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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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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好我遇上有情有义的小光头。”这句话,绝不是在暗控勾陈是无情无义……才怪! “小光头?”勾陈眉微挑,神情慵懒俊美,多难想像这模样的他,曾经一度变得骇人恐怖,六亲不认,仿佛浑身长满尖刺,谁人靠近他,他便要将谁扎出鲜血淋漓。 那时的勾陈,飞红回想起来,也不禁毛骨悚然。 “也不能再叫她小光头,以人类来看,她不算小了,反正很难改口啦,对我来说,就算她活到一百岁,我叫她小光头还是没占她便宜一一”咦,他这番话为什么说出来,换得勾陈非常赞赏的眼神,无声附和:是呀,对我来说,就算你活到千岁,我叫你小飞红还是没占你便宜呀! 飞红索性忽略无视,继续道:“小光头是个颇有趣的人类,听她说,她还带着前世的记忆没忘,心里挂念着某人,问她是什么样的家伙,她却不肯多说,反正从我认识她开始,她就一直以寻他为目的,我和小兔想帮她,她也不要。” “带着前世记忆没忘?傻子,何必呢,能忘得一干二净,该有多好。”勾陈嗤笑,不以为然。 “傻吗?我倒觉得她……太执着,寻着一个不知是否仍记得她的人,若某日真的相逢,对方用着随路人眼神看她,她该如何?”飞红好几回也想劝劝小光头,却无从开口,他对小光头了解不深,初相识时,她看上去就是个孩子,但经历又不若孩子单纯无知,有许多事,他不觉得小光头会不明了。 明了了,却仍执意去做,又岂会听劝?再者,他飞红……也不是善于劝人的货色。 “死攥着记忆,不愿松手的那一方注定要多吃苦头的。”勾陈低吐这几句话时,眸光有些微妙,飞红无法理解,总感觉勾陈所言并不单指小光头。 他正想开口多问,却见勾陈已扬袖而去,身后红瀑腾舞,丝缕淬光,沐浴朝阳之下,赤艳色泽更加绯红。 飞红一时呆了呆,丧失了喊住勾陈的先机。 勾陈向来弃雄崽如弃敝屣,拈拈衣扬走人的速度,教雄崽望尘莫及。 而让飞红呆住的原因,是勾陈脑后飞扬的红发…… 怎么与当年他带小光头找着孤坟,掘了衣冠冢,她由里头取出的发丝,那般相像。 不可能不可能,小光头和勾陈大人?如何想都不可能,听说无情抛勾陈的那畜生何等可恶,践踏勾陈一片痴心,碎尸万段、挫骨扬灰都还便宜她了。 小光头哪是那种人。 飞红自行否决了这离谱念头。 认识小光头算算将近六十年,看她由孩子模样变成老尼姑,她在庵寺里吃的苦,他瞧了都爪子痒,想替她教训教训那些嘴里念经、心里却毫无宽恕的尼姑们,但她却阻止他,笑说着,她并不在意,除她心中的那个“他”,谁的喜恶、谁的歧视,她都无妨。 这般的小光头,到了这一世岁数将尽,都还能绽放无惧笑颜,说着来世再见……绝不会是坏东西。 飞红按着胸口,藏在那儿的细嫩发丝,就贴挠着赤裸胸膛,仿着最后一次见小光头,他、金兔儿与她,两妖一人,同桌喝酒,破戒的她,醉后直笑,笑带哽咽,喃念着一一 此世不见,来世见。 来世见我一面,可好…… “来世,见我一面可好,巧巧……” 【番外 巧巧 妙善篇】 遇见一只狐妖,是我从未曾想过的事。 虽然我自小便能看见许多古怪的东西,多数皆是孤魂野鬼。 据说妖与鬼,不算是同一层级的,我见过死去的动物灵,可活生生的妖物,他是头一只。 妖,似乎比鬼魅强悍一些。 当他靠近我,总是围绕在我周身,等待时机要我帮助的鬼魅们,统统自动退散,谁也不敢近身,我觉得好新奇,耳畔少掉那些阴森鬼语,变得无比清宁。 