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眼女孩(第8/10 页)
不懂,她想。“懂。”她说。
“你撒谎。正因如此,你必须继续在黑暗中行走,直到想明白这点。你也可以离开我们。你只需请求,就能重见光明。”
不,她想。“不。”她说。
那晚吃过晚餐,进行了短暂的说谎游戏后,盲眼女孩把一条破布绑在头上,遮住无用的双眼,然后找到讨饭碗,请流浪儿帮她换上贝丝的脸。拿走她双眼时,流浪儿就剃了她的头——流浪儿管这叫戏子头,因为许多戏子剪成这样好让假发更服帖。乞丐剪成这样倒不是为戴假发,而是为远离跳蚤虱子。“我可以给你安上脓疮,”流浪儿说,“但那样客栈和旅店的老板会把你撵出去。”于是便给她装了痘疤,并在一侧脸颊安上一颗长黑毛的痣。“是不是很丑?”盲眼女孩问。
“不漂亮。”
“好的。”她还是笨蛋艾莉亚·史塔克时,也没在意自己漂不漂亮。只有父亲说她漂亮。父亲这么说,有时琼恩·雪诺也这么说。根据母亲的说法,若她肯像姐姐那样经常梳洗打理头发,细心挑选穿着,她可以变得很漂亮。但对姐姐、姐姐的朋友和其他所有人来说,她不过是马脸艾莉亚。他们现在都死了,连同艾莉亚在内。每个人都死了,除了她的私生哥哥琼恩。有些晚上,她在旧衣贩码头的旅店和妓院中听到他的传闻。长城的黑衣野种,有人这么叫他。我敢打赌,琼恩永远不认识盲眼贝丝。想到这她就伤心。
她穿着褪色磨损、但温暖干净的破布衣服,衣服下藏着三把匕首——一把在靴子里,一把在袖管里,还有一把带刀鞘的贴身藏在背后。总体来说,布拉佛斯人还算友善,愿意帮助可怜的盲眼乞女,而不是伤害她。但总有人渣觉得她是个抢劫或强奸的便捷目标,匕首便是为这些人准备的,好在到目前为止,盲眼女孩还没被迫使用它们。她拿上一个破烂的讨饭木碗,腰间系上麻绳,装束齐备。
泰坦巨人咆哮着宣告日落,她数着神庙门口的阶梯出发,踏上穿过运河的桥梁,走向列神岛。通过黏在身上的衣服和双手感受的潮气,她知道现在雾一定很浓。她早就发现,布拉佛斯的雾对声音有奇特的影响。今夜半个城市朦朦胧胧。
经过神庙群时,她听到群星就位教的侍僧们在占卜塔顶,朝夜晚的繁星吟唱。循着一缕蔓延的芬芳,她来到光之王的庙宇门外,红袍僧燃起的巨大铁火盆很快让她感到了热度。红神拉赫洛的信众们放声祈祷:“长夜漫漫,处处险恶。”
对我来说可不是。她的夜晚沐浴在月光的清辉中,沐浴在族群的颂歌中,沐浴在撕开骨肉喷出的鲜血中,沐浴在灰色表亲温暖熟悉的体味中。只有在白天,她才又瞎又孤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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