于我,父亲当然也没有把我落下。他告诉我——女孩子想要在将来生活的更好就更需要知识来充实自己。我相信他,所以一直很认真的对待那些他找来的家庭教师。通过学习我很快了解到当初那些不需要马匹也能行驶的车辆是汽车。父亲工作的地方——慕斯公爵府的一批家族子弟据说成立了一家汽车公司。这些车辆因为还未通过王室的批准暂时还未能正式上市。但父亲总是乐观的告诉我这一切都只是时间问题。

时间问题——也许在生活经验丰富的父亲看来,能用时间解决的问题都算不上问题。但对我来说时间却是个大问题,这都是因为我在今年的热月节看到了一个人,一个头戴公主银冠,身穿洁白礼裙的犹如高洁纯粹的白百合花一样的金发少女。

她容貌娇媚,体态婀娜,礼裙上配着一把银光闪闪的十字长剑。我看到她坐在高高的花车上,每到一处必能引起人们的欢呼。还听到人们喊她“艾门公主”,听到那些年轻人神采飞扬的跟同伴介绍她曾用那把十字剑斩过霜龙。人们对她在过去一年做下的功绩如数家珍,纷纷表示按照“战役赋予武器称号”的习俗,那把剑已经可以被列为当世名剑,其称号自然也和持有者拿它完成的伟业息息相关,就叫“艾门-哈温的斩龙剑”。

这对我来说是无比新奇的体验。我还是第一次知道,一个女孩可以将极致的娇媚和英气用那样一种和谐统一的方式共同展现在外貌和气质上。过去的我一直对情情爱爱毫无概念,但在看到她的那一刻,不知道为什么,明明我心里很清楚她和我一样是个女孩儿,但我就是觉得她身上……她的身体里有一股独特的气息在吸引着我。

回家之后,我仍无法忘却艾门-哈温持剑站起来朝我招手的美丽笑颜。哪怕我知道她肯定没有看着我,但我就是忍不住去那样想,忍不住去那样猜。我伸手按在剧烈跳动的左侧胸口,回到卧室里将日历翻到最新一页,发现只要等到明年——也就是1776年的开春,我就14岁了。

这个年龄比那位艾门公主要小上两岁。但我仍旧欣喜若狂,因为我知道,如果我在剩下来的时间里加倍努力,我是有希望在明年以春季特招生的身份考去普兹林登,和她在异国他乡再见面的。

第二章 思慕的少艾(二)

时间在刻苦的学习过程中过的飞快,一转眼又到了冰雪封天的季节。我因为自虐般的学习进度被迫戴上了一副眼镜。但成果也是可喜的——我已经基本自学完了初等学府要求学生掌握的所有知识。只要在笔试和面试阶段不出意外,我有十分的把握能够考上普兹林登。

这是相当梦幻的理想……关于我的学习进度我还一个人都没有说。父亲母亲和两个哥哥只知道我成天埋头刻苦是想去普兹林登,并不知道我的真实进度和这么做的理由是什么。这是因为他们不像我有大量闲暇的时间可以只用来学习,即使是我那两个懒汉哥哥,在加入那个名为“黑火”的帮派并且还做到了什长之后也被激发出了更多的责任心。家里每天在饭桌上聚餐时父亲和哥哥们总是会就自己工作时遭遇的趣事做些攀谈,而这个时候,我和母亲就会默默坐在一边闷头夹菜。父亲对哥哥们的态度在日益改变,他似乎也发现了他们并非像他过往认知里那样一无是处。

但有一点是不会变的,那就是卡-艾伦和本-艾伦——他们仍旧拿我当那个会在田野午睡时用鼻涕吹泡泡的小女孩看待。当我充满自信的告诉一家人我已经对考去普兹林登做好充分准备的时候,除了父亲和母亲惊愕怀疑的目光外更多得到的便是来自他们的欢快嘲笑。

我重申一点——他们仍然是很好的人。充分契合哥哥这个角色所能对妹妹给予的大部分帮助和关爱。当然这也许是因为我对关爱的要求太低了吧,我也实在是没办法像学校里那些比我更善于打扮自己的同龄女孩那样信奉小说里描绘的兄妹故事。

我对卡-艾伦和本-艾伦最深邃的印象来自于一次晚间放学。当时我和另一个同班的女孩为了抄近路打算穿越一条暗巷,然后遇到了一群地痞流氓。就当我们以为明天自己的耻辱照片和传闻会在学校里流传开来的时候,我的两个哥哥带领十多个人像黑夜里的侠盗般出现在了那里。他们那天夜里打的很凶,回来时身上好多地方都挂了彩。我用尽量轻柔的动作给他们抹上药膏,从此对于兄长这个词汇的概念又深了一分。

我也是从那天才知道,原来他们一直有拜托帮派里的人尾随我上学放学。为的就是预防我在街区的角落里遭遇危险。

说完了他们的好,也不能不提他们的坏。他们现在仍然很懒,一星期才洗一次澡。理论上是比过去勤奋了一倍的夸张描述,但实际上,他们之所以能维持表面的修养还是多亏了那些男士专用的名贵香水。更大的区别在于我对这一点的厌恶扭转了——为了答谢哥哥们对我的暗中保护,我有的时候也会在放学后去他们工作的酒馆,在他们居住的宿舍里给他们洗洗脏衣服。得益于这种行动,我逐渐开始和酒馆里的人们熟稔起来。

“爱魅酒馆”是那个地方的名字。卡-艾伦和本-艾伦的工作是像其他穿着随意的人一样靠在楼上给酒馆看场子。偶尔也会和客人做一些小生意,售卖一些他们的老板靠私人渠道弄来的走私烟叶或者奢饰品。如果我去酒馆的时候生意太火爆,酒馆的老板娘茉莉女士会邀请我留下帮忙。她也是个不错的人,普通临时侍者的时薪只有3枚银币,她却愿意给我4枚。我在不那么忙碌的时候很难拒绝金钱的诱惑,这和家里给我的零用钱性质不同,我更希望能用自己工作挣来的款子去买那些我早就看上却一直不好意思和家里提起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