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我在第一通电话尾巴说我要找媒体,真的是太可怕了。那不是正义。
那只是在挥霍我的愤怒。
我静了下来。
这段期间经纪公司也听我「交代」了此事,公司说要代我出面处理,说我都不要出面,才是最保护我自己的作法。但我拒绝了,说我要好好想一想。
这得说,我在处理作品被抄袭的事件,有过一次非常后悔的经验。
如果时光可以重来,我不会在政大抄袭事件(请见维基百科,查询九把刀)中,在盛怒下把对方的名字贴上网,然后用比对文进行集体狂鞭。那是我非常难受的经验。唯一的安慰,就是该涉嫌抄袭的人最后回应我的道歉文拐了个弯不承认自己有抄袭,那种道歉就省省吧。
在政大研究生抄袭事件(对不起了政大,我不知道还可以用哪个代号取代政大两字,你们很虽)后,不久,2007年一月份又爆发出太阳氏出版社底下的一个虚构作者葛蓝,抄袭了我许多篇的作品,商业出版成书的事件。
说是「虚构作者」,是因为这个笔名不是专属于一个人,而是该公司的几位编辑共享,大家一起写,而其中一个女生编辑抄了我的专栏跟小说。这很严重,因为这可是商业出版的抄袭行为。
我很生气,但这次总算是奈住了脾气,请经纪人帮我约对方的出版社到公司谈判,看看该怎么解决。
到了谈判当天,我开始烦恼,如果对方猛道歉,我一时心软窘迫,就毫无立场、什么都原谅了该怎么办?失去立场,也就等于没有原则。
经纪人晓茹姐素知我的个性,笑笑建议我到公司的小房间(当时王传一在里面练吉他,功力有待加强)里待着,由公司穿好西装的专门律师跟她去面对对方,我则专心等候结果,直到对方离去再叫我出去。
我赶紧说好,很孬种地躲进小房间,但我有个但书:「晓茹姐,如果对方承认了,千万不要为难她,请出版社回收抄袭实体书、再赔偿已售出的实体书版税就好了。」晓茹姐很认真:「还要加上登报,对其他可能抄袭你的人才有警戒效果。」我:「也好,不过如果对方说她没有抄袭只是过度引用,妳就开我房间的门,我要当面跟她说,那我就提告好了大家都别啰唆。」
就这样,我一直没有走出那小房间的门。
据晓茹姐说,对方一直掉眼泪,说真的是她不对,她愿意负起一切的责任跟赔偿。气氛一直很好,就只是确认几个步骤,例如要回收并销毁那本抄袭作品,并赔偿已经实际销售出去的实体书的版税(算不法所得吧),由出版社(非该前编辑)登报致歉。
小插曲是,我们建议登在艺文版比较便宜,而对方竟觉得头版比较便宜。最后对方打电话给报纸询问头版小启事的价钱,发现超级贵的而作罢------最后当然还是买了非常小的艺文版意思意思啦。
圆满结束后,我独自回到旅社。
我一想到对方掉眼泪的画面,就觉得很难受。
我做了什么?
如果小内犯了错,被一群拥有「经纪公司」跟「专业律师」头衔陌生人给围着,她会多么害怕?我会多希望那些人能够相信她真的不会知错、后悔了。
我大概是哭了吧。
于是当晚我写了一封信给她。
这封信,从来只有小内看过。
是我珍贵的秘密。
那几乎是我一生的信仰------没有这个善良的信仰,什么战斗都是假的。
很难受,很没原则,但为了表示我的诚意是真实的,我想了很久还是决定将那天晚上我写她的那封信公开。女孩,我知道妳很可能在看我的部落格,妳放心,公布的信件里没有任何妳的资料。如果妳有任何不快,对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