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玫瑰到了花期。(第3/10 页)
丁延寿却转头:“你是个知恩重情的人,刚才那句话对你来说比打骂残酷得多。”他仍不死心,抱着一点希冀,“慎语,为了你师哥,值得落到这一步?哪怕你于心有愧,一辈子得不到我和你师母的原谅,也不肯回头?”
万般为难,纪慎语咬着牙根:“值得。师哥离家都没放弃,我怎么样都值得。”反正早被扒干净示众,无所谓再揭一层脸皮,“师父,我真的喜欢师哥,他哪儿都好,我是真心喜欢他。”
丁延寿喝断:“行了!他好不好我知道,你也很好,你们俩将来前途可期,也许有其他人羡慕不来的生活,但你们两个男孩子为什么搅在一起?!毁了,全毁了!”
脚步声渐远,纪慎语钉在原地许久,怔怔的,被忽然蹿来的姜廷恩吓了一跳。姜廷恩推他一把,朝着小院,埋怨道:“我全都听见了,你是不是傻啊,还什么喜欢大哥,不羞吗?”
纪慎语不答反问:“你觉得师父说得对吗?说我们……毁了。”
姜廷恩答:“当然对了,大哥本来是店里的老板,这下撵出去成无业游民了,以后做什么都没家里的帮衬,多难啊。”
回到小院,纪慎语哄姜廷恩午睡,解闷儿的书,凉热正好的水,全给备上。正常人都知道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可这姓姜的愣嘛,揪着被子生怕纪慎语移情到自己身上。
关了门,纪慎语转去书房,落锁,连只小虫都飞不进来。他绕到桌后坐好,回想起那番前途论来,有不甘有委屈,更多的是凌云壮志。丁汉白的大好前途明明还在后头,他偏要让别人瞧瞧,他非但不会坏了对方前程,他还是最能帮助丁汉白的那个。
一瓶墨水,一支钢笔,纪慎语拿出一叠白纸。他静静心,伏案写起来,从第一行至末尾,一笔笔,一页页,手没停地写了整整一下午。等墨水晾干,他检查一番装进信封,粘好,去卧室叫姜廷恩起床。
“睡饱了吗?”他好声问,“拜托你,去一趟崇水旧区,把这个交给师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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