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7 章(第2/6 页)
“当时市局有个政策,不满三十五周岁的都得下基层锻炼——要么是去派出所,要么是到当时几个县里,我师父他们去的就是莲花山,在那待了半年多。”骆闻舟小心地捏起照片的边缘,重新夹回笔记本里,“刚去没多久,就遇上了那起案子——你可能都没听说过,那会我还是学龄前呢。”
“刚开始有个男人来报案,说孩子丢了。”陶然翻了翻笔记本,除了照片和画像以外,笔记本上的大部分内容都是纯手写的,老刑警的字相当漂亮,清秀又有力,有形有体,照片前面的一页上写着“郭恒”两个字,名字下面画了三行重点线,“对,报案人就是这个郭恒,丢的是他十一岁的女儿,小名叫‘菲菲’。”
骆闻舟听到这里,放在一本厚教材上的手一顿,纳闷地抬头去看陶然:“你都喝成这样了,还记得那女孩叫什么?”
陶然低头避开他的视线:“听老头念叨多少年了,来龙去脉我都能背下来。”
常宁平时工作忙,看电视的时间都少,难得近距离地听刑警队的人讲故事,不由得好奇地追问:“后来呢?”
“那时候家长带孩子普遍不像现在这么走心,十一二岁的,已经属于大孩子了,平时上学或者去同学家玩,一般都是跟家长说一声就跑了,大人也不会一天到晚围着他们转。”
“但是郭菲这个小女孩属于特别老实规矩的,上学放学都有固定点钟,晚回来五分钟都能说出正当理由来,学习从来不用家里操心,失踪当天也没什么特别的,她同学说,那天郭菲放学后没在学校逗留,按时回了家,从学校到她家,大概有十五分钟的路程,孩子就是在这十五分钟里丢的。我师父他们沿着她平时走的路来来回回踩了几十遍,那年月路上没有现在这么多监控,但是孩子回家的路没有特别‘背’的地方,当时正是夏天,傍晚天也不是很黑,外面来来往往人很多,按理说,那么大一个女孩被人从街上带走,哪怕稍微有一点不对劲,也不可能完全没人注意到。”
“可是走访了一大圈,就是一无所获。他们把学校附近翻了个底朝天,连女孩一根头发都没找着——福尔摩斯不是有句名言么,‘排除了一切不可能的,剩下的再不可思议,也是真相’,所以当时有人说,要么是熟人作案,要么是孩子自己离家出走了。”
“顺着熟人作案的思路,警方排查了一个遍,学校的老师校工、郭家的亲朋好友,甚至那孩子平时常去的文具店、小超市……一共传讯了上百人,但都一无所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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