以往每回河边浣衣,河里水鬼最爱缠我,有时我装无视无闻,他们还会故意捣蛋,将刚洗好的衣物顺流冲走,就只为获得我注意,好向我哭诉冤屈或不甘,要我为他们完成遗憾。 狐妖往河的对畔一坐,水鬼半只不存,我落得轻松,不由得对狐妖露出甜笑,并将芳名告知他。 每日,同一时辰,河畔浣衣的短短时刻,是一整日间,我最开心的时候。 为无鬼干扰的清静,也为狐妖陪我闲聊、一点也不畏惧于我,那样的快意自在。 可快意自在的日子,为时不长,当李府派人送来聘礼,我便知道,一切都结束了。 我与李仲阳,因彼此娘亲几句戏言,指腹为婚,他年长我五岁,要说儿时有何青梅竹马情,确实有些牵强,况且,李仲阳讨厌我,货真价实的那种讨厌。 因为我能在不经意碰触他时,听见他心底,满满的唾弃。 他唾弃我爱说谎,唾我总指着树后,说着那儿站了人,唾我偶尔会凭空与谁对话、跟着谁玩。 此次的下聘,我也,不觉得他出自心甘情愿,我又何尝是? 但拒绝的理由,没有,自小我便清楚,我只能是李家人。 成亲的前一日,我与狐妖提了,明日便要远嫁之事。 不知怎地,我在心里希望,他会是生气的、会是不乐见的……我开口之前,胡思乱想了许多许多可能,但没有想像过,他只是咧嘴笑。 笑得就像……这种小事,他满不在乎。 他的不在乎,让我的在乎,变得羞耻可笑,坐进花轿那时,我才放任自己眼泪落下。 许是哭得太尽兴,反倒面对着李仲阳的那出退婚大戏,我已无泪能哭,我也不会为个无心于我的人哭,这是第一次,我没碰触到他,他丑陋肮脏的心思,却清晰传入我耳内。 我坐着原轿回去,轿顶上,听见狐妖轻轻哼歌,我猜他是看了出有趣的剧,因而心情不错,比起李仲阳的心声,那轻哼,何等悦耳动听。 之后迫干家族压力,被退婚的理由拂尽颜面,我只能在悬梁自尽与甘愿出家之间择一。 我不要舍弃生命,我才十五岁,人生还那般漫长,活着,便是希望。 当狐妖得知我欲剃度出家,他微微挑眉,面上仍是笑,不知是不懂,抑或无谓。 我喉间那句“你带我走,好吗?”如鲠在喉。 不敢说,不能说,怕说了,会得到他的拒绝。 削去长发,脖颈变得轻松凉快,此后再无须为长发而扰,应该是我对出家唯一满意之处。 方在忐忑,不知他见我无发模样,是否会取笑,他却带着一身腥红而来。 他说:“我杀了那个男人,我将他像块破布,撕裂得拼凑不回去!” 我掴他一巴掌,不为李仲阳,而是为他,杀生之罪何其沉重,犯下后的业,一世相随呀! 他未听我解释,争执之后,怒极地拂袖而去,许是觉得我不知好歹,他为我出气,我却拿他出气。 我知他性情,他正在气头上,什么话也听不进去,待他气消,再同他好好说,他会明白的,明白我并非气他杀害李仲阳,而是妖类犯过杀戒,极损自身修为。 这期间,我为李仲阳诵经回向,求他别怪狐妖,一切因我而起,这业,本该归我所有。 结果他一气,气了二十年。 他大概以为,人类的二十年,与他的二十天相去不远,所以二十年中,杳无音讯,凭我有千言万语,也无从说起,最终,徒存叹息。 他回来了。 我很欣喜,真的很欣喜,不知如何表达,这些年的心如止水,为他,涟漪再生。 他却眉宇冷淡,喊了我一声老秃驴,喊得我失意。 是呀,他仍如初见模样,犹在昨日。 而我,迈过二十年,不再是年轻的鱼巧巧。 原来,他与我,早于交会之际,步向了分歧,我会老会死,速度远较他更快,如何相伴? 不过是我幻想的黄梁一梦。 一日,庵里来的一名老高僧,见我的第一句话,便是一—“你身旁,伴了一只狐妖,对你对他,皆非好事,你天赋异禀,是修仙之缘,它则为妖物……有朝一日,它会为你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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