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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爱的不同表现方式
“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问题。”
“究竟那种才更加高贵,去忍受那狂暴命运的无情摧残,还是去挺身反抗那无边的烦恼,把他它们扫荡干净!”
在黄金的大剧院,华丽的舞台之上,身着男装打扮成哈雷姆特王子的尼禄用她高昂的声音诉说着莎士比亚的经典剧目《哈姆雷特》,她演绎着哈姆雷特王子的角色,表情高昂并低落,喜悦并哀伤,将这位复仇王子的形象演绎的活灵活现,相信莎翁如果看到这一幕,一定会从棺材板里蹦出来激动的握住她的手吧。
额......按照时间线来计算的话,其实莎翁应该不是爬出棺材来或者踹他的棺材板儿,而 是应该坐着时间机器回到一千多年前的过去,暴打干这事儿那文抄公的狗头吧。
也就是暴打罗兰的狗头。
嘛,无所谓
兼职当了一把文抄公的罗兰表示你莎士比亚就算跨越时空而来也只会被他暴打成猪头然后丢回去——或者干脆点,把这厮从英灵殿拉下来进行彻底的湮灭工作。
相信抑制力是不会吝啬于让罗兰干掉一个毫无卵用的英灵的。
毫无心理负担的罗兰一点儿都不客气的将莎士比亚全套的戏剧都弄到了古罗马时代,并且全数都交给尼禄演绎和处理——却也使得在这个冬日,罗马公民们口口相传的便是皇帝陛下那惊世骇俗的戏剧天赋。
尼禄并不适合去演绎歌剧——或者说她的嗓子绝对不适合去唱歌,否则场场都会酿成灾难。
让她演绎戏剧的角色,仅仅讲述台词的话,却是在适合她不过了。
尼禄的演技天生就很好,无论是悲是喜都能在一瞬之间完成表情的转换——无论是哈姆雷特还是麦克白,亦或者是李尔王都能演绎的活灵活现
换到现代来,尼禄就应该是个走演艺圈路线而不是偶像路线的人......
只不过罗兰这个随意的举动导致后世研究历史的人关于莎士比亚究竟是否抄袭了古罗马皇帝尼禄失传的作品而产生了不小的争论,并且由此衍生了莎士比亚是个摸金校尉并挖到了古罗马戏剧原本并抄袭而出的神奇说法,在东方网络小说的推波助澜下,甚至将莎士比亚变成了西方盗墓贼家族的祖师爷。
在某些好事者对其留存画像的恶搞下,手持黑驴蹄子与矿镐的莎士比亚不仅使其变成某站经久不衰的鬼畜与恶梗,甚至让这位莎翁在圣杯战争内莫名其妙得到了一个挖坟:B和古物鉴赏:B的固有技能......
人言可畏人言可畏啊
所以许久以后,罗兰介入某个世界线的14位圣杯战争的时候,这位莎翁一见到他就拼了老命的想要上来怼他......
台上的戏剧伴随着哈姆雷特与雷欧提斯双双中毒身亡而迈向了结束,红色的大幕缓缓落下,观众起身向着舞台上的演员鼓掌叫好——当然得到欢呼声最多的,理所当然是他们的皇帝,尼禄陛下了。
无论是否出于真心,他们都得说尼禄陛下的演技举世无双什么的......
幕后,还未脱下戏服的尼禄一走进自己的独属化妆间,便好似乳燕还巢般扑入罗兰怀中,撒娇般的说道
“怎么样?余演的不错吧!”
“嗯嗯,陛下演的简直太棒了——你就是为了演戏而生的皇帝啊。”
罗兰一边点着头一边想撸猫一样揉着尼禄的头发,顺带还一边用着不变的语气哄小孩,一边拉来一大叠羊皮纸
“所以我的‘复仇王子’啊,这是你今晚要处理的政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