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他准备迎接自己的末日时,耳畔突然传来了一声恐惧的痛呼!
他睁开眼睛,愣愣的看着摄影机照出了,那个漆黑的身影
如同夜晚的蝙蝠一般,又如同最为恐惧的恶魔一般,不到两米的身影时如此的渺小,但却死死的将那只怪物踩在脚底下!
地狱的蝙蝠回过头来,似乎是看着驾驶舱内朱雀
他的嘴巴没有动作,也没有任何声音,但不知怎么的,朱雀的脑海中浮现了小时候看的那些动画
——英雄,参上!
作者留言:
ps:其实鲁鲁修比起朱雀娜娜莉和尤菲,里大概是里面最傻白甜的一个——朱雀是能为了萝莉亲手干掉自家老爹的货色,而且有严重的自毁倾向,娜娜莉那可是能毫无心里障碍的核爆一个有百万人口的城市,而尤菲呢?能想出特区政策这种一棒子直接打死黑色骑士团的想法已经足矣证明她是个腹黑了...
第一百三十二章 英雄 登上大银幕!
英雄永远都是受人憧憬的。
因为他们能救人与危难之中,因为他们超脱法律,解放人们心中被条条框框所束缚的正义感,所以人们将自己借代进英雄之中,将他当成自己代行正义的化身。
罗兰踩住脚下剑魔的头颅,任凭他如何挣扎都无法脱离这种巨力,双眼淡漠的扫视着四周的尸山血海,然后又将目光移向了脚下陷入血煞幻象的金世贤。
不,还是称呼他为暗裔剑魔吧,在暗裔血统的侵蚀下,那属于人类渺小而又短暂的记忆与人格现在估计早就不知道挤到哪个角落里去了。
“唔啊啊啊!!!”
剑魔发出了一声怒吼,用尽全身的力量想要突破罗兰踩住他的那只脚——然而很可惜,他的力量丝毫无法撼动罗兰,只是让他又将他往里面踩的更深一层罢了。
这种场景看起来是如此的可笑,但如果搭配着一旁那一具具的干尸,如果未曾了解事情的始末,给人的感觉大概就是两只怪物互殴波及到了这么多人吧。
嘛,虽然事实也的确是这样。
讲道理,布鲁斯韦恩的扮相给人的第一感觉的确是比较接近反派的一边——特别是地狱蝙蝠装甲,那实打实的就给人一种恶魔的感觉——而布鲁斯韦恩当年为何选择蝙蝠作为他的标示,除了儿时的心理阴影以外,其实也是因为蝙蝠给人带来的恐惧感更适合他威慑哥潭市的那群疯子。
不过这个世界可不像那遵纪守法的哥潭市,也没有一座人才辈出的阿卡姆,罗兰完全不需要学习布鲁斯韦恩用恐惧统治这座东京租界——要树立起一个英雄的形象,氪星高富帅克拉克—肯特的光伟正造型明显是最合适不过的。
但是罗兰绝对绝对不会把自己打扮成内裤反穿的样子——也绝对不会穿上一套紧身衣到处乱逛,这套地狱蝙蝠装甲已经让他觉得有些羞耻PLAY了。
黑点也就黑点吧,反正做一个‘英雄’也不过是一时兴起的玩乐罢了——比之与最终的目的,一切都没有那么重要......
罗兰略微松开了自己的脚。
其实这个时候出来搞定这个白痴时间段上有些不对,要么在他第一次大肆屠戮的时候干掉他——要么就在他第二次杀人的时候干掉他,这种情况下与万众瞩目当个英雄什么的是在好不过的,现在嘛......大概也只有背后这个驾驶员,以及他摄影机背后的那些人看得到了。
哦对了,这里貌似还有一个人......看他的样子,貌似是个西方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